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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中,余初跟着一个连名字都知道的不全的男人,穿过各色曲折的巷子,像是穿过一个巨大的城市迷宫。也不知道多久,前面的人终于停了下来:“到了。”路的尽头,光线明亮的像是白昼,余初走上前几步,并肩和男人站着,半捂着自己的双眼,看向前锋。眼前的景象,甚至有一瞬间让余初以为,自己穿越到了白天。渡口的船只往来不息。不断有客人从船上下来,提着行李的,抱着孩子的,牵着家属的。挑夫和苦力在一旁等着生意,看见行李多的客人,就上前询问几句。河堤两旁,则是紧挨着的两排夜摊,多半都是吃的,无数客人从摊位前路过,或目不斜视,或驻足,或交谈询问。叫卖声、讨价还价声、交谈声、笑声……余初只觉得自己眼里耳里,都是一副渡口夜市画卷。楚小哥侧过头看了一眼余初,又立刻收回视线:“想吃什么?”余初很认真的取舍了一遍。“馄饨。”馄饨摊的阿伯,年纪稍大,手因为常年的劳作,骨节粗大,皮肤粗糙。但是他穿的很素净,摊位收拾的也很整齐,小馄饨包的又快又好。余初摆了个ok的手势:“老板,要三碗。”阿伯看了一眼楚小哥,觉得他这么瘦,的确是需要多吃点。等到热气腾腾的馄饨撒上葱花,端到桌上时,才发现那姑娘将两碗都放在了自己面前。余初给自己碗里加了醋:“我今天要多吃一碗馄饨。”这句话更像是说给她自己听的。人生没有什么不愉快,是一顿饭不能解决的,如果不能解决,那就留到下一顿。阿伯乐呵呵道:“能吃是福,能吃是福。”楚小哥点头,拿起勺子,先舀起一勺汤,半低着头,轻轻喝了半口。吃饭的姿势——很是工整。余初其实早就看出来了,楚小哥虽然混迹于街市,但其实和顾文澜是一类人。他们和自己不一样,和着满大街的人也不一样,举止、仪态、风度……都刻进了骨子里。两人在一起吃饭也不是一两次了,已经初步了解彼此的喜好。十分有默契的各自吃各自的,相互不打扰。等余初将 余初和楚小哥夜半投宿, 能选择的地儿不多, 入住的这家客栈的地段一般, 条件意料之外的不错。地板擦的发白,窗台摆着兰草,桌上有茶水和瓜子,整个屋子无论是摆设还是卫生, 都很舒服。她将自己摔在床上,闻到了新晒棉花的味道, 困意从脑子里翻腾而出。梦里人咿咿呀呀在唱戏, 无论梦境换了多少背景, 都会有那么张美人脸, 泫然欲泣, 楚楚可怜, 身段风流……搅得余初一晚上心情复杂。次日醒来,天色大亮。洗漱完毕后, 余初准备下楼吃早饭, 想起身无分文的楚小哥,顺路去隔壁敲了敲门。没有人应声, 楚小哥不在屋子里。余初也没在意, 都是成年人,吃个早饭也不需要非得在一块。这个地段的客栈, 都是条件一般的人入住,顾客一部分是往来的行商,一部分是科考的学子, 剩下的各种目的占不到三成。大多消费都不高。所以客栈虽然屋子收拾的不错,但是早餐能选择的不多,面条、白米粥、馒头和包子。余初要了份白米粥,配了花生米和水煮蛋,小二上菜的时候,白送了她一小碟腌脆萝卜。余初吃蛋的习惯,延续的老余家的传统,拿起水煮蛋往脑门上一磕,先磕碎蛋壳,然后一点点剥开。沾点酱油,她一口能吃半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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