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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变小了是什么样子?」「你有很亮很黑的眼睛,嫩嫩的皮肤,漂亮的嘴,软软的身体,你是最漂亮的宝宝。」唐风最喜欢听人夸他,已经笑起来,扬起头把脸颊贴过去,和明皓耳鬓厮磨。申明皓也笑:「一定是晚饭的时候你说的那个话,让我做了这个梦。」唐风睁开眼,眼睛亮如星子:「做梦有什么意思,我们还是来努力生孩子吧。」「喂,唐风……」声音渐渐低下去,夹杂在一些暧昧的摩擦声、呻吟声中,渐渐有了一丝甜腻的气息……《不说爱〈倾城之恋番外〉》作者:古木在最初的时候,我想过,拿自己的眼睛,还给他。这样,就两不相欠。我这样的人,总是很怕欠下人家的债。那毕竟不是自己的东西。总有一天会有人来讨要的。在稀世名画上剜了一刀后,总是想快点弥补,就算以对方想要的方式弥补对方损失掉的,也没有关系。——原非他,这个名字,曾经是我最美好的回忆。所以,我会给他补偿。虽然不清楚他这样做的理由,虽然拥抱他如同拥抱惨痛的过去,虽然我们已经说过再见,但我的选择,也只能是留在岸上,看舟驶离。在那样的一两年里。我留在他身边,天之骄子的他总有一天会明白过来。到那时,偏执的情感消失,他就可以坦率地移植上新的眼睛,也可以重新开始生活。不需要每只兔子都冲向黑沼泽里的那惟独一根嫩草,真的不需要。在一两年里,我们没有发生关系。我可以自在地对着杂志打手枪,却不能对着原非爆发蓬勃的欲望。他的名字总是关联着各种疼痛,在伤口陆续被割开的时候不觉得,但心理上的后遗症不太容易愈合。他一直也显得自在,像平常一样说话,温和的面目。他开始对着镜子,自己整理胡茬,不伤到一点皮肤。他开始走在路上,慢慢停下来,转头欣赏玻璃窗里的一些模特。他开始不需要我提醒,自己减少抽烟,花更多的时间在健康的娱乐上。缺损的那只眼睛用人工眼睛代替,完好地露出平静的心态。一两年,不算很短了。开始有小毛头管我叫大叔。仍然叫他哥哥。日子,开始走上正轨了。有天,我出外喝朋友喜酒,回到原非家时,已经夜里。桌面上有薄薄的灰。日历还是翻在我离开的那一天。我抹干净灰尘,拖了地,把日历向后翻了十多页,才觉得这里像个家的样子。他可以住的地方该有很多,昨天早晨我才和他通过话,现在并不担心他的去向。他已经可以好好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了。我靠在沙发上,开了电视,听着,慢慢有了睡意——直到听到他的名字,在现场直播,是足球赛吗?我听着讲解,陆续报着球场你争我夺的激烈战况,陆续报着陪他一起看球赛的人……和他们分享的爆米花。终于,一两年后,我可以听到他和其他名字联系在一起。可以感觉到他在自由的生活。他的眼睛至今安稳地在我眼眶里跳动。我不再接受得那样不知所措,终于有所回报。我以为他需要一段时间回到社交界,没有想到,社交界才是热烈渴望着他的回归。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狭隘在乎他的眼睛和残缺。雪片一样的沙龙或舞会搁在盘上。他拿起上面的第一张,打开又合上。我陪他去的,第一个派对。路上,他与我开着玩笑,说我开车的姿势太过紧张,像送女儿去学堂的父亲。临下车时,他却赖着不动,我为他开车门,他才肯挪尊驾,再站直身体时,月光的那点朦胧里,他清晰俊美的脸庞依旧惑人。「我去溜几圈,一会来接你。」我自然说。我们的那点事,出现在这点小的圈子里,不太合适。他也点头。要转身时,又忽然调过头,看我说:「成城,你有多久没吻我?」我惊讶地,愣住。他又不在意地接下去:「你信不信,我还是能让他们着迷的。」我,当然是信的。你一向是能的。狡黠的天真里,他对我开着玩笑,一人去了舞会。果然第二天的花边小报,头版头条竟是那夜旖旎风光。他略微沧桑后的容貌,比之从前的年轻高傲又是另一番感受。他依旧清晰地明了自己的杀伤力。有多久没吻他……爱着的话,自然会去吻的。着迷的,软得像棉花一样的,傻乎乎的,吻着。离着火焰越接近,就越是由衷地害怕。我跟她解释着,我不需要伴。这个年轻女人却反问我,来这样的地方,独自喝着闷酒,还不是找伴吗?好像大叔级的沧桑老男人来酒吧唯一的目的就是找妞一样。我总不好说,是为给同居的另一位一些空间。他近来回来晚了,总是通宵的亮灯,我知道他睡不着,我不知道是不是由于我还在的原因。如果我不在,他可能会更踏实,和安稳些。我还是请了这个女人喝酒,她的香水跟年龄一样热辣……清晨的时候,悄悄地进门,黑着灯,我在浴室里简单清洗了下,又在阳台抽了根烟。暮色里,太阳是淡淡白色。我抽烟,一根又一根。那只是一个普通的清晨,万籁俱寂,远处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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