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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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很有钱,而且撇开不讨人喜欢的表情不谈,她还算是一个相当漂亮的女孩子。虽然是炎龙人,但似乎有沙漠民族的混血,因此肤色是较深的蜜色,嘴唇和香一样没有什么血色,因此很但,而且厚,眼睛是非常浅的褐色,看起来就像猫一样。这本来是给人感觉非常热情的一种美丽,但在这个少女身上,我只感觉到冷淡而已。
但无论她多么冷淡,拥有美丽的外表已经足以成为一种犯罪。
“我们什么时候出发?”松开少女的手指后,我马上问道,基本上我已经没有耐心在这里浪费时间。
“马上,白银小姐。”我的雇主用没有什么平仄的声音回答道。
“我不是……”
她没有理我,径直爬上了马车。不愿意听人说话似乎也是她的习惯之一,这真是非常不好地习惯。就算喜欢无视他人意见如香。也不会这样没有礼貌的打断别人的地话。虽然香是秉持着“对话是了解一个人的最好方法,了解对方才好采取相应的对策”这种不正常的目的,才认真倾听别人说话的,但无论谁都还是更喜欢可以听自己把话说完的人吧!
似乎应该在路上和这位小姐保持距离,否则我没有自信有耐心和这位傲慢的小姐相处到底呢!
“她是在嫉妒你啦!因为你这样的美丽。”旁边的女佣兵忽然笑着对我说道:“说起来,我还从来没有看过比你更加美丽的人。简直是奇迹一般的存在。”
我看了她一炎,没有回答。唔,或者要更正一点,我不仅讨厌这次的雇主。连和我一起工作的人也一样讨厌。这个女孩子真应该去照照镜子,她眼中那才是真正的嫉妒。那么言不由衷的赞美反而让人不舒服,更何况我并不喜欢被女人这样对待,从我的立场而言,比较希望自己受到欢迎。
如果不是为了去炎龙找香,我真不想和她们同行。
就在我为这次旅途对我来说是否可以进行而烦恼的时候,没想到它比我想象中地还要快速的面临着结束的危机。时间不过短短的一天而已。
在一天风平浪静的赶路之后,天黑的时候我们在一家森林旅馆借宿。虽然和香他们旅行的时候,我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林间道路是样,更无从得见所谓的森林旅馆——香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从来不走正常的路——但所谓的旅馆无疑还不如在外面野营来得舒服,他们真应该跟香买点药处理一下这里的虫子,更应该找香要点香熏清理一下他们的蚊子,而那黑面包如果和香的食物方在一起,简直是对香的侮辱。它们硬到和石头没有本质区别的地步了。
那些女佣兵却似乎很习惯这些似的,要了大瓶的酒,并且旅馆里的男性冒险者嬉戏起来。天哪!她们真的可以被称为女性么?简直和早上爬起来就去喝酒的安没有区别,不,安还会抱怨下酒的质量吧!
我们的雇主小姐显然也不能忍受这样的晚餐。于是先上去休息了。思考着皮带和我眼前的肉有什么实际上的味道区别,我望着暗下来的窗外发呆。
在光明神殿和安和香他们失散有多久了呢?当我落到地面的那一刻,就被那些该死的骑士们所包围,音乐只看见欧阳带着香逃走而已。所以,要找香,唯一的线索就是欧阳的故乡炎龙了吧!至于安……下次看见那个混蛋,我一定要把他连骨头都拆了。
那家伙一定是蓄意逃跑!明明会飞却装作往下落的样子(他不是装的),然后看见我被包围了,还在空中拍了拍手,然后就逃窜掉了。我倒是想过把他找出来修理一顿,但是——
“听说了吗?魔域迷宫的魔王复活了!卡鲁夫上次说去那里采集暗黑骷髅的骸骨,到现在还没有回来,八成玩完了吧!他都升到白银下位了,真可惜。”
“你那是什么时候的消息了,现在最大的新闻是王宫宝库盗窃案,听说被偷得连粒灰尘都不剩下耶!国王已经下了全国通缉令。”
“啊啊,不是说第一盗贼史西安被那里的机关困住了吗?他难道逃出来了?”
“才不是,史西安的第一盗贼之名早就是昨日黄花了,现在的第一盗贼是安德,安德·;普拉斯!”
“这名字怎么那么耳熟,对了,魔域迷宫的魔王也是自称这个名字!”
……
……
就是这样,看着两张几乎一模一样的通缉令,一张是第一盗贼,一张是魔王,我还真不知道去抓哪个好。虽然怀疑过魔王是安的第二人格,但按照安那乱七八糟的性格,保不准又会给我一个“你猜错了”的惊喜。何况那个王八蛋摆明了不敢来见我,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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