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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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张小姐,我之前有过一面之缘。”诸葛宛墨简短地将张雾善帮她化妆的事说了一遍,对她的化妆手法大大赞扬了一番,最后说:“要想忘记她还挺难的,从来没有人会将我签名的书直接还给我,是不是我写字太丑了,还是你觉得我的书没什么价值?”
张雾善一开始并没想起来诸葛宛墨说是什么书,孙禹的眼神已经剐了过来,还真是护犊心切,她想了一下,终于想起那本她去洗手回来就不见的书,便说:“我连还书的那个人是谁都不知道,那个人的意见就更不知道了,当时你就该当面问她为什么。”
这样的辩解不晓得诸葛宛墨能不能接受,张雾善也没管,又自顾自地欣赏书法去了,至于那本书,她猜是何玲做的,反正她也制造李瑞和mike是一对的假象,就当是报复了何玲吧,难怪当时她一点犹豫都没有,做得那么理所当然,原来早有命中注定。
“教女无方,让您见笑了。”张佑棠叹气地对孙禹说道。
孙禹还没开口,诸葛宛墨就抢先道:“不会不会,我觉得这样挺有个性的。”
孙禹嘴巴微翕,很想问张佑棠当初为什么要收养张雾善。因为叶蓉卉现在对外都介绍为张蓉卉,加上张雾善性子与父母都不像,走得也不亲近,所以他直觉认为张雾善就是收养的那个女儿。
但等到张家人要离开,孙禹提出让他们在他的留念册上提笔落款时,孙禹才知道自己想错了。桌上放着很多笔,还有白纸,张雾善随便拿到了一支圆珠笔,在白纸上画了画,然后换了一支钢笔试了试,才在留念册上签名。孙禹眼尖,注意到她前后拿笔的姿势明显不一样:拿圆珠笔时候笔杆放在拇指、食指和中指的三个指梢之间,食指在前,拇指在左后,中指在右下,掌心虚圆,指关节略弯曲;拿钢笔时则用大拇指指肚、食指指肚、中指末节侧面共同夹持,上端虎口之上,中指根下部。只有特别练习过的人才有这种习惯。他仔细看着张雾善,忽然发觉她的承袭轮廓了林月桐的柔和,五官却和张佑棠的刚坚锋锐有七分相似,便对林月桐说:“这个才是你的亲生闺女吧。”
林月桐不好意思道:“您怎么知道的?”
孙禹没有回答,反而问张雾善:“你再写几个字让我看看。”
张雾善看了一眼林月桐,又写了几个字。
“会大字吗?”孙禹又问。
“写不好。”张雾善直接答道。
孙禹哼了一声,说:“你爷爷和你外公可都是有名的好手。”
张建平便说:“她小时候写得还好些,落下好几年不练了,生生快没形了,她哥哥写得还不错。”
孙禹又是一哼,嘱咐了几句,让张雾善趁着年轻多练习,不要整天去做些没意义的事,浪费时间。
张雾善面无表情地听完,刚想说话,林月桐轻轻一推,她便把话吞回去了。
叶蓉卉往留念册上张雾善的签名那里多看了几眼,嘴巴微微一抿。
张家一家人离开后,诸葛宛墨看了半天,不解道:“外公,这张雾善的字有什么特别的吗?”竟然让他立刻转变了态度。
“握笔正确,下笔有力,角度得当,字距适中,一看就知道练过大字的,而且字骨奇峭,笔锋遒劲,不像女孩子的字,”孙禹说道,“若人如其字,则刚极易折。”
诸葛宛墨拿起留念册,认真地打量着张雾善的字。
晚上看电视的时候,叶蓉卉忽然对张雾善说道:“善善,我字写得不好,改天我们一起去练字吧。”
张雾善当时正被电视剧里狗血的剧情打击得魂飞九天之外,听到这句话,便慢悠悠地说:“可以倒是可以,不过还是先等你把基础打好,到了差不多阶段再一起吧。”
这句话说得不无道理,却又很有针对性,叶蓉卉立刻吃了个哑巴亏。
“你也不用着急,”张雾善又说,“就算字也不好,你也叫张蓉卉。”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叶蓉卉慌乱地往旁边看了看,低下头。
“哦,那就是我误会了,真的不好意思。”张雾善有进有退道,她已经够心烦的了,不想再看到叶蓉卉那副小媳妇委屈的嘴脸得逞的得意样子。
叶蓉卉没想到张雾善会道歉,一时愣住,抬头看到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头皮一紧,立刻笑道:“哪里,是我看到你的字写得那么好,怕给爷爷丢脸了,所有才这么急切。”
审时度势,可伸可屈,这是张雾善从叶蓉卉身上看到的,或许正是重生前她输得一败涂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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