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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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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真,在蓬莱市公安局,郭、李两人拿到了有关立案的证明材料。就在两人准备返回高邑时,徐志堂及其闻讯而来的一帮亲属突然提出要请两人吃饭。郭、李二人感到事情麻烦了,这顿饭可能是“鸿门宴”!但此时两人已处于无奈之地,立刻硬拉上公安局法制科科长祝金奎一同去。他们想:有公安局的人在场,总能有个“保护”吧!

谁知,一出公安局大门,徐志堂就命令出租车司机把车开往徐家集镇。

在徐家人开的酒店里,郭建朝、李占国紧紧地跟着“保护神”祝金奎,不敢轻易动一步。祝金奎倒是明白,在酒桌上说了一句话:“你们(指徐家人)不能动他们一根毫毛!”当晚22点左右,祝金奎“打道回府”。临行前,他竟没有忘记给两法官“道别”;你们就在这儿吧,我明天还来看你们!

可是,在以后两法官被扣作“人质”的9天里,祝金奎就再也没有露面。让人气愤的是,他也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告。事后,有着30多年公安工作经验的祝金奎是这样解释的:“我以为他们已经走了!”这岂不是自欺欺人!

在以后的9天里,两位法官一直被扣押在徐家大院里,日夜有人看守,一举一动都受到监视,即使被允许打电话,也被人监听。

这9天里,两位法官曾试图假装醉时逃跑。谁知,他们只跑了200多米就被徐家的人给抓回!

这9天里,两位法官曾有机会与蓬莱法院徐家集镇法庭的庭长和派出所民警在一起吃饭。对方明知他们被非法扣作“人质”,却无动于衷。

这9天里,两位法官只是在案发第6天时,看到蓬莱市法院的人员来到徐家做“工作”,但也无济于事。

1月7日晚,已获得人身自由的两位法官仍惊魂未定,执意要马上离开蓬莱,而不愿在此“仙境”之地多呆一分钟!郭建朝气愤地表示:我们依法执行公务竟落得如此下场。这些天里,不知当地的有关部门为何麻木不仁?如果高邑不来人,不知我们还要被扣押多久?我们强烈要求对徐志堂的不法行为予以查处。

被扣作“人质”的河北省高邑县法院的两位法官终于获得自由了,制造这起“人质事件”的山东省蓬莱市徐家集镇人氏徐志堂自然引起人们的注意。

谁也不曾想到,徐志堂也被河北省高邑县的人绑架过,也当过“人质”。早在1995年12月份,他经人介绍与河北省高邑县东南岩村的耿振义等人开始做起了一年多的买卖,当时双方账目早已结清,他根本不欠对方一分钱。未曾想,1996年11月,他却被高邑县公安局民警陈某及现在该县法院受理的债务纠纷案的“原告”耿俊杰等人连人带车强行绑架,索要所谓的欠款。后来人虽被救出,但是轿车等物却至今仍未归还。徐志堂说他把两位法官强留在家中,只是想求他们帮忙把所扣的轿车等物要回。他对两位法官热情招待,并没有太为难他们。

由此看来,徐志堂仍然没有意识到自己扣押“人质”的行为是违法的,他以为“强留”与“扣押”并不是一回事!

蓬莱市公安局记载着徐志堂曾被高邑县人氏抓作“人质”的大致经过。

那还是1996年11月25日,高邑县人耿俊杰和一个自称是该县土产公司陈经理及另一个姓宋的人,以联系买海带为名,找到徐志堂。在徐志堂家中吃过晚饭后,耿俊杰等人便硬要徐志堂开着他的“捷达”轿车送他们到市里住宿。途中,徐志堂被骗把车子停下后,就被他们3人弄到轿车后座,并用手铐铐起来。徐随身带的手表、戒指、手机及九百多元钱被抢去,还被打得昏死过去。

第二天,徐志堂被带到河北省高邑县城一家宾馆,便被逼着给家里打电话。耿振义、耿俊杰等人硬逼着徐志堂承认欠款,并按着他的手强行在事先制作好的写有“徐志堂自愿把捷达轿车送来,抵押所欠耿振义等人9。5万元欠款”内容的6份“协议书”上按上指印。但是,耿俊杰等人仍不放人,又一次次地逼着徐志堂给家里打电话,让送来9。5万元钱。直到6天后,徐志堂才被接到报案后赶来的蓬莱市公安局的民警解救出去。

1997年卫月3日,蓬莱市公安局正式对耿俊杰等人绑架勒索徐志堂案件立案,不久,就派民警与徐志堂一同开车前往高邑县调查取证。不料,徐志堂在高邑县公安局看到了身着警服的陈某,这才意识到,参与绑架勒索他的那个自称是土产公司陈经理的人竟是公安局的民警!

曾去高邑县调查取证的蓬莱市公安局民警们证实,去年1月4日,当他们找到高邑县公安局要求协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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