第二十五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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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岸,林涓喜发现自己全身干爽得很,一滴水都没有,她想逗逗李邺,就吐出息夜瞳置于手心,他将要拿时,她又缩了回来,握紧了说:“这个给我了。”
李邺微微一笑:“小赖皮,借了就不还了?”
林涓喜伸过手掌,息夜瞳在手心:“开个玩笑,小气!”
“喜欢就拿去玩吧,放我这儿也没多大用。”
林涓喜笑道:“我要这个干吗?还要受人口舌——”
她的话打住了。
她掌心一颗息夜瞳,莹然生辉,白嫩的小手被映衬地莹白异常,像无人触摸的凝脂,玲珑细巧的手指微微蜷着,指尖纤纤,掌心四个小涡,掌纹都格外秀气,像谁用笔轻轻勾了三道。
而此刻,李邺盯着她的手,调笑道:“露来玉指纤纤软,行处金莲步步娇——见了眼前这只柔荑,才知道古人诚不欺我!”
林涓喜是知道的,这两句诗来自《水浒传》,描写名妓李师师,后面还有两句——白玉生香花解语,千金良夜实难消,这可不是清词丽句,不过也无伤大雅,林涓喜便凉凉地斜睨李邺一眼,说:“博览群书呀!”转身先走一步。
来到路虎上,林涓喜开了后车门,钻进车里。
残墨似乎在想着什么事情,神色十分幽怨。
她平日里总是副天真烂漫的活泼摸样,现在这样子,倒弄得林涓喜一愣。
随后李邺也到了,残墨下车来,待李邺上车坐好了,她才上车。
一路不多话,路虎没有往城里开,而是上了高速公路。
林涓喜问:“咱们去哪儿?”
李邺说:“送你去机场。”
林涓喜点点头。
窗外的江南景色甚是秀丽,林涓喜却心不在焉,因为身边的李邺,面上虽然平淡,但黑沉的眸子深处,有类似诡诈和阴狠的神色。
他这幅样子,总让她深感不安。
李邺觉察到林涓喜不时看过来的忧心忡忡的目光,拍了拍她的手,微微一笑,让她安心,最后索性握住她手,靠着后座,闭上眼睛。
林涓喜暗暗叹息,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浓翠树木,瓦蓝瓦蓝的清澈天空,棋盘般的无边水田,眼皮沉重,渐渐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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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林涓喜坐上飞机后,残墨开着车、载着主人原路返回。
李邺洁白颀长的手指绷直,撑着头,瞅着窗外飞驰而过的苍翠荒原,看起来有点疲惫,幽暗的眼睛,不知在想着什么。
他们没有去龙宫,而是绕过龙宫,走过绵密如墙的水草,向一条海沟走去。
他们要去的,是这广袤东海中,不同于龙族的另一种族——玄火金魇族。
玄火金魇族华丽而阴暗,他们族中无论男女都生得异常耀眼,精通幻术,尤其是王族金氏,更是幻术通天,曾经是东海龙王的左膀右臂。
七百年前,玄火金魇族的王膝下有两个儿子,王位由长子金乌尔继承,即位后,继续效忠龙族;次子金茗训封为濯清王,终日吃喝玩乐,不务正业,他兄长也就由他去了。
谁都没有想到,这个平日里浪荡放纵的花花公子金茗训,会在兄长和宠姬去陆上游玩时,派人暗杀了兄长,对子民谎称兄长得暴病去世,但国人多是持疑。王上客死他乡,濯清王在宫中主持大局,偷天换日,自己做了王。
金茗训登基,依然辅佐龙族,比他父兄更忠心,这样过了几十年。
一次,龙王来玄火金魇族视察,没想到金茗训居然暗下毒手,埋伏甲兵,要不是一干勇将拼死护主,龙王就要重复金乌尔的悲剧了。
金茗训即位这几十年来,对外中庸平和,忠心耿耿,暗自厉兵秣马,励精图治,龙王虽然活着回到龙宫,但金茗训的军队也到了,打龙族个措手不及,要不是龙族实在实力雄厚,这东海就该姓金了。
从此,龙族和玄火金魇族战事不断,一度形成对峙,在五百年前,现任龙王敖淩的父亲敖叔元将玄火金魇族的族魂封在一颗夜明珠里。所谓族魂就是玄火金魇一族所有妖魔魂魄的根,毁了族魂,他们将全部灰飞烟灭。敖叔元不得已的做法,才使玄火金魇有所顾忌,全族迁到了赤御海沟,这才得以相安无事。
金乌尔的子孙虽然被尊为王,却形同虚位,吃穿用度极尽所欲,国事半分不让沾,政权全掌握在金茗训一脉手里。如今的玄火金魇族大王,正是濯清王的孙子,名为金叔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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