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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总旗拿起一张长弓递给孟清和,三言两语的解释了他的来历,倒是让周围的军汉们对孟十二郎&ldo;肃然起敬&rdo;。&ldo;明知道是来找死的……不容易!&rdo;&ldo;读书人的脑袋果然非比寻常!&rdo;&ldo;人才!佩服啊!&rdo;说归说,不耽搁他们杀敌。城头箭雨纷纷,城下北元骑兵的攻势为止一滞。双方打老了交道,连对方身上有没有虱子都一清二楚。北元骑兵的目的不是打下卫城,仅凭这点骑兵压根办不到。没来及躲进城内的人丁,牲畜和田中早熟的作物,才是他们的主要目的。还有散布在开平卫东西两侧的瞭望墩台,那里的边军是肯定来不及撤回城内的,附近也没有砖石建造的边堡给他们充作防御。 每次鞑子犯边,这些边军几乎都是弃子。可他们仍没有一个人临阵脱逃,凭借着手中的武器,凭借着居高临下的地势,拼着以命换命,也不让鞑子再进一步。为国而死,是他们一生的终点。城墙上的明军能清楚看到最近的瞭望墩台上在发生些什么,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赤红着双眼,用手中的长弓,劲弩,用声嘶力竭的吼声为同袍送行。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戈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这是汉家儿郎的战歌,流淌在大漠边塞,回响在华夏千百年的历史之中。每一个字,每一个词,在汇聚成声音的刹那,都承载着士兵的血肉与灵魂。孟清和突然不再恐惧,他放下拉不开的长弓,颤抖着重新抓起腰刀,单手握不住,便用双手,咬紧牙关,踉跄两步,一丝鲜血顺着嘴角流淌。没人再笑话他,也没人再拿他打趣。此时此刻,一切的算计和心思都离他远去,被苍凉和血腥包裹,仿佛灵魂也变得沉默。两尊洪武二十一年铸造的铜炮被推了出来,炮口对着的不是正面的战场,而是即将被北元骑兵攻下的一处瞭望墩台。号角声再次响起,却不是对面来犯的敌人,而是城中。紧闭的城门突然打开,两队明军骑兵纵马而出,为首两人均是一身山文甲,手持长刀,一马当先,明军骑兵如两支锋利的长矛,狠狠凿入北元的骑兵之中。突来的冲击,让进攻的北元骑兵起了一阵混乱。此时,另有一队骑兵从开平左屯卫方向驰援而来,远处掀起的滚滚沙尘,彻底使攻守易位。身处战场中的北元骑兵,只知道有两三股敌人不断切割着己方的队伍,城头的明军却能清楚看到,闯进北元骑兵阵中满打满算不过三四百人。冲杀在首的一人,正是被开平卫指挥使徐忠和西城卫郑千户视为烫手山芋的沈瑄。将军策马,长刀渴血,毙敌于马下。铠甲和马身均已被献血染红,每一次挥刀,都能带起一片血雨。只一人,便如杀神,刀光交错间,身着朱红鸳鸯战袄的明军步卒也集结而出,铜制火铳,长矛,铁镗,腰刀,组成了明军战阵。孟清和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下城头,又是怎么上了战场,他只是本能的效仿另一名边军的动作,立于阵中,举起腰刀。&ldo;杀!&rdo; 孟小旗残阳如血,草原上到处是倒伏的人和马的尸体。战败的北元骑兵,侥幸还活着的已经仓皇北逃。这次出来打草谷,非但颗粒无收,反而损失惨重,接下来的一段日子,开平卫和附近的屯卫应当能安生许多。尽管,时间或许很短。 入夜,死去的明军尸体已经被收敛,死去的战马不会浪费,马肉味道算不上好,却也算是一顿荤腥。军中和城内的大夫都被召集,受伤的战马受到比伤兵更好的照料。人比不上马,很滑稽,却是事实。孟清和坐在火堆旁,马总旗死了,他亲自从战场上把马总旗的尸身带了回来。曾经在城头笑话他的几个边军,如今也只有两人还活着。这就是战争的残酷,边塞的生活。迷茫和无措没有困扰孟清和太长时间,习惯于思考的大脑,一旦从对死亡和血腥的恐惧中冷静下来,便会开始分析,然后做出决断。火光跃动,一大块烤好的马肉突然递过来,孟清和转过头,咧咧嘴,眼前算得上半个熟人,是之前在城头上拿他个头打趣的弓兵。&ldo;吃吧。&rdo;弓兵将马肉一把塞进孟清和手中,顺便递给他一把匕首,常年在边塞生活,习惯也变得有些不同。很多边军不再习惯用筷子,反倒时常带着一把匕首。这样的边军最为凶悍,即使是宁王手下的朵颜三卫,论单打独斗也未必是他们的对手。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他们已经不习惯和人正常比试切磋,一旦动手,就是搏命。马肉半边烤得焦黑,撒了点盐,闻着味道不错,用匕首划开,却能看到一缕缕的血丝。孟清和垂下眼,反手将匕首插在地上,狠狠的咬了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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