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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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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晚上发生的撞车事故,他明明亲眼看见有人被失控的汽车撞飞,结果却令他不得不相信是自己的眼睛因超负荷工作太久太累,导致出现了幻觉。整件事是他搞错了。

可是,昨天在事故路段看到的那截断枝与那角红布,分明又在印证着他对车祸的判断无误——车祸中的伤者被撞飞后很有可能摔落在路旁的树荫里,所以树枝才会有折断现象,而红布应该是被断枝勾破的裙子一角。整件事他并没有搞错了。

然而,如果他没有搞错,那么问题来了——他亲眼目睹被撞飞的章可贞,为什么会好端端的毫发无伤?

这实在太不科学了!要知道这种程度的撞击,血肉之躯的人类身体根本无法承受。如果章可贞真是那个被宝马车撞上的受害人,百分百已经当场挂掉了。根本不可能第二天还活蹦乱跳地出现在公司打卡上班,除非是诈尸。

想来又想去,时承平最终只能承认一点:如果章可贞不是车祸受害人,也就是那天晚上的车祸根本没有人受伤。这即是最正确也最科学的判断。

基于这个科学的角度,时承平只能再次相信是自己的眼睛出现了幻觉。至于事发地段那棵梧桐树的断枝与红布,他想只能解释为巧合。断枝也许是被风吹折的,红布可能也是被风吹上去的。唯有如此,整件事情才算说得通。

床头柜上搁着的手机忽然铃声大振,时承平坐起来接听电话,话筒那端是母亲苏盈的声音:“承平啊,孟哲说你最近状态不好,他今天放了你一天假在家休息。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啊?”

“没有,妈,我就是最近有点累。”

“一定是工作太忙了,又没有好好吃饭的缘故吧。你一个人住吃饭总是随便对付,今天中午过来妈妈这边,我让保姆给你煲上一锅好汤补一补。”

“好的,妈,我待会儿就过去。”

正午十二点前,时承平开车进城来到母亲家吃午饭。餐厅里,保姆已经在餐桌上摆好了精致考究的三菜一汤。

穿着一身真丝家居服的苏盈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接电话。见到儿子进了屋,她笑眯眯地朝他招手示意后继续通话。他只听了一两句,就听出来母亲在讲业务电话。

今时今日的苏盈,早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靠美色讨生活的外来妹了。她原本是北方一个偏僻乡村的农家女儿,因为父母一心想生儿子,却一连三胎都生了女婴,所以年纪最小的她刚一满月就被送了人。收养她的人家是乡间一对开杂货铺的夫妇,因为结婚多年都未能生育,遂按风俗抱养了一个女娃,希望来引来一个男娃。还因此为她取名叫引弟。

引弟两岁那年成功地为养父母家引来了一位弟弟。有了自己的亲生骨肉而且还是一个男孩后,养父母就完全把她当小保姆使唤了。她每天要带弟弟,要干家务活,从早到晚忙得累死累活,吃饭却只能吃剩饭剩菜。如果不是弟弟在上学的年龄需要一个人接送照应,她都没有上学的机会——她能上学完全是因为要“陪太子读书”。

引弟的书念得很好,比弟弟强多了。可是初中毕业后养父母却让她辍学在家务农,而花大价钱把考得一塌糊涂的儿子塞进高中继续求学。引弟步入青春期时开始发育,像一朵鲜花般出落得楚楚动人,养父看向她的目光总是令人害怕。而某天晚上,她意外发现十四岁的弟弟居然也在偷看她洗澡。她终于明白这个所谓的家自己再也呆不下去了。

从杂货铺的钱箱里偷了三百块钱后,引弟连夜逃离了那个生活了十六年的家,南下投奔一位在S市打工的初中同学。那位同学在一家星级酒店的中餐厅当服务员,也把高挑秀丽的她介绍进了餐厅做迎宾小姐。

金碧辉煌的酒店向引弟开启了一扇前所未见的门,原来这个世界上有些人的生活居然是这样的:一道菜可以等于乡下人一个月的收入;一件衣裳可能要花掉乡下人一年的血汗钱;而一辆豪车更是黄土里刨食的农民不吃不喝一辈子也买不起……

引弟在那家酒店当了三个月的迎宾小姐,就被来吃饭的香港商人时华浩看中了。十六岁的少女当时正处在人生的黄金时段,有着水嫩的肌肤与娇艳的容貌,身段该凹的凹该凸的凸,腰肢摇摆间有着一股天然的风流态,很能吸引男人的眼球。

而对于这位香港商人的追求以及他所允诺的优越生活,引弟几乎没有太多挣扎就点头同意了当他的外室。因为她实在太想过好日子了。

在少女引弟人生的前十六年里,她从来没有吃过一口肉,那是弟弟才有的特权,她只在洗碗时偷舔过碗底的肉汤汁;她也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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