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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明珠蒙尘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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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是一样挺有趣的东西。

向外开的,向里开的,向上开的,向下开的,对开的,平移的……花样繁多,不能细数。

有的门好进,佛门广开,普渡众生,是好进的门。

有的门难进,民间有婚俗,新郎迎娶新娘时,想进门接出自己的老婆,不被刁难一番怎能如愿?

普天下最难进的门,怕是要数土匪的刀山门。

所谓刀山门,是指门径前分列两排土匪,在头顶架起雪花银刀。

银刀交错,进门的人要从刀下走过。

行走时,如果哪把雪花刀落了下来,就要人头不保。

进这种门,是考较你的胆量与诚意。

八方堂前,刀山已就,月色映着数十把雪花银刀,散着有杀气的寒光。

沙纱莎笑了,本来就是进山荡匪的,却被白君谈成了买卖。

不怕这群土匪动手,就怕他们不动手,一但和和气气的,还怎么找个由头端了他们?

盘算好了主意,沙纱莎也不顾蛇王女儿,第一个钻进了刀山里,脚步欢愉,神情自若,好像小孩子玩游戏一样畅快。

怕她有闪失,黑无常立即随步,跟在触手可及的距离。

先后两人进去了,白无常也不再磨蹭,去马车边请下蛇王女儿,眨眼笑说:“请小姐放心,他们已经为咱们探过路了,没有危险。”

看到山刀明亮,匪徒们满脸杀气,蛇王女儿还是胆寒,将一个柔软的身子贴近白无常。

右手将羽扇护着头顶,左手揽着蛮腰,白无常喜笑自得的钻进山刀。

过了刀阵,进了大堂。

八方堂有些威风,两侧冷兵闪闪,中间一张聚义大桌,能至少容纳二十个人同坐。

桌上摆了酒席,最耀眼的一味菜是烤全鹿。

幼鹿肉嫩,去了头尾与四蹄,用文火慢慢熏烤,表面看似黝黑,一刀切下去,正是枣红色的香喷喷。

有酒肉在前,白无常食指大动,手掌恋恋不舍的离开蛇女细腰,左手执刀,右手端酒,不知道该先割肉还是该先喝酒?

手忙脚乱,吃了两手油。

酒意正酣时,侧厢有人沉声招唤:“谈买卖的朋友,只许进去一个人,内堂请。”

孤鹰打鸟?

这堂主懂心计。

还没等擦手回话,突然听到细嫩的一声:“我进去谈。”

沙纱莎得意的走向内堂。

不出所料,被黑无常侧步拦住。

额头差点撞到他的胸膛,沙纱莎皱眉抬头:“干嘛?”

“你我有约在先,只放纵你一天。”

咦?黑君哥哥怎么突然学聪明了?总会用我的话来堵我的嘴了。

正要出声狡辩时,白无常已净好了双手,摇扇走近,对沙纱莎嬉笑:“你是女子,不能抛头露面谈生意,小爷只会用铁链子讲话,蛇小姐更不敢独自进去……只剩下我了。”

说完原由,也不给沙纱莎回嘴的机会,扬步与请召的匪徒一起去到后堂了。

这么神秘才能一见的堂主,应该很懂得骄逸奢华吧?

本以为后堂应该金碧辉煌,至少,也要有一把像样的虎皮坐椅才是。

可惜,后堂简陋的像农家酒馆。

一张破木桌,两条长板凳。

木桌上有黑坛装酒,几只泥碗陪衬。

请召的匪人将白无常领到这里,便转身离去了。

“这买卖还不如让小丫头进来谈呢,至少前面还有肉吃。”

叹了一口气,抓起酒坛,倒了一碗浊酒。

凑到唇边时,听到有人一声笑谈:“喝了这碗酒,就如同与我八方堂签了买卖文书,朋友先三思,再饮酒吧。”

先声夺人?

不错,是个谈买卖的高手!

会心一笑,将一碗酒饮尽,白无常与那人回言:“文书签了,朋友付账吧。”

两声大笑后,听到微微脚步声。

一个壮汉,从白无常刚刚的来路,走进后堂。

三十岁的年纪,唇边微须,头扎武功巾纶,国字方脸,浓眉英目,是个人物的模样。

腰间一把配刀,没有绸穗装饰,朴实无华。

这人脚步轻盈,吐纳有序,眼底有光,是个武功高手。

将配刀放在破桌上,这人坐到白无常对面,倒了两碗酒,推给白无常一碗,自己先干为敬。

酒鬼遇酒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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