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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仙女庙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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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疑惑道,“你以前也逃荒过?” 程丽娇生惯养,从未吃过苦,怎么可能逃荒过,只是看过一些逃荒电影罢了。 没想到 ,如今她也成了丧家之犬,也踏上四海为家的流浪生活。 关翊谦上辈子流浪数年,早已对流浪生活熟悉无比。 “我们没有路引,等同于流民,若被官府发现是要发回原籍的。但这一路上可怕是不是官府,而是和我们一样的流民,你明白吗?” 程丽被石头慎而重之的态度给弄的紧张兮兮,她可以想象到。 从前,在大城市生活久了的她也想过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野生活。 但现在这个时代的农村和她想象中的乡村生活天差地别。 这里没有法律没有道德约束,每个人都赤裸裸展示着自己的不堪和丑陋。 抬头不见低头见互相熟识的村民尚且如此,那亡命天涯,身无长物的流民呢? 只怕会比村民可怕万倍。 程丽心里一阵恶寒,被眼前沉重又惨痛的生活压的喘不过气,“那我们怎么办?就一直流浪到国都吗?” 关翊谦看着细皮嫩肉,貌美可人的继母,“我们先去县里混进县太爷的府里。” 县太爷谷雨林再过半年就会回都城任职,届时,他们便可跟着县太爷去都城偃月城。 此地距离都城偃月城千里之遥,路上匪盗横行,贼寇猖獗,只凭他和继母便是有十条命也不够用的。 跟着县太爷有官府之人一路护送,才有可能平安到达偃月城。 只是谷雨林是有名的爱美之人,继母这般品貌,只怕逃不了他的法眼。 程丽对所谓县太爷并无什么崇敬,“好。” 只是何家村到永善县还有五十多里地,石头脚力虽好,但毕竟还是个五岁的孩子,人小腿短,走一会儿就坚持不住了。 按他的脚程估计走个十几天就能走到。 想到继母那柔若无骨滑嫩无比的脚丫,关翊谦难得脸红了。 继母如花似玉又身娇体弱,一路上要避人耳目,远离那些心怀不轨之人,免不了要慢上许多。 现在最要紧的就是要为继母改头换面,否则她一个女人无论走到哪里都太引人注目了。 程丽也觉得以男子身份在外行走方便些,幸好出门前带了身何大的臭衣服捂脸。 此刻,她当着石头的面大喇喇套上何大脏兮兮的衣服,嫌弃的捂住鼻子,“熏死我了。” 即使上辈子关翊谦养尊处优当了朝廷忠臣,也没有继母这么娇气。 继母以前过得究竟是怎样的富贵日子?关翊谦好奇不已。 套上男人衣服后,石头又用土灰把程丽的脸和脖子手腕都抹成黑黄色。 乌黑顺滑的头发塞入脏兮兮的布袋中,程丽此时已变成个浑身散发酒味的矮小男人。 “差不多了。”石头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 一切准备妥当,两人再次上路。 可惜刚到镇上没多久,程丽的脚已经疼得受不住了。 两人避开人群,石头脱掉她的鞋袜,这才发现白嫩嫩的脚底已经是血肉模糊,出了好几个水泡。 程丽疼得呲牙咧嘴,不住抽气。 石头只能无奈叹息,继母虽然娇弱,但忍耐力实在惊人,鞋子磨的全是血迹才喊疼停下。 这年头,不管是驴子,骡子,牛,还是马,都是富贵人家才使唤的起的。 他们手里这点银子还得留着日后生活,万万不能现在就浪费了。 以后的路程还是得步行。 但是程丽的脚已经不能再走路了。 镇上离何家村不远,若是村长带着人找来那就全完了。 石头不去看那渗着血迹的雪白玉足,硬下心肠,“此地危险不可久留,我们必须尽快离开。” 程丽也知现在情况紧急,撕烂衣服将脚紧紧包裹起来,“好,我还能走。” 万幸荷塘镇百姓都有地可种,每日辛勤劳作也能混个温饱,所以几乎没有落草为寇的。 两人趁着夜色一瘸一拐的赶路,终于在天亮之时,赶到了相邻的仙女镇。 仙女镇因为相传有仙女娘娘曾在此降落施雨而得名。 仙女镇还有个仙女娘娘庙。 庙里香火不断,来此求平安求子的信徒络绎不绝。 当然,这些程丽都不知道。 原身被程伯母困在家中无人待见,平日里也无人和她说话,所以她对外面一无所知。 而程丽自己,对这个世界更是两眼一抹黑,比原身还不如。 两人已饿得饥肠辘辘,程丽看见仙女像前的贡品口水直流,“我们趁着没人去拿点吃吧。” 关翊谦震惊的一时说不出话,“怎可如此?” 啊? 程丽比她还震惊,这个杀人放火都毫不手软的少年怎么还怕石像吗? 两人之间的代沟简直比马里亚纳海沟还大。 程丽从石头你是不是疯了的眼神中明白供奉的贡品不能动,捂着咕噜噜乱叫的肚子道,“那我们怎么办?” “当然是去买馒头啊,我们有钱。”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继子很有心机怎么办》 第21章 仙女庙(第1/1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