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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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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北平真正的发展,是建都以后,特别是清朝以后,北平才真正成为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现在的北平,还不如西安、太原繁华,当然更比不上大明朝目前的京都——南京。

第三个任务见燕王却让朱隶着实费了一番思量。沈洁属于那种穿上黄袍也不像太子的人,虽然沈洁自己买了几套衣服,朱隶又为她特意订做了两套,可是穿在沈洁的身上,怎么看都像借来的衣服,怎么穿也不舒服,研究了半天,朱隶弄明白了,气质,沈洁的气质太高傲了,不仅没有明朝女子低眉俯首的劲儿,而且还有一种天下人尽不放在眼里的傲气,王公大臣家的女儿还有个夫纲臣纲,沈洁什么纲都没有。可以想象,沈洁漂亮,时尚,博士研究生,有大好的前途和高薪的职位,是有资本睥睨天下,不过这样女子也基本上等于剩女了。

所以朱隶轻易不敢带她见燕王。

“你若胡说八道,你死了不要紧,我也得陪着你丢小命。”当沈洁提出要跟着朱隶一起陪朱高炽晨练,顺便见见燕王时,朱隶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

“我不会随便乱说的,我就是想知道,明朝未来的两个皇帝长什么样。”沈洁难得的言辞恳切。

“你想知道他们长什么样还不容易,我告诉你好了,实在不行我画给你看。”

“切,就你那画功?!我要亲眼看看。”

“不行。”

“不行也得行,你不带我去我自己去,我又不是不知道燕王府在那里。”

“燕王府在哪里谁都知道,但你进的去吗?”朱隶蔑视的看了一眼沈洁,放轻松靠在椅子里,懒懒地端起他的洞庭香。

依然是晚上七点新闻联播时间,朱隶没与沈洁谈论石油管道泄漏,却谈起了燕王府,看来新闻联播也有穿越的时候。

“怎么进不去,我就说我是朱隶的女朋友。”

朱隶一口茶喷了出去:“你什么?”

“我,我说,我是朱将军的女人,有事求见燕王爷。”沈洁的脸倏地红了,女朋友,自己怎么会想到这个词?倒不是因为这个时代还没有女朋友这个词,而是因为沈洁从来没有想过做谁的女朋友。

朱隶的目光充满淫荡:“我的女人,你的意思,我今天晚上不用走了?”

“去死吧!”沈洁抓起床上的枕头砸了过去。朱隶灵巧地跳起,闪身到门口:“你要见也可以,先跟小芸学学明朝的礼节。”

常常能看到,有些人跟文豪一样,文科超好,写起文章来妙笔生花,但数学奇差,去商场买东西,被商家唬得一愣一愣的,两个折扣就把他算晕了,买回来的东西,不仅没便宜,还可能贵了;还有些人做数学简直跟天才一样,脑子比电脑还快,可写封信都能狗屁不通。

在一个一方面是高智商,在另一方面却智商低的可怜。

沈洁就是这样的人。

在天体物理学方面,朱隶相信她至少可算得上半个专家。反正她那套理论一说出来,朱隶绝对找不到北,可是在学习礼仪方面,沈洁比白痴强不到哪去。

“少爷,为什么一定要沈姑娘学礼仪,她那样不是很好吗?”小芸教得已经失去了信心,却不敢明说,绕着弯子请朱隶收回成命。

“沈姑娘学的怎样了?”

“沈姑娘性格率真,不要用那些繁腐的礼节去约束她。”小丫头识过几天字吧,还跟我掉起书袋来了。

“我要带她进燕王府,不学会礼节怎么行。”

“去燕王府?奴婢也没有去过,要不,让奴婢陪着沈姑娘一起去?”

这倒是个好注意,有小芸在旁边提点着,沈洁再笨,模仿总是会的。

“一会进了燕王府,记住,尽量不要说话,小芸怎么做你怎么做,燕王问话我会替你回答。”

“好了,知道了,你都说了多少遍了?更年期提前啊。”

靠,小芸还在一旁呢,朱隶瞪了沈洁一眼,沈洁捂着嘴一缩脖。

见面会还算顺利,在朱隶的精心策划下,两个重要人物王妃和燕王都有事匆匆一见就走了。但沈洁已经很满意了,她惊叹于王妃的美丽,更惊叹于王妃那种高贵的气质,让她第一次生出不敢小看的感觉,事后她曾跟朱隶感叹过:“原来帝王的气质,真能不用语言就征服他人。”

反倒燕王对沈洁的震动不是很大,可能是爱屋及乌,对于朱隶带来的女人,燕王并没有拿出他一贯的冷漠。

最让沈洁开心的是与朱高炽的见面,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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