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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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邺吃完饭就去操练场了,林涓喜整理书房。
吃晚饭的时候,两人还是挨着桌子坐着。
李邺将稀饭中的莲子和红枣用瓷勺子舀进林涓喜碗中,然后把她稀饭里的桂圆舀过来,林涓喜说:“挑食不好。”
李邺看她一眼:“我从来不挑食,而且我不爱吃的厨房根本不会做。”
林涓喜愣住了。
等等——对呀,第一次一起吃饭时,他是先让她把桌子搬近后,才扯出他挑食的话题的——林涓喜将手中碗放桌上,没留神力气有些大了,“刚当”一声,房子空旷,声音简直是巨响,吓了她一跳。
林涓喜看了李邺一眼,他正在喝粥,她便也不说什么,低下头吃饭,他只是纯碎为了逗她吗?还是有什么别的目的?
突然,李邺开口了,声音清清冷冷地:“我知道你怎么想得。”
林涓喜神色一凛,手里筷子掉在了地上。
李邺弯腰捡了起来,从旁边餐盘上另拿了双筷子递给她:“你想多了。快吃饭吧!”
他没有生气,也没有再说什么,默默吃着饭,林涓喜看着他的侧脸——额前几根碎发随气流轻轻晃动着,平淡的神色,好像一个普通的男孩子,她也是一言不发吃完了饭,放下碗后,李邺展颜说:“咱们下围棋好不好?”
“我不会。”
李邺盈盈笑着:“我给你教,很简单的。”
林涓喜欣然同意。
李邺笑的时候,微露的贝齿整齐而洁白,看起来仿佛邻家男同学,林涓喜慢慢感到轻松,神清气爽。
“为什么要把好东西都拣给我?”林涓喜问李邺。
李邺清朗朗一笑,悠闲地将棋子捡棋盒里,说:“这么好的东西,你回家就吃不上了,还不趁现在多吃点?”
林涓喜看着李邺,两个李邺的样子重合了,一个是吃人血肉的冷酷阴狠的摸样,一个是笑容淡淡、可以闲敲棋子消磨午后时光的温和摸样——到底哪个才是真的他?虽然岁月静好是所有人渴望的,但是为了自我保护,成熟的人都会放弃相信。
她宁愿选择防备。
这是一个悲哀的决定,林涓喜看着李邺的脸,长眉秀目,山明水净的感觉,这么年轻,好像一个同龄的男孩子——这样的人,是注定很难交到朋友的。
林涓喜把黑子一个个捡到棋盒里,想着。
李邺低头看棋盘,说:“下完棋我想洗澡。”
“你也太爱洗澡了吧?”林涓喜说,然后又补充了句,“为什么?”
李邺淡淡一笑,转头在自己肩膀和胳膊上嗅了嗅,说:“你闻见我身上的味儿了吗?”
林涓喜一怔,有些尴尬地点点头:“嗯,香的很!”
“我不喜欢这个味道,它总是提醒我……一段不愉快的回忆,洗澡以后能淡一点。”
林涓喜盯着黑白纵横的棋盘,听着李邺的话,鼻端的香气似有若无,她说:“这个味道很特别,并不显得女气,好像檀香,闻起来让人平静。”
李邺大笑道:“不讨厌就好。”
下完棋,李邺去洗澡,洗澡回来,他要练字。
每当这个时候,林涓喜就开始磨墨铺纸,然后站在旁边,李邺笑言她是“佛前玉女”,林涓喜心想,是恶魔身边提着ak47(注:世界著名突击□□)的女杀手。
李邺玉色的手持着乌黑的笔管,蘸饱墨汁,运笔写了起来。
李邺的字很好看,但是——怎么说呢,还是偏于“二王”的娇媚风韵,甚至横竖撇捺间有股子妖媚气息,可他偏偏对硬朗劲健的瘦金体爱的不行,欣赏起来如饥似渴。
林涓喜接受杀手培训时读过心理学,她就想:李邺的字虽然妖媚,也算好看,但是他不爱宣之于众,反而将赵佶的瘦金体挂得到处都是,他是偏爱这种字体吧?字如其人,按照心理分析,李邺长相艳丽,但作为一个男子,他应该希望自己是铁骨铮铮的英雄磊落形象的,所以才如此偏爱劲瘦硬朗的瘦金体,他存在一种自我厌弃的心理。
林涓喜甚是无聊,胡思乱想了一会儿,就望着石砌墙壁上粗糙的纹理发呆。
过了半晌,李邺放下了笔:“给我剃须。”
林涓喜一怔。
男人最少隔几天剃须一次,李邺当然也不例外,之前他剃须,都是由一个叫明子的小厮做的。
“明子没在吗?”林涓喜问。
“他媳妇生孩子,回家了。”
卡尔曾经训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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