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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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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好哥吗?”从郝奇的身后传来了一个人的说话声。

郝奇正在捉摸这这是不是有人在叫自己。一个人却在自己的对面坐了下来。

郝奇看去,那个人脸上最明显的是有一颗痣,却是那个君子!怎么什么地方都能看见他,他难道也是这个学校的吗?那就好办了,他该还钱了吧。

郝奇笑着说:“哦,原来是你啊!”

君子笑着说:“对对,你记起来了,没想到你是这里的学生。哦,对了,本来我应该还你钱的,可是我今天早上出门比较匆忙。忘带钱包了。你知道我不是你们学校的,我来找人,结果人没在……”

郝奇在心里开始分析他说的话,早上出门,找人,没在,现在是中午吃饭时间。想到这里,郝奇说:“你的意思是不是说……”

君子说:“哦,你明白了,我就是那个意思!”

郝奇心里面这个气,火苗四处的乱窜,不过自己始终是个要面子的人。郝奇便从口袋里拿出十块钱,给了君子。说:“你拿去买点东西吃。”

君子看着钱,说:“大哥,我其实不是这个意思,是那个意思。”

郝奇没有听他说什么,起身走了。他已经没有一点耐心听他讲什么了。只求这辈子再也别看见他。

君子看着那张十块钱,说:“我刚才只是想和他说,我能不能下次还你的钱。”

“不过这个人还真是好心,他怎么知道,我早饭也没吃。”

第十二章 虫

郝奇现在首要的任务就是把自己放在冷水桥那修的那双鞋拿回来。那双鞋虽然破得有些过分了,但是他舍不得扔。因为那双鞋很合他的脚,就像是女朋友一样,世界上适合一个人的没有几个。

穿鞋还穿出感情来了。

郝奇一直强烈的记着那个修鞋人的膜样。四十多岁年纪,全身上下脸最干净,无论冬夏,他总是坐在放在地面上的一块毯子上面。那毯子虽然总是坐,难免旧,但是不脏。那个修鞋的人的双手柔软灵巧,十指修长,可以试试弹钢琴,只是上面有淡黄的烟锈,有惨白色的茧子,有不见红的伤口,证明他不适合干弹钢琴的活,一旦开工的时候他的双手就麻利的上下翻飞着,穿针走线,驱剪执钉,迅速的修好一双双破鞋。

郝奇向着学校的大门口缓缓地走了几步。迎面却看见了潇洒走来的邵鹏。

邵鹏长得很斯文,有时候戴眼镜,有时候不戴,这并不能说明他不戴眼镜的时候用了隐形眼镜,而是很可能说明他根本就不是近视眼,至于戴眼镜只不过是装饰而已。可能是戴眼镜的缘故,他脸上总有些书卷气,这让人初次和他见面。对他总是很放心。

“嘛去?”邵鹏喜欢这样和郝奇打招呼。

“拿鞋!”

“我靠,你是蜗牛他爸吧,干什么都这么慢,吃屎都赶不上热的,我回趟宿舍,没时间和你说话,撒尤那拉。”

郝奇看着急匆匆地邵鹏的背影,他喜欢走在时间的前面。

其实邵鹏最喜欢的并不是女人,而是钱。

邵鹏对钱的喜欢胜于水蛭喜欢血。

水蛭对血有着天生的感觉,它们甚至可以看到完好的皮肤后面的血,从而想方设法钻穿皮肤,获得这些血。邵鹏对钱的感觉也是这样的。他甚至可以看见土里面的钱。但是他与水蛭不同,总是用合法的手段来获得这些钱,不会伤害任何人。

记得大一开学的时候,邵鹏是最早报道的。郝奇一直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最早报道,但是过了不久,大家都熟悉了,邵鹏才说出了原因。他拿到了录取通知书之后,就来到了古口市,开始考察,开始做生意。

一年多来,他拿到手里的钱已经有一百多万,还要有几十万的帐在外面飘着。

这不仅能说他天生有生意人的头脑,而且他还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

邵鹏喜欢穿西装,好象这种衣服让他看起来比平常的大二学生年长几岁。也显得成熟。

邵鹏是郝奇所认识的人中烟酒吸收量最大的人。这些有害的物质他大部分吸收于交际的场合。也许那些场合太需要这些东西了。

邵鹏时常为了生意喝的烂醉如泥,甚至有几次,还因为喝酒躺在了医院里面。

小光说:“你说你手里已经有了一把钱,吃喝玩乐够你这几年用了,这么拼命干什么?你要是再这样,我怀疑你小子早晚都死在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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