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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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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月之后,有人告诉犹大,说是他的儿媳做了妓女,并且还怀孕了,这时候,“犹大说:'拉出她来把她烧了!'他玛被拉出来的时候,便打发人去见她的公公,对他说:'这些东西是谁的,我就是从谁怀的孕,请你认一认,这印,和带子,并杖,都是谁的。'犹大承认说:'她比我更有义,因为我没有将她给我的儿子示拉,从此犹大不再与她同寝了。'”因此,从表面上看,无论是犹大,还是他玛,如果将他们的恶,无论是有意的,或是无意的,与珥及俄南的所谓的恶相比,实际上已经远远地超过俄南的恶,更不用说珥的恶了。

这就在于,尽管珥的恶耶和华没有予以公布,但从耶和华所认定的俄南的恶来看,大概也不过是违背了某种文化陋习罢了,不然,兄弟俩也就不会被耶和华以同样的死亡来进行惩罚。然而,从人的角度来看,非常明显,兄弟俩肯定没有犯下死罪,不然的话,不仅犹大不会故意让他玛回娘家守寡,以保护仅存的儿子示拉,而且他玛也不会以乱伦的方式来对犹大进行复仇,因为这样做,她有可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所以,犹大与耶和华的暗中对抗,他玛直接向犹大复仇,如果说是恶的话,只能是恶之果,只有耶和华的专横才是恶之因。这也许就是犹大与他玛两人,为什么不仅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反而以他玛为犹大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来弥补了犹大失去两个儿子的悲痛与遗憾的主要原因吧。这至少表明即使是对于耶和华这样的全能神来说,同样也存在着以善制恶的需要。当然,对于人来说,这种需要也就更加迫切。如果说他玛出于女性最起码的生存本能,以恶的方式来追求善的大义,那么,已经忏悔的犹大对于善恶的把握,无疑也就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因此,在这里,无论是神,还是人,只有首先能够进行自我的审判,才能通过最后的审判。

这正如《死海古卷》中所说:“要全心奉行上帝的旨意,使他能按照他良善的慈爱,救你的灵魂。你们要为自己找出一条生命的道路,为你们修成一条达到拯救、使你们子女存活的直路。纵使你的灵魂交给了地狱而你们的身体却能免受审判的鞭打。我已经如此听见,这审判就要临到我们。”这不仅强调了在上帝正义光辉的笼罩之下每一个人进行自我拯救的必要性,而且预示着在《圣经》从《旧约》到《新约》的扩展之中,最后审判提出的必然性,所有这一切,便构成了民族宗教向世界宗教转换的一个观念性标志。

第六章 通往天堂的道路

Ⅵ。26 先知的神迹

《圣经》里所说的“先知回乡无人敬”这句话,在西方文化之中已经成为人人皆知的一句成语——当年耶稣在家乡传道的时候,当听众们发现他不过就是本地木匠约瑟的私生子时,便一哄而散,于是耶稣就说出了这样的话来,后来引申为只重来历而不看学识之意,与中国文化中的俗语“远来的和尚好念经”相仿佛。当然,无论是在文化的意义上,还是在宗教的意义上,先知与和尚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为和尚是人人可以做的,是人对于神的选择,而只有少数人才能够成为先知,因为这是神对于人的选择。

《圣经》之中的“先知”一词,并不是在《圣经》里面也出现的预卜者和先见者这两个词的同义词,而是各有所指,分别代表着不同的人。“先知”一词在希伯来语言之中就是指拉比,最先的意思是沸腾,其后借以描述那种人在心潮澎湃之中话语将脱口而出的特殊心理状态,然后引申为在此状态之下,将上帝的旨意传达给世人的人。这样,《圣经》之中的先知,也就具有了拉比的两重角色功能:上帝的代言人与进行预言的人。显然,先知在本质上是上帝的代言人,而先知作为上帝的代言人,同时也就是进行预言的人,因为先知所进行的预言,在根本上就是上帝的旨意,只不过是以预言的方式表达出来罢了。

很明显,预卜者与先见者不过是能够进行预言的人,而不像先知那样能够成为上帝的代言人。正是因为先知必须而且也只能是上帝的代言人,所以,《圣经》将那些背弃上帝而信奉异教神的所谓先知,特别是那些仅仅以进行预言来自称先知的人,统统命名为伪先知。伪先知往往是:或者背离上帝的律法和道而妄说预言的人,或者假托上帝的名义而妄说预言的人,或者凭个人好恶来编造梦境、异象等等而妄说预言的人,以及那些为图谋私利而妄说预言的人。因而,《圣经》将伪先知称为披着羊皮的狼,并且一再指出伪先知必定会受到上帝的惩罚,以告诫人们不要听信伪先知的妄言。

虽然耶和华这个自称是全能神的唯一神,在将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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