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情不曼,卿不负》04: 回首往事。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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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雪下的有些早,才十二月二十号,雪由一开始的一点点,到了现在的飘飘洒洒。
他开着车,往嘴里扔了几颗透心凉的润喉糖,让自己清醒了一些,然后不放弃的还在找着宋曼颐。
他一直是个很理智的人,很少生气很少情绪躁动,他自己都这么认为,所以他从儿子口中得到那点消息后,就知道宋曼颐之前在电话里说的是真的,真不愧是她宋曼颐不撞南墙根本不回头。
雪越下越大,甚至交通广播还在提醒减速慢行,他最终靠着自己身上的一点警用科技定位到了宋曼颐的手机,只找到了一步摔坏的手机,人还是没找到,问了一圈,没人和她在一起。
他便知道,她又去玩消失了。
凌晨四五点,他回了家,洗了个澡,脱下了那一周都没换的衣服,他躺在*上,拿着好不容易在一个石头夹缝里找到的皮夹,他打开,拿出了里面放着的东西。
一张很小的,有着他要抓捕的走私团伙证据的芯片,还有一张存储卡,上面有他安排在内地的警察人员名单,之外还有一个真空包装袋,里面放着一条很细很简单的锁骨链,因为东西很小占不了多大的地方,他因为工作原因,把包装盒拿掉了,和自己身上最重要的东西放在了一起。
锁骨链款式虽简单,只是那一点点的吊坠是一朵镶嵌着钻石的栀子花。
这东西,到底还是没送出去。
把东西轻轻的放下,他闭上了眼,脑袋里浮现出了宋曼颐平时傻乎乎的模样。
他知道,她其实很好看,大大的眼睛有些深邃,睫毛很长眼皮很宽,脸窄窄的,鼻子高蜓,嘴巴不大不小,嘴唇很饱满,她的那张脸看多了真的和他儿子有些像,满满的国际范儿。宋家的奶奶是欧洲人,所以宋曼颐是十分之一混血儿。
她虽然爱做一些男人喜欢的事情,潜水,攀岩,赛车,冲浪,赛马,冒险,可她却有着不俗的审美,衣服总是不经意的穿出性感,她的肩膀有欧洲人那种坚廷,脖子很长,锁骨很深,他其实记得第一次见她的时候。
那一年她才17岁,因为个子高打扮也早熟,看起来有二十岁,他一眼注意到的就是她的锁骨,那时候她还在上面纹了一朵栀子花,后来洗了。
他也知道,她缠着他,烦着她,让他很苦恼的告诉全世界她喜欢他,已经九年之久。
从她的雨季成人礼,到懵懂迷茫,再到她也即将要奔三。
“傻瓜。”烦乱的睡不着,他睁开眼睛,冲着天花板呢喃了一句。
从康硕砾醒过来,他陪着她去看望过后的两天后,他便接到了一个严峻的工作,非他参与不可。关于一个走私恐怖武器和毒品的小型团伙,团伙成员涉及了老挝、柬埔寨、菲律宾、包括本国等四个国家的在逃犯,成员最多的就是XG本地人。
从三年前保护林一诺受了重伤到这一次参与这场刑事案件,他其实不敢保证自己能完好无损的回来,一个不小心,那些亡命之徒就可能和他们同归于尽,只是做警察的那么多,有了这个责任,私心就需要放在一边,当警察,负责的不止是自己身边的人,还有整个社会。
只是,不论如何,不论意外或者事情来得有多快,他今晚上,其实很想在她满27岁这一年,对她说一件事,让她很开心的事。
27岁,对于他意义算大,那一年,他做了爸爸,如今在她的27岁,他想问她,能不能做他儿子的妈妈,尽管她一点也不像个妈妈。
只是,她人都找不到了。
闭起了眼,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
如今想想和他有过很多交集的女人,他能记得清楚的也就只有林一诺,毕竟今晚上才见过,然后就是宋曼颐,想到她,脑海里总是定格着她带着兴奋和侵略的对着他大喊一句:顾子卿,有的时候,她还会猛不丁的加一句,我爱你。
这种话,从宋曼颐的嘴里说出来,他不觉得害羞,而她更不觉得害羞,似乎她觉得,定期对他告白一次,才能证明她喜欢他。
其实这一点,他觉得宋曼颐这个傻孩子很可爱,她怎么追都追不到他,还怕他嫌弃她某一天不爱他了。
只是再想到一个女人,他竟然到如今都想不起那个女人的模样,甚至从她举办葬礼之后,他应诺没留下一张她的照片。
她就是凯恩的妈妈,莫琳·凯恩。
关于莫琳,她出生在一个很浪漫的国家法国,她和他同龄,高中同在美国一所学校上学,她活泼健谈,语言能力很强,她在学校交了一批朋友,他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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