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合作利弊?百利而无一弊】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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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凡是不会放弃出口国外的机会的。
将华中科技系列推向世界,这是林凡一直以来都有所打算的,而他也清楚,只有将华中科技全范围的打入世界,为全世界人民所接融,这才是时代科技进步的机遇所在,而这一举,也是将华中科技推入世界顶尖的必经步奏之一。
之前的不言传,那五件超科,不算入之内,可以说,在林凡的眼中,它们是不够自己所要展望的档次,这拿出去那是丢中国人的脸,但对于第八代中央处理器和6g通讯技术来说,这两件产品,饶是林凡也极为满意,无论从产品的质量和领先的时代科技上,都是值得称赞的。
而将这样的产品推入国际市场,对于市场和国际科技来说,也是一个创举,将要推动大范围时代科技进步的创举。
而这对于产品的本身来说,这产品推向时代的舞台,推向全世界的大舞台之上,那也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林凡并不畏惧,可以说他愿意接受来自四方科技人才的检验,那怕他们各自有声,提出质疑,但这样,也是更好的将他的产品推广出去的声威所在,可以做到无形之中,为他塑造了华中科技的形象,是不可缺少的一步。
而同样的,林凡也不会轻易放弃一份已经拓展好的渠道。
无论是联想公司、华为公司还是国内的其他电子公司。对于林凡来说都只是一个渠道而已,一个帮助他销售,帮助他将华中科技普及的一个渠道。
而美国苹果公司。对于林凡也说,却也是一个渠道,一个可以帮助他,可以轻松的撬开美国市场的渠道。
之前,林凡是说不会将第八代中央处理器和6g通讯交给外国人,而他,也不管如何的做。也是的确不会将第八代中央处理器和6g通讯技术像七代和5g一样,连皮带毛。一锤子直接全端给外国公司,因为第八代中央处理器和6g通讯技术的主动权,林凡只会抓在自己的手上。
有头脑的人,恐怕在林凡刚和国内三十二家公司签`约的时候。应该都已经能猜出了一点,因为就在销售的这件事情,林凡所做就并非那么的绝对,而是给自己留了后地,这也是当时没有将合约签死的原因之一。
与三十二家公司合同的签订,其中的条令只是规定,林凡将第八代中央处理器和6g通讯技术的代理交给他们来做,而后续代理商公司的添加亦或者剥夺代理资格,都只是林凡一人决定。而这份合同上,也明确的规定了,这三十二家只许在中国境内进行代理销售。国外市场,一概不许进军。
当时,在签订这条合约的时候,诸多人肯定还有些不解,但现在,原因也出来了。
因为。林凡就是想将拓展国外市场的销售,交给外国的他们本国的人来做。比如说,美国国内市场,林凡就会交给苹果公司。
这并没违背林凡当时的话语,因为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那怕是和苹果公司合作,也他苹果公司也就只能成为一个代理商。
拥有销售权,但却没有主动权,无法支配。充其量也就算是一个拿销售分成的架子而已罢了。
这其实很简单,用的虽然是苹果的市场,但产品却是第八代中央处理器的名头,用的也还是林凡的华中科技系列,而且推广的,也是中国的科技。
而且,一旦合作,林凡也会像要求联想,华为等一系列综中国电子公司一样,给他们划定区域,这样一来,也不会对国内的市场造成印象,也定然不会出现让美国人拿得他的科技大赚特赚中国人钱的事情。
充其量,林凡给苹果的权限,也就是在美国本土里销售罢了。
用他们的公司赚他们的钱,这林凡又何乐而不为呢?
而且,一旦苹果公司要求合作,那么从价格方面,林凡就必然会亲自定价,定一个适用与他们美国本国消费档次的价格。
林凡不蠢,自然不会做出多么惹人眼的事情来。
就说这国内三十二家电子公司,在国外有市场的就那么几家而已,可以销售出产品的也还是那么几家而已,如果林凡将这挺进外国市场的机会交给他们,那不是间接得罪了其他的合作电子公司吗?
贪婪,是所有人无法避免的。
做生意,其实和活人是一样的道理。
这就好比一份报酬,让一群人平等的去接受,他们肯定会觉得很舒适,都有可赚的,而且都一样。
而同样的一份报酬,却拓展开来,让一些有实力的人去担待,起初呢?其他人会觉得没什么,因为他们实力到那了,商界是一个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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