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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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她为何要这么做,她不是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嘛,为了找到自己的未婚夫,这一点可能让很多人看了不会相信,所以有太多的人都会去相信这一点。
“对人生没什么希望,只是希望自己‘烂的出名’。”
对于这样的说法,我发现,人都会有看法,下面的看法乃是从网上收集到的
1、新浪网友:2009…10…15 13:29:42 人贱如此,不如去死
2、新浪网友:2009…10…15 14:04:40 悲哀
3、新浪网友:2009…10…15 22:24:34 贱到极致,打工有多种选择,她还是自己愿做小姐能怨别人吗?知道自己有病还做,恶意传播,该判点天灯!女人没这样的,丫肯定是一个变性人。
4、新浪网友:2009…10…16 12:19:09 赞成一楼意见。卖肉的贱人你有权告发*你的禽兽;但没有理由报复其他买欢的人。做鸡是你贪图财富的选择;没有人逼你。你没有理由将自己的变态与自私转嫁给别人。
5、赞闫得利:2009…10…16 15:03:54 闫得利的行为是打击卖淫嫖娼的一个有效方式,看谁还敢乱搞,谁还敢不带套。
……
除了对闫德利的声讨,还有的一些无聊之人夹杂在其中看热闹,我没有看到其它的观点了。
这就看出了问题,你嫖是没罪的,不管是嫖女人还是男人,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不管你嫖的下流(在洗头房里嫖),还是嫖的高尚(在TKV里娱乐),都是可以的。所以啊,太多的男人都喜欢嫖,反正没罪嘛!
嫖的人没罪,那么卖的人就有罪了,这就是我们这个社会,况且法律上还有明文规定嘛!卖淫罪!不过,我没听过有嫖娼罪!
还有的就是,我们知道,在当今之社会上,有千千万万个像闫德利这样的女子,她们在一开始的时候可能还是被动的,也许到最后就变成主动的了。这说明的问题,似乎已经是相当明确的了。我们的法律中堂而皇之的规定着不能卖淫,不能嫖娼,不能有妓院。但是现实中这些东西那样不存在?!可能有某些人,甚或还是些高高在上的法律专家,他们会这样说:“现实当中存在的是公关、娱乐和KTV,这些东西只要纳税,是允许存在的。
是啊,说的何其好啊,这些东西现在不就是依照这样的模式存在吗?!
威严的法律条文成了一纸空文,那还有存在的必要吗?道德和法律已经成了*裸的*布,似乎不必顶礼膜拜了!
闫德利,我只想说你是一个悲哀的女子,你是一个不幸的女子,你的悲哀是你生活在了这样的时代,你的不幸是因为你的生命就快要终结……
我突然又想起了《月牙儿》里的几句话:饭是实在的,实在的去挣好了。可是,实在挣不上饭吃,女子得承认自己是女子,得卖肉!一个多月,我找不到事做。
我想,这句话也很符合当下的时代啊!
老舍写作《月牙儿》,是写的旧的,黑暗的时代的时候,文中女主人公的悲惨遭遇我们大家看过的都会知道,那是发生在旧时代的事情,那个时代是被人民所不齿的时代,那个时代被人民推翻的时代!
可是在现时代,我们又看到了这种东西,闫德利是站出来的一个,因为她说了:“对人生没什么希望,只是希望自己‘烂的出名’。”还有多少像她这样的女性呢?!
我想,老舍如果活到改革开放的话,他会悲愤的,他会哭的。为何呢?因为他在旧时代极力鞭挞的东西在新时代竟然也出现了,他极力歌颂的新时代竟然也出现了旧时代的东西,难道他不哭吗?难道他不悲愤吗?!
正在这个期间,巡警把我抓去了。我们城里的新官儿非常的讲道德,要扫清了暗门子。正式的*倒还照旧做生意,因为她们纳捐;纳捐的便是名正言顺的,道德的。——摘自《月牙儿》
我们看着闫德利,看着和她同样的女子,我们依旧。出现了这样的事情,上了新闻的头条,只不过给了一些人饭后的谈资,而且还是恶意的谈资。太多的人,依然在嫖,依然在卖。嫖的人淫笑着得到了生理上的满足,卖的人麻木的捏着到手的一叠钞票……
华丽的夜晚
吞噬着一切
浓妆艳抹的人
再一次登台表演
歌舞声中
一切平静
不识字的人
为文化和道德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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