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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小小的,还没长大,柔软地贴着他。他有一种莫名的满足,像小时候交到了十分顺眼的同学,还没有开口,就已经因为某种原因成为好朋友了。他们可以拎着东西,消磨到傍晚时分,再慢悠悠地散步回来。时间总是走得或快或慢,却从来没有停下过,实际上它总是悄无声息地就溜走了,流落在昨天的大街上,花园里,羊肠小道旁……与其说这是遗憾的,毋宁说它是美丽的过去。
天气燥热起来,仿佛已经是夏天了。林明的父亲最近酗酒厉害,常常喝的面红耳赤。但是林长喜并没有过多地打小孩子,他甚至不再管孩子,有时候倒头就睡了。
距离林明搬来又是一年的时间。
除了他与小孩日渐亲密的关系,仿佛还是旧日时光。
林乔带小孩在长街上吃东西。这条街的路面已经出现手指粗的裂缝,至少已经在风吹雨淋中淌了四十年。两边的店面老旧,门牌有的缺了彩灯,有的被划烂。往往店里经营着服装五金,里面坐一两个中年女人。他们在店里吃饭,中午偶尔小憩,听见动静,就擦擦眼睛看过来。但是不妨碍热闹,下班的傍晚有许多年轻人个停下来吃饭,女人们换了工作服挨家挨户地买衣服。
小孩想吃馄饨,坐在风扇底下。
“呦!林乔!”
他回过头,就看见门口乱着头发的男人——同乡宋辉。
宋辉脸上绷着一块纱布,大剌剌往林乔和林明对面一坐。“嘶!”他叫,把碰在桌沿的胳膊抬起来。
他倒了杯水,笑起来:“怎么,你真的没工作了?”
“还能是假的!我正找呢。”林乔觑着他脸上的伤,说,“你和人打架了?”
旁边的林明看了宋辉一眼,又低头舀起了馄饨。
“这小孩是谁?你弟那么大了?“
“你不说就不说呗,这是林明,张镜哪有那么大。而且小明可比张镜乖多了,长得也好看多了好吧!”
张镜是他的同母异父的弟弟,可能相貌上随了他父亲,和林乔一点也不像。其实林乔和林明模样上更加像兄弟。
宋辉要了份面,埋头吃一会儿,说:“我不想在这边呆了,太无聊,没意思。”
“你以前不是想去海南吗?正好你辞职了,一块儿去。”
林乔低头看了眼小孩,正巧撞见小孩探过来的目光。他迟疑着说:“在这里待的也挺好的……你怎么突然要去了,我原来找你不是不同意吗?”
“感觉没意思了。”
他是个挺能疯的人,十三岁的时候就怂恿林乔去隔壁省找他爸。两个人卷着几张车票钱什么也不知道就上路了。一路又是挨骂又是挨饿,他们熬了两天,没有电话也没有钱,还是一个饭馆的好心人赞助了回去的车票。那个好心人的模样林乔现在还能记得。好心人是个高高瘦瘦的男人,穿着黑色的毛呢大衣,从钱包里掏出一把红的绿的钱币。
“我也没那么想去了。”林乔说。
他一只手轻轻放在小孩的背上——他在说谎。他还是想去南方看一看的,听说那里冬天也很暖和,海滩边生长着高大的椰子树。还有碧蓝的海水,金色的沙滩。他隐隐约约感觉到这几年可能是他最后的机会了。他心里清楚,等他年纪再大一些,各种各样的事情纷至沓来,他不会再有单纯为看一看风景而流浪的勇气了。但是他现在已经不舍得周围的一切了。好不容易相熟的邻居,还有眼前只有他可以依赖的小孩。
“我原来想去,也是因为那里风景好看。暂时还是留在a市比较好,也许以后可以去那里旅游呢。”
宋辉有些失望:“行吧,我一个人去。”
“我听说开发区那边有几家还在招人,你可以去看看。”
夏天的台风期后林乔找了一份在汽车公司的工作。这家工厂占地三千亩左右,从地图上看是一个长方形,紧贴着滨海公路,交通足够便捷。公司生产兼研发修理,它的对面就是一所职业高校,有不少在读的学生,每天下班,有穿着明橙色工服的人在两处往来。自然他们毕业后大多数是会进入这家汽车公司的。
“林明,出来!”
院子里的柿子树还挂着深绿色的叶子,浓密的撑出一片阴凉。不过早起的太阳并不毒热,而且柿子是一种吸引毛毛虫的木类,经常有把衣服晾在了树荫下的人抱怨。听说虫子的分泌物洒在衣服上面会引起皮肤问题,所以院子里的人往往把衣服早早地洗好,又挂得远远的,像一张一张青的白的旌旗。
他俩站在一片湿哒哒的衣服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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