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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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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非但不动怒,反而平心静气地告诉他,那我们三个都会死掉,因为我们吃的东西都一样。或者,要是他一味坚持,她就会改变策略承认犯行。“没错。”她说:“我在马铃薯泥中放了六匙砒霜。十五分钟内就会发作,到时我就高枕无忧啦。我会变成有钱人啰,托马斯先生。”──她老叫他托马斯先生──“而你就自个儿在坟墓里头烂掉吧。”这种回答总是逗得埃奉很开心。“哈!”他脱口说出:“哈,哈!妳要我的钱,妳这贪心的婊子。我早知道啦。下一步是貂皮大衣和钻石,是吧?哼,那对妳没什么用的,死胖子。妳再怎么穿,还是个臃肿难看的洗衣妇。”接着他完全忽略其中的矛盾,开始把有毒的食物尽情地塞进嘴里。

月宫 4(7)

埃奉不断地考验她,但实际上我相信休姆太太是一心为他着想的。跟大多数的老人看护不同,她没把他当成弱智儿童或是无知觉的木头。她给予埃奉叫嚣和发牢骚的自由,有必要时,又能镇定自若地应付他。她为他发明了很多称呼跟绰号,被激怒时她会毫不迟疑地说出来:老番癫、臭无赖、带衰的乌鸦、死老千等等一大串没完没了。真搞不懂她是从哪找来这些字的,但在从她嘴里连珠炮地冒出时,其中总是糅合了侮辱和某种率直的情感。她已经跟埃奉相处九年了,既然她不是个爱受折磨的人,那她一定是在这份工作里头获得了某种满足感。在我看来,九年的时光实在令人难以忍受。而且她每个月只休一天假,这更让我难以理解。至少我还有晚上的时间是属于自己的,有部分时间我也可以自由进出。我有凯蒂,我知道应付埃奉并非自己生活的重心,我迟早会投入其他的事,这些都是我的慰藉。休姆太太却没这种出路。她无时无刻不在当班,惟一离开房子的机会,是每天下午外出一两个小时进行采买。这根本不能算是现实生活。她有她的《读者文摘》跟《红书杂志》,偶尔看本平装推理小说,打发埃奉上床后,她会坐在自己房里看那台小小的黑白电视机,音量总是调得很低。她的先生在十三年前因癌症去世,三个长大成人的孩子住得很远:一个女儿在加州,另一个在堪萨斯,儿子则随军驻德。她会写信给这三个孩子,最大的乐趣就是接到孙子的相片,然后把相片塞在梳妆台镜子的角落里。休假的时候,她会去布朗克斯探望住在荣民医院的哥哥查理。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查理担任轰炸机飞行员,从休姆太太说的一些话听来,他脑袋好像有点不大对劲。她每个月一定会长途跋涉去探望他,总记得帮他带一小袋巧克力跟一迭运动杂志。认识她以后,我从没听她抱怨过这件事。休姆太太稳如盘石。说实在的,没人像她一样教给我这么多东西。

埃奉是个难相处的人,不过单用难相处这词就想定义他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如果他只是行为恶劣、脾气暴躁的话,那至少还可以预测他的情绪,相处起来也会比较容易。要能够意料到他的反应,你才可能知道自己的立足点。可是,那老头真是难捉摸。假如要说他这人很难相处,那是因为他并非一直都很难相处,而且他总是会想办法让人心里一直七上八下。他可能整天没事,光是指天骂地、嘲古讽今,但等我说服自己这个人没半点仁慈或怜悯之心时,他又立刻发表一篇同情心泛滥的议论,充分表露他对他人的深度了解跟认识,逼使我承认自己错怪了他,承认他这个人其实没想像中的那么烂。我渐渐地理解埃奉的另一面。但我不会把那一面叫作多愁善感,虽然两者偶尔是很相近。起先我想把他当成只是在装模作样、是在施展诡计害我左右为难。这样的推论意味着,这些感动人心的桥段都是埃奉算计安排好的,然而实际上似乎总是很自然、像是由某个特殊事件或谈话中不经意带出的。假如这个善良的埃奉是千真万确的,那他为什么不让它更常出现呢?难道这只是埃奉真我的错乱而已,或事实上这才是他真我的精华所在?关于这点,我从未获得明确的答案,惟一的结论也许是,这两种可能都无法排除。埃奉同时是两种东西。他是一头怪兽,但同时也可以是个好人,一个我甚至会兴起崇拜之情的人。我不再像先前那样把他恨到牙痒痒。因为不能用单纯一种感觉的力量将他从我心中驱离,结果变成我无时无刻都在想着他。我开始把他看成一个饱受折磨的灵魂、一个遭往事纠缠的人,为了费力隐藏从内在冒出来吞噬他的秘密,而苦恼不已。

第一次看见另一个埃奉,是在我到那里的第二天晚上。休姆太太问起我的童年,我碰巧提到母亲在波士顿被公交车辗毙的事。原先一直没留意我们谈话的埃奉,突然放下叉子转身面对我。他用一种我没听过的声音──带着一丝温柔亲切──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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