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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赴宴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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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走前,程丽塞给他一瓶药膏,“这个抹上防蚊虫的,不过我用着感觉没什么效果,不晓得你用着行不行。” 她碎碎念着,言语间皆是对蚊子的痛恨,而后她眨巴着眼睛,“你晚上若是偷偷出去睡了,三公子也不知道吧?为什么还苦哈哈守在这里呢?” 狄青心说这是他的职责,他既然领命负责她的安危,自然要时时刻刻看着她,不能有丝毫懈怠。 而且,能时时看着她,他心里也是窃喜不已的。 他并不觉得累。 “这是我的职责所在,夫人不必为此烦扰,我不会打扰夫人。” 程丽连忙摆手,“我没那个意思,只是觉得你太辛苦了。我这也没什么事儿,不如我写封信你带回去给三公子,以后不用再守着我了。” 说着,她果真坐下提笔写字,那字虽然歪歪扭扭,但也能看的清楚明白。 她将信叠好递给狄青,“拿去吧。” 狄青将带着她体温的信收入手中,颔首道,“我现在就去,夫人安歇吧。” 程丽点头,“小心些。” 送走狄青,她躺下睡了。 上次送石头时马车出了事,程丽这次不敢再送,将石头送到林夫子门口就回房了。 林夫人出门赴约了,她也忙里偷闲窝在房里看话本。 因林夫人眼睛不好,故此也极力反对程丽看话本,生怕她小小年纪把眼睛看坏了。 程丽被她管教甘之如饴,也从不在林夫人面前提起话本之事。 说起来,她遇到的无论是胡均,还是嫂嫂亦或是林夫人,都对她极好。 她手里有钱,心里不慌,每日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 石头嫌她的字难看,买了许多字帖给她,让她平日无事时练练。 人在穷极无聊的时候,无论什么事都愿意尝试。 程丽也是如此。 日日被困在小院子里,哪儿都去不得,这种日子她若是不给自己找些事情做,是会发疯的。 络子打的太多,送人都用不完,她只好将此事搁在一旁,开始每日练字。 此后,她便沉浸在了练字的时光里,开始废寝忘食的练字。 不出两个月,她的字已经似模似样,不像原先那样狗爬般难以入目了。 林夫人也赞她字写的好,此举更是鼓舞了程丽,她捋袖子练得更起劲了。 难熬的盛夏终于过去,从最开始的神思不属到如今的自得其乐,她好似已经完全忘记了陆敏之。 难不成真是贪恋他冰凉如水的身体吗? 她从未谈过恋爱,一时也有些迷惘,弄不清楚自己的心思。 想不明白便不想了,程丽不喜欢难为自己,遂干脆利落的把他扔到了一边。 秋高气爽的时节,微风习习,让人心旷神怡。 程丽算算日子,她已把自己困在院中困了小半年,此刻看着院外自由飞翔的鸟儿不禁心生摇曳。 她想出去看看。 好不容易送走酷暑,所有人脸上都多了丝笑意。 林夫人近日来也总是笑眯眯的,她拉着程丽道,“虽说你是守寡之身,但也不至于成日守在家里,明日常夫人办赏菊宴,你陪我去热闹热闹。” 程丽还从未去过这样的宴会,踟蹰不敢答应,“我的身份,适合去参宴吗?会不会惹得主人家不喜?” 林夫人连连摇头,“你小小年纪怎恁的迂腐,不过是死了夫君,何至于连门都不能出了?” 她苦笑一声,“是我多虑了,既林夫人相邀,我自当奉陪。” 却不想,这一场宴会却又闹出许多风波。 她时时刻刻谨记自己的寡妇身份,故而也不敢穿什么鲜艳的色彩。 只拿出衣柜里一条七成新的碧青色长裙换上,因她不会簪发,平日里也不出门,满头青丝都是胡乱挽的。 如今要出门赴宴,却不能胡乱挽了头发出去,孰料,她坐在梳妆镜前簪了许久,头发还是一团乱。 程丽气的摔了梳子,破罐子破摔的想,真是气死人,大不了老娘不簪发了!! 可她已是妇人,不能像未婚少女那般披散着头发,只好按耐下满肚子火气继续和头发做斗争。 可是越急越是不得其法,眼看临出门了,头发仍是散了满肩膀。 她只能散着头发去向林夫人求助。 林夫人哭笑不得,三两下为她挽了个漂亮的堕马髻。 程丽惊喜不已,她来到这世界这么久,除了有婢女伺候的时候,其他时间头发都是胡乱挽的。 已好久不曾挽过如此标准的古代女子发髻了。 林夫人替她挽了发髻,又从梳妆台前拿了首饰为她簪上,“年轻貌美的时候就是要多戴首饰才好看,省的像我这般年老色衰了戴什么都不出彩。” 程丽连忙宽慰道,“夫人端庄大方温婉贤良简直是女子表率,哪儿是一般人比得上的?” 林夫人被她夸奖的颇为受用,又为她戴上了珍珠链子和暖玉手镯。 程丽见了娇嫩如花容貌昳丽的自己也心生欢喜,便没有拒绝。 两人收拾妥当,坐着马车出发。 常夫人是此地府知事的正妻,为人喜好逢迎,经常举办宴会,宴请当地名流。 林夫子作为当地知名的士大夫,林夫人自然免不了次次被邀请。只是林夫人不喜社交,也甚是苦夏,之前

《继子对继母心怀不轨反被杀》 第104章 赴宴(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