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马戏团与剑客(上)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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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凉的河水自我脚下汩汩流过,我双手持剑、一动不动,双眼紧盯清澈的河水之下缓缓波动的白沙与磨得柔和晶亮的石头。正午阳光炙烤着我的脖子和后背,我能感到汗水划过眼皮一路向下,带来刺痒。
远处,一条小鱼慢吞吞游了过来,灰黑色的鱼鳞在折射下竟也显得光彩动人。
我仍旧一动不动,并且让视线稍稍偏离小鱼——不知为何,这些动物就像有第六感一般,如果我凝视它们,它们就会警醒起来、迅速逃离。
于是我看着水波,通过水波判断鱼儿的位置。它离我越来越近,我有些担心我越来越响的心跳声会惊动它。尽管我学会了耐心等待,但就算我能保持不动,也无法控制我的心跳不随着狩猎时刻的推进而加快。
但这一次,幸运女神眷顾的是我,当鱼儿游至我的脚边,我几乎能感到它滑腻、冰冷的鳞片擦过我的脚腕。我屏住呼吸,然后持剑猛地向下一刺,血水立刻在河水中冒了出来,又被迅速冲散。我抬起剑尖,看到小鱼穿在上面,已经停止了挣扎。这会是一顿不错的美味,尽管量很小。
量总是很小。
这些天,我一直向南跋涉,希望能穿过树林,到达海边。我对美国地形并不熟悉,但依稀记得沿着海南下的话,总是能够经过纽约州的,而新泽西就在纽约的旁边,这个我记得。
我叹了口气,一边把小鱼从剑尖取下来,一边踩着河床中柔软的沙子和细碎有棱的小石子走向岸边。我的鞋在几天前就彻底散架了,于是我只好把鞋扔掉。结果走了没多远,我的脚就疼得受不了了。袜子烂得比鞋还快,本就在脚趾和脚跟处破了洞,后来更是整个脚底板都磨破了,我只好把袜子翻过来穿,直到只剩两块破布,我才把袜子丢弃,彻底改为赤脚走路。
而这甚至不是最艰难的部分。林中生活真不好过。我还记得小学时课上讲过钻木取火,我也在电视剧里见过,《倚天屠龙记》,就是释小龙演幼年张无忌的那一版。但我可没有张无忌那么厉害。试图取火的那天,我两只手都磨出了血泡,还有好几次想要放弃,心想干脆生吃好了。可是连日喝冷水,掏来的鸟蛋也被是迫不及待灌进肚里的,我觉得自己已经快要生病了。而那天,我又恰好是第一次狩猎成功——抓到一只瘦巴巴的野鸡——差点乐疯了。
当然,取火的波折足以抵消我的兴奋。我记得电视剧里的人都是在木头上凿个洞,再两手夹住另一根木棍使劲搓。我的剑并不适合伐木、凿洞,但我还是做到了,真正难的是试图用小木棍把火钻出来。
浪费了大概半小时,我才想到应该把木头凿穿,然后把火引子放在下面,这样空气也会更充足。又过了半大概个小时,我才想到可以用坚韧的树皮搓成绳子,和树枝一起做成锯子的模样,然后拉扯木棍在小洞里来回钻。
等到第一次钻出滚烫却毫无用处的黑色粉末,我已经累得满身大汗,恨不得直接拔毛生吃了那只野鸡。要不是那东西血淋淋的不好下口,我也许就真这么干了。后来情况逐渐转好,但一直到第五次,我才终于成功。
当小洞里冒出持续不断的烟时,我立刻把木头竖起来,把小洞里的炭末儿倒在充作引子的枯草上面,然后鼓起腮帮子小心翼翼地吹。我当时心里想,“要是这次也不成,我就再也不试了。”但心里却明白自己还会再试一次、一次、再一次。
细小的火星窜出来时,我的眼泪也快下来了,不知道是被烟熏得,还是喜极而泣。那天,我用火美美地烤了那只命中注定要进我肚子的野鸡。我还收集了火堆熄灭后的木炭,希望下一次取火不要这么费劲。
后来也的确没有第一次那么费劲了,老人说熟能生巧不是没有道理的。第二次生火的时候,我甚至和泥捏了一只碗出来,只是效果不好,泥巴干了之后很容易碎掉,而且还一直掉渣。但我找来了树叶铺在碗里,然后才往里加水。当我把土碗架在火上烧水的时候,它坚强地撑住了。于是我终于喝到了热水。
就这样,白天赶路、打猎,晚上如果能找到大石头,我就找来树枝、野草给自己搭个棚子,找不到我就只能上树将就一宿。我始终不敢离河水太远,生怕自己找不到水源活活渴死。就在我觉得自己已经逐渐掌握在林中求生的技巧时,我却来到了树林边缘。
那是一个昏黄的傍晚,当我爬上一个陡峭的斜坡,抬头远眺,却发现这些天已逐渐熟悉的林中景象变了模样。远处有一片模糊的光亮,从稀疏的树干间清晰可见。我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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