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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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他,他就是我。
我并不知道他的名字,我只能当作他和我一样叫吴邪。其实这个故事里每个人的名字我都不知道,因为这个故事是彻头彻尾的沉默,我只能根据他们的表情,动作,画面的转换,去推测“我”遇到的一切。
而故事里的另外一个人,就睡在我身边,可我们又在镜子里,以另一种方式相处着。
第一次见面是在码头。
黄包车在拥挤的人群里辛苦拉扯,卖报的小童高举着印着战事的报纸来回穿梭,掠过时似乎还能闻到未干的油墨味,穿着大衣的男人一边走一边点燃一根烟,烟盒上穿着旗袍的女郎微微一笑。
“这位少爷,是你的钢笔吗?”
是那支派克金蛇造型钢笔。
顺着递来钢笔的手看过去,是一个戴着墨镜的英俊男人,架着墨镜的笔直鼻梁下是一双薄唇,唇角微微扬起,似笑非笑。穿着一身黑风衣,也不知道是什么身份。
我狐疑着伸出手去接钢笔,“是的,谢谢。”
他却将钢笔拿远一些,“不该给些酬劳?”
我眉毛一挑,“你要什么?”
“还请公子赏脸,小聚一番,喝个茶。”
看他那样子,不像是讹钱的,于是道:“行,我明天赴约。”
他报了个地点,却将钢笔揣进自己口袋里,“那这位少爷,你可以明天再来拿钢笔。”
操,什么人啊这是。我有点火,“那是我的钢笔!”
“又不是不给你,”他笑着拍拍我的肩膀,“你来赴约,我就给你钢笔,”
“你……”
话还没说完,他就消失在人群里。我在原地气得直跺脚,最后只能叹口气,迎上家里派来接自己的小厮。
第二天循着地址找过去,发现是家戏院,台上是缠缠绵绵的柳梦梅和杜丽娘,台下人翘着二郎腿听戏,明明同样是坐着嗑瓜子吃花生喝茶,他却有种鹤立鸡群之感。
我被接待的人迎进去,直接向他伸手:“钢笔。”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扯着嘴角又是笑,站起来抖落身上沾的花生衣子,“跟我来。”然后就特自然地把手搭在我肩膀上,好像我们俩认识许多年一样,带着我往楼上走。
楼上有个雅间,门一关,也将喧嚣和纷扰关在外面。他请我坐下,然后沏了一杯茶,苍绿的叶片沉在清澈的水底,水仿佛也是翠绿的。
他说:“喝杯茶再走。”
“喝完就把钢笔给我?”
他笑笑没接话。
我歪了歪头,还是选择随遇而安,坐下安静地品起茶来。
他也呷了一口茶,然后手突然伸过来揉了揉我的头,“你倒真不长心眼儿,我们这才认识几天?你不怕我毒死你,然后劫财劫色?”
“什么话啊这是……虽然你看着不像好人,不过我还是相信你。”
“为什么?”
“也许,应了一句古语——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他又将我的茶碗满上,眉眼被碗里腾上来的热汽浸泡着,竟然变得有些柔软。水汽也在他的墨镜上模糊开来,他并没有把墨镜取下,而是直接用袖子去擦。我看不过眼,从口袋里掏出手帕扔给他。
纯白的手帕,一点花纹都没有。他用完后却没还,而是攥在手里,放进口袋,然后把钢笔拿出来递给我。
我一把扯过钢笔,不由嘲讽他:“拿我帕子干嘛?你还要在上面绣个花?”
“绣花我不会。”他扶了扶墨镜,“——下次再来吧,喝茶,我把手帕还你。”
“为什么?你这么想跟我见面?”
“也许就像你说的,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
第二次是为了手帕来,后来又为了被骗走的打火机,烟盒,还有衬衣上不小心掉线的纽扣,落下的外套……后来也就没有这些理由了,只是为了见面,有时候也会去别的地方,杭州的山山水水,被我们踏遍。
时代带来的悲哀,在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仿佛不存在。就像两只冬眠的动物,紧紧依靠在自己的洞穴里,风雪很近很近,寒冷却很远很远。
直到有一天,我对他说,我想离开。他像以前一样揉揉我的头,笑着答:“我和你一起走。”
不问去哪里,不问为什么,就说要一起走。
然后就真得离开了杭州。
乱世维艰,少年也格外有骨气,
《(盗墓笔记同人) 黑邪 狼之梵》 第12部分(第1/4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