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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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顾低头往出走,没有留意和一个正在往校园里走的人撞在了一起。我抬头一看,有些眼熟,他看到我也露出了意外的神色。“你这是要逃学吗?”他提前开口了。“你是……马炎曈?”我很艰难地想出了他的名字。还不到一个月,过去的人和事似乎都离我很远了。他点了点头。我也不知道该和他说什么,继续往出走,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我听见他低沉的嗓音里传来一阵冷笑:“值得吗?你现在还认识自己吗?”我没有停下脚步,可是他的话一字不差地飘进了我的耳朵里。他这话,是什么意思?等我停住脚步,转回身来的时候,炎瞳已经头也不回地走了。
像所有逃课的学生一样,我们只是想离开学校,可是我们并不知道,离开后该去哪里。所以我只能像死了主人的狗那样,本能地守在主人生前的家。
妈妈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阁楼里做几何题,她无奈地看着我说:“以后别戴了,你知不知道马老师为你费了多少心?你这样任性,让马老师怎么和学校里的领导还有其他老师们交代?真是奇怪,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孩子啊!”
何苦又提到马俊峰?良久,我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下午,我被妈妈押送回了学校,教导主任当着马俊峰和妈妈的面,看似和颜悦色、语重心长地讲了一堆替学生着想的大道理,终于放我回去上课了。马俊峰扫了我的高领毛衣一眼,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当着教导主任的面让我放学后留下。我知道,马俊峰心知肚明,其实我根本就没有摘下项链。而他所谓的放学后留下,我也再熟悉不过,不过就是在他办公室里做一会儿题。我的转变令马俊峰束手无策,而他也只能束手无策地继续保护我,像是对一样东西付出了太多的心血,已经容不得放弃。
清晨青蓝色的光刚刚打到了我的眼皮上,我便如释重负地睁开了眼睛,我穿好衣服、下了床,身体带着夜以继日特有的沉重和腐臭。有时候,就是在那漫长的像黑洞一般的夜晚,我会觉得我的睡眠是具有独立意志的个体,它自由自在地去外面闯荡,而我只是一个不具有生命体的躯壳。
我爱上了洗凉水澡,刚开始觉得冷得刺骨,令人战栗,可是一旦适应了水温,就会觉得凉津津的,连骨头都干净了,像是一股清泉流进了身体里,心也跟着清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洗净我身上不得休息的细胞散发出的衰老气味。一晚上不睡和好好地睡了一夜,身上的气味是大不相同的。
洗完澡,我会从冰箱里拿出鲜牛奶,从前,我很少喝牛奶,但是现在那些清淡的蔬菜汁和果汁,已经不能满足我。我的心不知道丢在了哪里,胸口处空空荡荡的,需要填补,冰牛奶成了我的最爱。我只要尝一口,就能知道,这牛奶鲜不鲜,已经放置了几天。如果超过了一天,我会毫不犹豫地扔掉。妈妈说,我的洁癖和古怪越发严重了。也许,牛奶中的络氨酸让我产生了幸福的错觉,哪怕是非常小的。
我不再爱看以前看的书,除了做题就是一遍遍地看波德莱尔的《恶之花》或是兰波的《地狱一季》。
如果你问我,我的“病”是不是好了?虽然现在的我失眠兼更加的沉默少语,但是时间会抹平一切。时间,既是人们的庇护所,也是无情的流沙。
可是,我反倒想要问你一个问题,到底哪一个更加坚固?是这由碳水化合物构成的血肉之躯还是记忆?对不起,我要承认,我并不把轩朗当成自己头脑中制造的一个幻象、一个妄想,他深深地根植在我的心里,活在我的想念中,所以,我把他当成记忆。
也许,你要尴尬地一笑,眼神显得有些躲闪或者不经意间露出了同情,因为你觉得我的病情有增无减。可是,我要说,我并非像个疯子那样,认为轩朗真的存在过,我说他是记忆,只是一种比喻。因为,他很重要——重要得像是我心中最珍贵的记忆,重要得超过这坚固抑或脆弱的血肉之躯。
不过,现在的我觉得,像个疯子那样活着,其实也不是罪大恶极,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如果我疯了,我仍然会是个安静的疯子,与人无尤。
露台上、阁楼里、卧室里的花草都被我清空了,暂时放在芳姨那里。但是院子里不能光秃秃的,妈妈让我帮忙选一些花,于是我在院子里种了许多风铃草。
以前我并不喜欢这种含羞搭脑的小花,我更偏爱薄荷、柠檬、白芙蓉、水仙、茶花等等,爱它们的清丽彻骨、风流别致。但是那本浪漫悬疑小说《吕蓓卡》中关于曼陀丽庄园中的风铃草的描述总是不经意间闯进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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