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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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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和伍不是很好么?并没有象我先前担心的那样,要在伍的面前象从前那样不顾后果的“年轻气盛”一回。我真地是使不上“年轻气盛”。这是我第一次觉得我被“年轻气盛”给抛弃。我变成了温和、谦让的老男人了。当然,这不是因为我没有勇气,而是根本就没有机会建立这种勇气。伍的男性魅力、理性与感性、他的艺术家的气质没能给我任何机会使用“年轻气盛”。

如果在伍身上用“年轻气盛”的话,那等于是将自已给赤身裸体地摊在公众之下,无耻、丑陋与下三滥是再也没法避免的了。

女人喜欢男人身上具有男性魅力,其实,男人也是喜欢同性的这种优点的。欣赏优秀的品质是不分性别的。

我这样的还没有完全剔除青涩味道的男人,对于“男性魅力”早就存有一种向往的心了。只是苦于没有好学习并模仿的对象。我小时候曾从我爸身上看到了一点男人的魅力——男人的魅力大都是男人身上所具有的优点。我是这样理解魅力的。但从伍身上,我觉得魅力远不仅只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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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魅力更多的是一种长期的内在优秀的积淀,比如气质、风度、激|情、才华、修养、沉稳而不乏创造力……也就是说,比起我眼前的伍来说,我爸的那一点“魅力”也太单薄了。

我一天比一天地欣赏和崇拜成熟而又有魅力的伍。但还是隐隐约约有着一丝输掉之感,却并不明显。

我也逐渐从平日的每一个细节里看出柳迎风和伍的感情,已经超越了爱情。伍的体内有一个肾是柳迎风的。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我想,倘若两个人单纯的只有爱情,是做不到这样的大牺牲的。

是的,我已经认定了并接受了他们才是不可分割的一对儿的事实与现状。

我果真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答应伍不在医院提柳迎风的事儿。想想,这也未尝不好。医院的确是处处给人以肮脏不堪、充满死亡气息的感觉。即便是在大白天里,一个人走在幽长深远的廊道里,尽管已步入秋天,(不过是明间上进入而已,事实上天气还是夏天的气温)但大热天里,却感觉到浑身沁着湿气,而后身后传来一阵滴滴答答的脚步声,象死亡之钟正在进行倒记时一般,使人感到骇然。我向来否认以白色代表纯洁之说法。我倒认为,白色象征死亡倒更恰到好处。医院四处的白壁、白色床单……便是一个实证。总之,医院的气氛,使人感到呼吸短促,象得了忧郁症似的。

但我不否认,医院的气氛是一个最适合冷静思考的好地方。处在随处都可见到死亡形迹的地方,除了对死亡感到恐惧之外,还有一种强烈地对生的敬意。

我甚至有了放弃知道迎风的故事的念头。如果迎风和伍永远不说,我决不会去追问的。伍出院也有好几天了,他不说,我不是一直都没去问么?

一切真的于我来说都过去了!这样想,我心里坦然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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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

第十七章

柳迎风和伍住在一家影楼里。影楼离医院有些距离。影楼不大,只近三十个坪米大,两层。这面积对资金并不雄厚的投资者来说,已经是非常理想和经济的面积了。这也是时下最时兴的、大众化的面积。影楼的外观设计也很大众化,一个厨窗,厨窗里陈列着几张大幅黑白和彩色的艺术照片;照片上的主角多为女子,也有一两张男性的照片,照片拍得不赖,无论背景、角度、还是照片上的男女的神态,都非常迷人,与众不同的迷人。影楼门楣上依旧是由鲜亮的颜色搭配而成的。

我这还是第一次来到迎风和伍的小屋。

“这影楼不错,是伍和你开的么?”我一边欣赏着橱窗里的作品一边问柳迎风。

伍这时候过来了。他说,影楼是他一个朋友的。

伍和迎风是在元月份住进影楼的。伍是在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来武汉的情况下来这里的。伍毫不介意的笑称自已是只游荡的野狗。从来就没有在一个城市里连续呆上一年的。伍说他的心不属于任何一个城市和地区。伍这次来武汉是出于友情。

朋友去法国学习。一年半或更长时间才回来。法国是艺术创作者们向往的天堂,无论是搞文学创作、绘画、演艺……都能带给人感动与源泉般不枯的灵感。早在我学演员时,就流传着“不到法国的艺术家,永远不能称为真正的艺术家。”朋友本身也在摄影界是叫得响的人物了。

伍因为是搞摄影的,伍去过很多国家,但伍至今都没去过法国。伍下狠心给自已许下愿望,等朋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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