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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劫匪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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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妄欢和顾朝雨出去的时候,脸上的泪痕已经没有了,眼圈也没有出现红肿。这就是木系异能的好处,恢复力简直逆天,现在还是最初级的时候,等到了后期的时候。一个木系异能者,就可以秒杀一群人。单打还是群殴都不在话下。

“我们去瓷器店看看吧。”安妄欢吃着边关特产烤羊串,心里的情绪经过刚才那一哭已经发泄的差不多了。

“瓷器的话,我记得边关好像就只有一家。清越要买瓷器吗?”顾朝雨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零食,那都是安妄欢买的。

“一家?我以为会很多呢,毕竟还可以做胡人的生意啊。”安妄欢不是很理解,小姑娘的记忆里胡人是不会瓷器的制作的,所以对于大夏的瓷器有种莫名的憧憬。安妄欢还以为边关的瓷器店会很多呢,毕竟瓷器的成本其实并不高,但是却可以卖一个好的价钱。

“胡人中只有贵族才会喜欢瓷器,一般的胡人买不起。而且,瓷器很脆弱,一不小心就会摔坏,胡人大部分行为举止都很豪迈。那些瓷器对他们来说中看不中用,因此边关的瓷器店现在也就只有一家还在坚持下去了。要是再过段时间,估计连最后一家都没有了。”顾朝雨细心的跟安妄欢解释道。

“可是,那我们的碗碟不是瓷的吗?要是摔坏了,到时候去哪里买?”安妄欢更加的疑惑了。

“清越,只有大户人家才会用瓷做碗碟,一般都是陶制品的。瓷器对于材料的选择来说,要比陶器难的多。因此,瓷器才会比陶器要贵重的多。”顾朝雨先是给安妄欢简单的介绍了一下两者的不同,然后才给安妄欢解释:“虽然这里是边关,可是却不是我们和草原的交界处。真正的交界处还在几十公里外的地方,那里被称之为榷场。是胡人和我们行商换取物资的地方,每年都会有很多的商人,远道而来和胡人换取物资。我们村子里,也会每年都去换一些羊毛当做衣服布料的填充物,好度过冬天。”

“羊毛啊,过几天我们也去看看吧。”安妄欢眼睛一亮,她怎么忘了这里是边关呢,边关外的胡人所在的地方可是草原啊,草原能没有羊吗?

古代牛是很珍贵的,但是羊却不是。尤其是在草原的那些胡人看来,羊就像是大夏养的鸡鸭鱼一般,都是很常见的动物。胡人每家每户,养殖的羊都是按照群来计算的。

“好啊,现在天气也开始冷起来了,早些准备也好。”顾朝雨点点头,他其实之前也是这样想的。最近一段时间,他打猎的猎物,多余的都有拜托每天去榷场的大叔们卖掉,也攒了些钱,购买羊毛的。只是没想到,安妄欢是个大佬,完全不需要顾朝雨出一分钱的。

“羊毛的价格怎么样?”安妄欢知道一般生产地卖的东西其实并不贵,只有卖到外地的时候价格才会翻倍的涨。现代的时候,一件纯羊毛的大衣,价格就让安妄欢的心滴血。

“一般一文钱就能买一斤,胡人一般都是用毛皮来做衣服,羊毛对他们来说就是多余的,商人们也不会有什么买,这没什么利润,基本上就是附近村落或者落雁城的人来买。”顾朝雨说到:“将羊毛塞进衣服里还是太麻烦了,洗的时候里面的羊毛很容易起团,第二次穿的时候就不方便了,除了很穷的人家,一般人也不会用这个方法。”

“我们多买一些,夏依竹家里应该没有买吧。”在听到这个价格的时候,安妄欢心就开始跳动了。太便宜了,现在的纺织业已经很发达了,但是并没有人将纺织的线打到羊毛上去。大夏是因为养羊的人为的只是羊肉卖钱,而胡人则是完全没有思考到这方面,它们并不需要用羊毛纺织保暖,他们可以直接用皮。而且,草原上经常会有狼群出没,狼皮的保暖效果比羊皮更好。

“好。”顾朝雨点点头,然后指着一个比较偏远的地方说到:“过了这巷子,瓷器店就到了。”

“好偏僻啊,附近连个人都没有。”安妄欢看着黑漆漆的巷子,她的视力在晚上并没有任何的阻碍,反而可以看得很清楚。至少她现在可以清楚的看到,埋伏在巷子里的,一直尾随着他们的那些江湖人。人并不多,仅仅十来个。呼吸有些重,安妄欢甚至可以看到他们那充满贪婪的眼神。

“等会你先跑,我来拖住他们。”顾朝雨面色有些黑的看着巷子,低声的跟安妄欢说到,但是表面上还是拉着安妄欢往里面走,完全看不出什么情绪。

“好的。”安妄欢表面上乖巧的点了点头,实际上的想法就是揍一顿将最后的悲伤发泄掉。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埋伏在四周的人冲了出来。刀光剑影中,顾朝雨看到了安妄欢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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