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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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长夜轻轻抹掉他嘴角的糕点渣,笑道,“说了多少次,别叫本殿主子,叫兄长。”
“好的主子。”有姝抿唇,挤出两个小酒窝。
看见一旁忍笑的卫世子,姬长夜颇有种扶额的冲动。在他心中,有姝早已不是什么下仆,而是他最亲近的人,但无论他提醒多少次,有姝总不愿意改换称呼,仿佛很喜欢“主子”二字。罢了罢了,随他去吧。
姬长夜勉强压下戳弄少年酒窝的冲动,站起身,亲自为他铺好宣纸,磨好墨。如果说王天佑是绝世神童,那学什么会什么的有姝又该怎样称呼?今日,他便要让这些人看看,什么叫“井底之蛙”,什么叫“一山还有一山高”。
有姝几乎不用思考,提笔蘸了墨汁便开始书写。他从小伴在姬长夜身边,字体在潜移默化中早已与对方神似,龙飞凤舞、铁画银钩的狂草衬上春葩丽藻的文章,正可谓交相辉映、衔华佩实。
“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好好好!开篇就气势磅礴、璧坐玑驰!好文,唯吾平生仅见,无出其右尔!”旁人还沉浸在骇然中,卫世子已拍案叫绝。
如果说王天佑的文章是传世佳作,那这篇辞赋便是独步天下,无有来者,两文并排而放,高下立见。众人讷讷难言,心道十年过去,三皇子依然没坠了元后嫡子的威名,身边竟也藏龙卧虎,人才辈出。
王天佑则涨红了面颊,看看桌上辞赋,又看看漫不经心的三皇子和少年,直接甩袖离去。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没想到所谓的京城三少之首竟如此输不起,心性委实狭隘了些。罢了,有姝,咱们走。”姬长夜牵着少年缓步离去。他早知道有姝才学不凡,且每日都在进益,若非他死活不肯去参加科举,如今哪里有王天佑什么事儿?
有姝取出糕饼继续啃,心里却若有所思。方才,王天佑的贴身丫鬟一直盯着自己,离去时还频频回头,面露惊异,是否已发现自己身世?因为心里存着事,吃斋饭时他有些食不知味,草草扒了两碗饭便作罢。姬长夜只当他看见王家人心生触动,将他叫到一旁温言软语地安慰了一番,又搂着睡了一觉。
再起床时,有姝果然正常了许多,叫姬长夜心里暗暗发笑。这十五年当真白长了,还像小时候那般,只要吃饱、穿暖、睡好,便没烦没恼、快快活活的。不过这样也好,这才是他喜欢的有姝。
有姝刚穿好衣服,尚来不及穿鞋,赤着脚站在团花地毯上,一头长及脚踝的墨发披散在肩头,衬着还未睡醒的濡湿双眸,看上去像个迷了路的孩子,颇为惹人怜爱。姬长夜一只手搂着他细腰,一只手勾住他腿弯,将他抱起来掂了掂,笑道,“我家有姝最近好像瘦了,看来得提早回去补一补,否则吃了斋菜只会更瘦。”
虽然有姝没心没肺,但姬长夜到底不敢让少年长久与王家人待在一块儿。毕竟是自己养大的孩子,看见他心不在焉、闷闷不乐,姬长夜心疼得厉害,若非旧友在此,恨不能马上打道回府。
有姝反射性的去搂青年脖颈,脸上没个笑模样,腮侧却隐隐显出两只小酒窝,并习惯性的凑近,用鼻尖去磨蹭青年光洁的下巴。两人朝夕相处十年,并不觉得如何,但在旁人看来,这样的举止实在有些亲密得过分。尤其少年还长着那样一张灿若春华、皎如秋月的脸,又一副衣衫不整的模样,很容易叫人遐想。
菩提寺的主持玄明法师与三皇子乃忘年之交,没递拜帖便径直找上门,看清屋内情景,忙移开视线,言道,“看来贫僧来得不是时候?”
“哪里,大师快请进。”姬长夜立马放下有姝,歉然道,“烦请大师稍等片刻。”边说边帮少年穿上鞋袜,束好头发。
玄明法师更感尴尬,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只得双手合十念了一句佛。好在姬长夜带小孩的经验很丰富,很快将有姝捯饬整齐,让他自己出门去玩。有姝哪里敢走,推开房间的窗户,指着院外的石桌,“我在外面吃点心,主子一抬眼就能看见我了。”
少年从小便爱黏着自己,赶都赶不走,这一点时时让姬长夜苦恼,却又时时让他动容。经历过丧母之痛,也遭受过亲人的背叛,他早已对人心失去了所有期待。他能用最温柔的假面来行那最残忍之事,却屡屡败在有姝不走心的一句话,亦或不经意的一个拥抱。
或许旁人会对少年不依不挠的纠缠感到厌烦,但姬长夜并不在此列。事实上,他很喜欢有姝对自己的依赖,正是因为这份依赖,让陷入自我否定深渊的姬长夜重拾信心。当全天下都试图抹杀他的存在时,忽然出现一个只有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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