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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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歌人长得很漂亮,论长相和身材真的是无可挑剔,可惜人是从农村走出来的,文化水平不高,封建思想很严重,一切以夫为天,以子为天,正是吕姝最不喜欢的一种类型,可是却正好对吕云龙大男子主义的胃口。
吕姝不知道他们怎么认识的,不过从白歌的妹妹,吕云龙的小姨子,后来也成功攀上一位富豪的大腿,成功晋升为城里有钱人家的太太,她大概也可以猜得到,白歌的手段和心计
白歌第一胎为吕云龙生了个女儿,看到吕云龙的表情似乎非常不喜,居然狠下心将才出生没满月的女儿送回老家,直到几年后真的生出了儿子,把这个可怜的女娃接回身边,在那之前白歌居然连一眼都没看过这个女儿。
这个女孩的名字叫吕楠,虽然说还是按照吕家宗谱来的,可是完全体现出吕云龙想儿子想疯了的心情,似乎是想借这个名字增些福分和缘分。
吕姝第一次见到吕楠的时候,小弟弟吕凡已经会走路了。她那个大老板的爸爸见她来,直接给了白歌一张贵宾金卡,并且把一大一小两个孩子,给她和白歌两个人看着,说是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刷。
在离吕云龙公司很近的商场里,脸上还留着冻出来的疮疤,看起来就像一颗坏掉的苹果,怎么也看不出小女孩水灵的吕楠,看到许多东西都露出艳羡的目光,可见她被接到宜城这几年,过得并不好。
与之相对应的是吕凡看到什么东西都嫌弃的表情,不管是白歌笑意盈盈的给他拿玩具,不管是讨好的给他买吃的喝的穿的玩的,人家都一概不买帐,很显然,从小要什么有什么,什么都不缺的小家伙,根本看不上这些廉价的东西。
吕姝看到这些人的反应,只是垂下眼眸,敛去眼底讽刺的情绪。
同样是一母同胞,姐姐过的像丫环,弟弟却是小皇帝她是不是该庆幸没有跟着吕云龙,最起码不用受这种窝囊气。
那个春节她在吕家三天时间,却如同多了三年那样的漫长。
她终于看清楚,吕云龙对于儿子的宠溺程度,和对女儿的厌弃无视程度她的确应该庆幸,她跟着妈妈而不是吕云龙,不然,以她的个性宁肯拼个鱼死网破,也绝不要看到他那张可恶的脸。
然而,回到十年前,吕姝尽可能避免和吕云龙见面,发生冲突,却没有想到,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她不去招惹别人,不代表别人愿意放过她。
中元节第二天早上,当时她正在厨房准备早餐,还打算顺手多做一份,给空间里的狐狸解解馋,却不想饭菜还没有端上桌,不速之客已经登堂入室,大大咧咧占据了她平时的位子。
“哎呀,凡凡真是听话懂事,好乖巧哟!”曼珍眉开眼笑地逗弄孙儿,即使吕凡既调皮又捣蛋,到了她眼中也全变成活泼伶俐。
“”吕姝端着热腾腾的小米粥,冷眼注视着满脸笑容的一家三口。
吕云龙,白歌,吕凡看着娇媚柔美一副小女人姿态,抱着儿子脸上得意洋洋的白歌,吕姝抱着砂锅的手不由得收紧了。
如果说这个世上她最讨厌的有三个人,那么白歌绝对可以算得上是头号人物!不管是她唆使吕云龙,连家里老小都没有通知,就在外地秘密结婚的事,还是她百般苛刻,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事这个女人让吕姝打从心底感到厌恶。
还记得吕云龙和白歌结婚的头几年,她还没有被妈妈王静接到身边,暑假寒假按惯例是到吕云龙那里住,那几年简直可以说是吕姝的噩梦。
记得那一年冬天奶奶身体不好,全家人包括姑姑都去了北京,专程给奶奶看病家里只剩下刚生下孩子,还在坐月子的白歌、吕凡和她。
那时的吕凡还没有取名字,家里虽然留下几个佣人,不过为了就近照顾曼珍奶奶,只留下几个年轻的打杂的白歌掌握着家里的财政大权,明明有能力请厨师来做饭,她却让自己的母亲来到吕宅,自己每天好吃好喝的伺候着,而她这个吕家正统的大小姐,一天三顿的白水煮面条
当时她的年纪很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每天吃饭都觉得不饱,可是手里一分钱没有,即使她想偷偷买点吃的,也无计可施。
她虽然从小早慧,聪明懂事,可是大冬天的,冰天雪地,白歌居然连热水都不给她留,自小身体阴寒时常生病的她,自然不能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所以,她咬咬牙,硬是一个冬天没有洗澡洗头。
就在那个冬天快过完的时候,爷爷奶奶终于从北京回到家中。而一个冬天都没有洗澡的她,头上居然生出了虱子曼珍看到她抓痒的动作,心疼得直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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