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谋杀未遂之诉:辩驳(21)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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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役接过,把手书放置案板上。 “堂审后,本官会找人核实。”县令看向被告方,“汝等,可还有辩词。” “没有。”被告讼师摇头。 他知道自己应当还要在辩上两句,但这些都是毋庸置疑的,人证物证皆在,他再辩驳还能说出朵花来吗? 故此,摇头说没有还能省些力气,应对接下来的事情。 县令:“原告可还有要提交的证据?” 林仲春拱手作辑,继续道:“第四项证据为,被告方在我方当事人补胎药里下的落子药的药渣。可以证明被告残害了我方当事人孩子的生命权。” 药渣! 韩申后背发凉,落胎药是他去买的,符红下的。他们发现了药渣,自己害孩子的事情就罪证确凿了。 先前的那些证据对于他来说,不过是边角料,没什么定罪的作用。 真真正正让冯姝早产的,就是落胎药的因素! 被告讼师脑袋飞速运转,想着待会儿要用什么样的话去反驳林仲春提出的证据。 他以为自己的当事人是对自己信任的,然而药渣的事情,当事人并没有跟自己提出,他只提了他曾经虐待过原告的事实。 故此,药渣的出现是他没有想到的,也没有提前做了应对的计策。 林仲春扭头看向孙肇州。 孙肇州接着林仲春刚刚的话,继续道:“为查明案件事实,我们走遍了椰南城的各大药铺,最后在一间偏僻的刚开业不久的小医馆里面,找到了韩老爷所购买的落胎药的记录。” 他再次奉上购买记录的花名册。 尽管韩申把事情做的很隐蔽,但他还是忽略了细节。 落胎药在椰南城算不上禁药,但贩卖的地点少之又少。 为了防止有人滥用,药铺都是做了记录,方便日后查验用处的。 故此,他亲自去买,虽然躲过了奴仆丫鬟,但还是躲不过花名册。 接过由衙役呈上的药铺购买花名册,县令仔细阅览后,看向被告方:“可有辩词?” 韩申请来的讼师嘴唇动了又动,最后抿成一条直线。 他好后悔同意了韩申的请求,来帮他打这个官司,按照目前的趋势来说,他肯定会输,当时韩申来找他,看中的就是他为大家口中的“常胜将军”。 如今的局面,他是半点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 反驳? 他要反驳什么? 反驳药方上的名字不是韩申,而是椰南城还有人与他同名同姓? 还是反驳这一切都是虚构的? 办案辩论,最讲究的就是证据。他们除了这张嘴,还有什么可以推倒别人举出来的证据呢? 对方手捏着不止一个证据,就算他有多么的能言善辩,也不可能凭借一张嘴,将所有的事情都推翻、推到。 韩申眼巴巴的看着自己请来的讼师。 虽然说他是一个商人,但是他只学习跟合同有关的律法,对于自己与小妾谋划下毒杀害自己的妻子腹中的胎儿,会触犯律法这件事情,怎么也想不到。 等了好一会儿,韩申都等不到自己的讼师说话,便自己开口说道:“大人,虽然说我在药铺购买了落胎药,但这也不能说明我将这落胎药用于冯姝身上。再说了,没人说我自己就不能喝落胎药,谁知道是不是冯姝自己粗心大意把我的药给喝了呢?这怎么能怪到我的身上?” “你说这落胎药买给你自己吃的?”县令眉毛微挑,为了脱罪,他想出这个理由,还有几分可笑,“你好端端的吃这东西做什么?” 韩申嘴硬:“没吃过,想试一试。” 县令:“原告方?” 孙肇州对韩申说的这番言论很是吃惊,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居然为了脱罪可以把事情说得那么离谱,并且向着一个诡异的方向发展。 他嘴巴张了张,最后还是没有想出什么辩词,只得用求助的眼神看向林仲春。 林仲春明白他的意思,立马开口说道:“被告人,你说你买这东西是为了自己想试一试才买的,但是由于我方当事人不小心误吃了你买的东西,所以才导致这样的结果产生对吗?” 韩申脑子过了一遍,觉得林仲春问的问题没有什么引导他向别的地方走去的误区,便点了点头:“对的。” 林仲春:“你们院子有几个厨房?” 韩申皱眉:“一个。” “平日你们的吃食都是谁准备的?” “主厨。”韩申感觉她的问题有些奇怪,解释道,“虽然我们的吃食都是统一准备的,但这个药是我买给我自己单独尝试的,也是由我的人熬制的。只是她的丫鬟把东西端过去,跟我们没有关系。” 林仲春点了点,表示听见了。她道:“根据在厨房干事的伙计的证词说,在事发当日符红的丫鬟还曾经在厨房出现过。并且还靠近过药炉,对此,符红你做什么解释呢?” 符红还以为自己可以走个过场,毕竟从堂审开始到现在,大家的注意力一直在韩申身上,一个字都没有提到自己。 现在林仲春蓦然将话题引到她的身上,让她不由得捏了一把冷汗。 符红看着林仲春,声音略微发抖道:“我的丫鬟当时去厨房是为了给我找糕点。至于什么,有没有靠近药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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