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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骑士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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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恩醒来时,首先映入眼中的是灰白色的天花板。

窗外照入的阳光有些刺目,他稍稍闭眼,再睁开,眼前的场景依然没有变化。

不是场梦境,他想,我……还活着?他尝试着动了动身体,却发现只能摇晃下手指,全身力气仿佛被掏空了一般。

接着他听到有人喊了起来,“他醒了,快去通知殿下。”

殿下?布莱恩觉得脑中像塞了团浆糊,思路比平时慢上许多。对了,自己是怎么晕过去的?似乎是被毒蛇刺穿了胸口,很快就要死去,最后时刻一名如幽灵般的女子突然出现,以不可思议的方式将敌人全部击溃……

很快有侍女伸手将他扶起,靠坐在床头。另一人端来水盆,帮他清洗面部。布莱恩显然没经历过如此周全贴身的服侍,加上身边都是些年轻的侍女,这让他觉得有些手足无措。

好在这份局促没有持续太久,当四王子走进房间时,所有人都弯下腰去。

布莱恩更是感到心中一股火热正在涌动,他有太多的话想问,张开口却不知道该先说什么好。倒是罗兰点点头,说道,“你的事迹我已经知晓了,布莱恩,你是当之无愧的英雄。”

「英雄」一词一出口,布莱恩顿时觉得眼睛发酸,声音都哽咽了,“不……殿下,我的朋友才是真正的……”

罗兰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

就如同夜莺预测的那样,凶疤被拖到刑房后,还没等典狱长动手便竹筒倒豆子般把所有知道的事情都交代出来了。

这支队伍的幕后主使不是他的王兄王姐,而是长歌要塞的麋鹿家族。麋鹿伯爵联系上了希尔斯.梅德这个远房亲戚,也就是凶疤后,通过利诱和分化控制了大部分巡逻队员。除此之外,他还派出一名好手替换进队中充作保险,以防行动过程中出现意外。这帮人的目的,不是来刺杀自己,而是打算烧毁纯粮,好让自己乖乖滚回要塞去。

此次阴谋造成了一名无辜者的死亡——灰狗。他试图阻止凶疤一行人的犯罪企图,被巡逻队员用匕首刺死。那名毒蛇替换下的队员则行踪不明,大概是早上发现城堡没有失火,凶疤也未按时回来后意识到计划败露,直接出逃了。

待到布莱恩情绪稳定下来,罗兰才说道,“你的朋友灰狗,他会得到一个合乎他身份的葬礼。他的家人也会被妥善安置,今后不用再为食物而担忧。”

“谢谢您,殿下,”布莱恩深深吸了口气,“请问凶疤……他也死了吗?”

“目前还活着。”

巡逻队长痛苦地闭上了眼睛,他宁愿自己不获救,也要拖对方一起下地狱。可如此一来这个希望已经变得渺茫……毫无疑问凶疤是有罪的,但贵族所犯的罪能用钱财赎减,只要他那位叔叔愿意保他,凶疤就有很大可能不死。甚至,连监狱都不会进。

罗兰自然能猜到了他的想法,“希尔斯.梅德,也就是你们口中的凶疤,他是长歌要塞麋鹿家族的一员。执掌家族的叫洛克金.梅德,为莱恩公爵分封的伯爵,也是他的远房叔叔……”说到这里他稍稍顿了下,“但这些都不会影响到最终判决,凶疤已经被判处绞刑,就在三天后执行。如果你身体能恢复的话,不妨去看看。”

布莱恩猛地瞪大了眼睛,“但……但殿下,贵族是可以用金龙赎罪的,您这么做不会触怒——”

罗兰摆摆手,示意他稍安勿躁,“贵族?可能对你们来说,他出身于麋鹿世家,地位和你们有云泥之别。但事实上他既没有爵位,也没有封地,根本算不上贵族。第二,就算他是贵族,入侵王子行宫,妄图焚烧存粮,不顾边陲镇二千余人的死活,这三宗恶行加起来已是罪不可赦。”

如果说提尔的死罗兰心中还有些许犹豫外,凶疤则属于完全不可原谅那类。如果他成功的话,自己在边陲镇的根基将毁于一旦,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这比直接刺杀自己还可恶得多。

至于这一反应会不会惹怒长歌要塞,谁在乎?既然对方不愿意好好跟自己做生意,选择下狠手来坑害边陲镇,自己当然也不能退让。这次事件同时给了罗兰一个警告——这个世界的政治斗争不像自己过去所熟知的,大多集中在桌下较劲,而是更偏向于掀桌子的做法,原始得多也血腥得多。

“好好休息吧,你失血太多,就不要离开城堡了。巡逻队的工作我已经安排其他人去执行,等到邪魔之月结束,我会为你举行册封礼。”

“殿下,”听到后一句话,布莱恩不敢置信地望向王子,“您的意思是……”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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