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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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话,所有人瞬间笑翻。
刘艺为首的几个男生幸灾乐祸起哄,刘艺诡笑道:“慢慢数慢慢数,不急不急,多数几遍多数几遍,从一到七可以数很久。
大家又一阵狂笑。
“一根,两根,三根,四根,五根。。。。。。”终于,半分钟之后,在看好戏者的嬉笑声中,在庄莘的“很痒你快点”的催促声下,沈宁攸终于圆满完成任务,找到了“第七根肋骨”。
“哎哎,快看快看,宁宁妹子脸都红了,害羞了呦。”站在前面的一个眼尖的学长喊道。
庄莘转头看向她,她脸上露出掩饰不住的红晕和羞怯,庄莘看着那个傻白甜傻笑。
沈宁攸后来跟我说,那天她发现了一个秘密:原来,第七根肋骨的位置,是最贴近心脏的地方。
其实那天,我也发现了一个秘密,如果我不告诉她,沈宁攸绝对不会知道,之前抢凳子的时候,庄莘有意退了一步,所以我才有机会从他手边抢到那个凳子。
我暗自窃喜,鱼已上钩,宁宁只需坐享美味。真没想到,自己竟然就这样促成了一段美好姻缘。
那天,庄莘有意让我的事,我没告诉沈宁攸那个猪头,也没告诉她,大帅哥庄莘其实早已经拜倒在“紫霞仙子”的的石榴裙下,我是故意的。我的原则是:既然木已成舟,我这个红娘就应该识相地撤退,让主角自己把握剧情发展的进度和节奏,好好享受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恋爱时光。
之后,宁宁每天还傻乎乎地,所有课余时间都赖在吉他社,围在庄莘左右,莘师兄长莘师兄短地,向他请教练吉他的事,真是个迟钝的猪脑子,我暗自嘲笑那个傻白甜。
不过,后来看到她的进步之快,我才知道,她当时是发自内心想学好吉他。
后来,等我年纪大了一些,对男女之间的感情有了更多的领悟,再回想到那段日子,我才明白:其实,沈宁攸和庄莘之间,根本就不需要我这根引线,他们两个人,根本就是天雷勾地火,凑到一起,便可自燃,只是时间的问题。而我,只不过是用了一点催化剂,降低了燃点,加快了他们燃烧的速度。
后来,大学毕业,他们就开了间酒吧,名字就叫“第七根肋骨”,现在王子和公主的故事,正继续上演。?
☆、(十二)
? 那晚,看到王子和公主丝毫不掩饰的甜蜜和暧昧,我就知道,过不了多久,他们就能幸福地在一起了。
他们的幸福,令我羡慕不已。
按照之前我跟傻白甜的“合作协议”,我帮她赢得校草芳心,她要协助我搞定魏蜀。
可是魏蜀。。。。。。他到底在哪?
自那次在吉他社迎新晚会上,魏蜀向孟甜告白被拒,已经过去了大半个学期。可是,他作为吉他社主力社员,那天之后,竟一直没有再出现在吉他社的其他活动场合。
据说,他是资深藏漂,从学期初,就组队往西北一带游山玩水去了。
终于,在圣诞节前夕的一个下午,我从庄莘和马超的闲聊中得知,魏蜀即将回校的消息。
我这颗期盼已久的少女小心脏,简直乐开了花。
两天之后,魏蜀果然回来了。
在吉他社社办,沈宁攸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我,告知这一重大喜讯,并播报现场详细情况。
据宁宁描述,魏蜀整张脸晒得超级黑,着实像个非洲难民。他一回来就抱着吉他,在吉他社大弹特唱,和众师弟师妹逗趣侃大山,还拉着庄大帅哥和他一起唱陕北大秦腔,差点没把吉他社掀开了锅,庄莘都快被他搞疯了。
太逗了这个人!
自从黄荆楚有了罗曼陀,在我身上就发生了一件无比神奇的事:在我体内,也许产生了某种奇妙的抗体,我对男人的口味竟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我不再喜欢黄荆楚那种阳光型的大男孩,而是逐渐转战豪放派猛男,就是那种有点乡土莽夫般野味儿的24k纯汉子,甚至,不排除那种略带点痞气的胡同串子。
所以,乍见之际,魏蜀那一副颇具豪放派架势的气场,和他那一嗓子土掉渣的告白,让我激动了许久。这等奇葩可谓百年不遇啊,我料定他一定是一个极有趣的人。遂下定决心,一定要和他扯上点关系,最好是能成为他的正牌女友。
平安夜那天,作为女生代表,我和宁宁、孟甜提着大包小包,去男生宿舍给他们送苹果。
马超和魏蜀都是计算机系,住在同一栋宿舍楼,而庄莘是传播系,住在另一栋。
我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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