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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呢,真夠不體面的。
作者有話說:
小劇場:(三院辦公室)
聞越:「靠!宋意你這個病人也太拽了吧!」
宋意:「誰讓你說人家有病。」
聞越:???
第六章 小陽春
不得不說,蔣新明的敏銳度太高了。
一周前,學校里第一個發現自己得抑鬱症的人就是她。
那天其實戴嵐沒遲到,只不過是踩著上課鈴來的教室,就被當助教的蔣新明察覺到了不對勁。
當時戴嵐問她:「你怎麼發現的?」
蔣新明指了指他的左手手腕,「一個多月前,無意間看到幾道深紅色的結痂。」
這理由顯然說服不了戴嵐,他擰著眉問道:「就這樣?」
「在那之後……您每次早八,只要穿了淺色的衣服,左手袖口的地方,幾乎都有一小片淺黃色的污漬。衣服上要是染上血沒有及時洗掉的話,留下的顏色就是淺黃色的。」
蔣新明一直低頭扯自己左邊的袖子,說到這,她抬頭看了一眼戴嵐,瞅著老師的臉色,試探著繼續說了下去:「如果一個人平時對自己穿衣搭配的要求特別高,是不可能穿沒洗乾淨的衣服的。所以我當時很納悶,為什麼老師只有在上早八的時候襯衫會出問題。後來換位思考想了一下,覺得可能是,早上起床後時間太緊沒空仔細挑衣服,而休息的時候又沒有心情去逛街買新的……」
「從我當助教那天開始,老師您每次上課都是提前五分鐘到教室。而這學期,您幾乎是提前二十分鐘就坐在講台上等著了。這種感覺就像是,像是……」蔣新明停頓了幾秒,做了下心理準備後道,「像是很怕遲到所以刻意早到一樣。」
「可老師您今天,卻是我認識您以來,第一次踩著上課鈴到教室。您對自己要求太高了,像這種觸及教學事故邊緣的事情,放到正常狀態下,是不可能發生的。所以……」
「夠了!別說了。」
戴嵐打斷蔣新明話時臉上充滿了厭煩。
他知道這樣挺沒素質的,人家學生好心幫你,自己卻擺著副臭臉耍脾氣。
可是,他控制不住……
發覺情緒狀態不對勁這半年來,戴嵐一直在觀察自己,去判斷自己到底怎麼了,去確認自己不正常的邊界在哪裡。
可戴嵐從未想過會有其他人察覺到他的異常。
如果有,那也最不應該是自己的學生。
蔣新明的每一句都正中靶心,條條都是按著戴嵐往日的處事邏輯來推斷的。
方才,她每說一句,戴嵐都覺得自己在她面前透明一分。
平日裡精心維繫的外殼被逐步擊潰,一片一片地瓦解,露出的難堪內核,還被冠冕堂皇地賦予「抑鬱」的名字。
一個多月前,剛好是戴嵐第一次自殘——
即使意識到生病,戴嵐也從來沒動過自殘的念頭。他甚至一直不理解,為什麼那麼多抑鬱症患者都喜歡傷害自己?
明明流血是一件很痛的事情。
戴嵐怕痛。
直到有一天晚上,戴嵐喝多了,握著高腳杯的手不自覺加了力,最細的杯頸部分被他生生地按斷了。
玻璃碎裂的那一寸勁,斷口處在戴嵐右手中指割了道很小但很深的劃痕。
由於酒精對神經的麻痹,等到戴嵐發現杯子被自己捏斷時,血已經順著中指流到了手腕。
戴嵐不喜歡開燈。深夜裡,月光不受任何遮擋,順著窗戶就照了進來。
月亮的光透著股明亮的藍,稱得戴嵐的胳膊格外慘白,而那胳膊上淋淋漓漓的血跡又被稱得格外鮮亮——像滴在魚缸里的紅墨水一樣,逐漸暈開,不斷擴散。
發現杯子斷了後,戴嵐看向自己胳膊,以為是杯子裡的酒被晃灑了。
他不耐煩地抬起手,放到面前,伸出舌頭舔舐時,鼻子上也蹭了一抹紅。
嗅覺和味覺雙重的刺激下,戴嵐反應過來——原來這不是酒,而是血。
好像,還是自己流的血。
戴嵐這才覺得痛。
但與其說是痛,不如說是癢,傷口處混著汗和血,酥酥麻麻的。
伴隨著痛感,戴嵐開始回味起剛剛舔到的血的味道。
而兩瓶黑皮諾下肚,再入口的哪怕是血,咂起嘴來,也嘗到了一絲甜味。
酒醉時的戴嵐不懂什麼叫做適可而止,嘗到了甜頭之後只想盡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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