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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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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上帝啊,让我在这儿和那儿

充满无穷的爱吧

——歌德

所以我们必须分离

你在那儿,我在这儿

只给门留个缝隙

但那却是海洋,和祈祷

和那白色的食粮

绝望

——艾米莉•狄金森

1

那事过去快一年了。我好些了吗?

嗯,好些了。目前我的一切基本正常:吃得下,睡得着。每天晚上睡前能看几页书。和父母能谈论一些事,还能和他们憧憬美好的未来。几个月前,我刚满三十岁。说实话,我对此没什么感觉。因为我并不是某一天突然变成一个而立之男的。我生日的那天,爸爸送了我一双皮鞋,式样还行,我想价格肯定不便宜。爸可能觉得自我而立之时开始,就应该把路走好,或者说,再没了走不好路的理由,所以就送了我一双好鞋。

现在,我依然生活在马艑市。大多数时候,我都和父母住在一起。说实话,我并没觉得子女和父母住在一起有什么不对的——我是说如果双方能够住在一起的话:因为只有在双方不能住在一起却偏要住在一起时,它才是不对的。这就好比说,只有当问题暴露了才有了问题,如果一切正常,那就没什么问题。这好像是废话,可人的思维有时真的连废话也比不上,所以世间才有了那么多的废话。

除此之外,我还有一个住处——银杏公寓1802,不过我很少去住,只是偶尔地去打扫一下房间。至于为什么,你可能以后就会知道了。我目前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工资虽不高,但只要你做完自己的事,没人会找你的麻烦,而这,也就够了。我还在继续调整我自己。一切正在慢慢地变得可以忍受,甚至可以说,在慢慢变好。而这一切,都是托她的福。我答应过她的。我会继续答应她,直到我咽气那天。

我回想了一下从二十岁到三十岁这段时光,颇有点像倒着经历的《神曲》。不过还好,我不是在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发现这一点。这也就意味着:我还有时间和机会按照《神曲》的正常顺序经历至少一遍。并且现在,我已经看到一丝曙光了。

八月的马艑市还是有些热的。这个周末,戴飞要来。他目前就读于一所上海的高校。他的爸和我爸是儿时的玩伴,长大后也是朋友。三年前,戴飞为了念马艑市最好的高中,曾在我家寄宿,准确地说,是在我们的房子寄宿。因为我们一家都不是马艑人。我们的故乡远在离马艑市一千公里外的沙镇。只是因为我在这儿找到了工作,父母才一起过来的。

戴飞较以前更加朝气蓬勃了。他现在是大三的学生,可以给我爸递烟,可以公开谈论异性,总之,可以合情合理地干很多事了。在中国,成人礼好像是念大学。只要一进了大学校门,许多原先被禁止的事都被允许了。时值暑假,他正在利用这点时间,到处走走,到处看看,他的行程计划里也包括来我家吃顿饭,来看看我们,这很令人欣慰。

吃完饭,我和他在书房里聊了起来。他告诉我他的现任女朋友是他们班的班花。我装作很吃惊地问了句:“是么?”仿佛在为他感到高兴似的。其实这我猜也猜得着,要是哪天他找的女朋友不是班花,那才真是见鬼了。

他身材挺拔、相貌英俊,篮球打得很好,喜欢他的女孩儿很多。但他也有许多痛苦,他和我说了一晚上。我总结了一下,主要有两点:一是为什么有人能开着跑车来上课?二是对自己的专业的就业前景没把握。

对于他的第一个痛苦,我无法帮他排解。因为第一,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第二,我念书那会儿还没有这样的人——正所谓“人无法超越自己的时代”,恐怕也它有令人喜悦的一面。

至于他的第二个痛苦。我倒也想帮他分析分析。

“你念的是什么专业?”我忘了,真不礼貌,但真的记不住。

“自动化管理。”他说。

“可以干什么?”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如果他知道可以干什么,那他还痛苦什么?不过这专业也真够怪的,都已经自动化了,还要管理什么呢?

所以我高估了自己,对于他的痛苦,我是一点忙都不上的。他带着他的朝气和痛苦来,又带着这两样东西走了,我们谁也没能帮他增加或者减少什么,最多,胃里多了一点饭菜而已。

不过这一幕我似曾相识。因为三年前,也就是2004年的8月,他曾来过,和我们一起生活过。那时的情况,没有现在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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