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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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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会知道她做过两个月的女招待之事。

环顾四周,语欣发现这里的装潢已经作了一些改变,好象这家的老板特别了解她的喜好似的,她觉得“秋水云庐”的气质很适合自己。想到这里,她不禁笑了起来,怎么能用“气质”一词来形容一个酒吧呢?或者,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这家酒吧的老板的气质和自己有着相通之处吧!

喝酒的同时,可以听听音乐,也可以上台自娱自乐地唱一番,反正没人认识自己,爱怎么唱就怎么唱。真是一种享受呢!莫语欣有着一副得天独厚的淳美嗓音,从小学到初中,她一直是少年宫合唱队的成员,这方面还是有些功底的,所以,兴致浓时,偶尔演唱一曲,总能得到赞美的掌声。

新年刚过,酒吧的马经理找到莫语欣,问她想不想签约当歌手。她犹豫了一下,说签约可以,但不能保证每次都来。真没看出,马经理竟是个爽快之人,听说她对报酬没什么要求,就立刻同意了。当然,给语欣的报酬不高,是按天数来计算的。语欣把这份职业戏称为钟点工。

自从有了莫勤农这个老爸后,语欣就没缺过钱,不知这算不算是她的命好?就比方说现在吧,她拥有“竟成”公司一份不多但稳定的收入,还有妈妈留给她的一笔钱,那是搬家前莫勤农给蓝紫的安家费,外加妈妈省吃俭用存下的钱。另外,自妈妈去世后,她的老爸开始每个月往她的银行卡里打上一笔钱。所以,如今的莫语欣早已今非昔比。但俗话说的好,越是不缺钱的人越有钱!送上门来的财路干嘛不要呢,就算去歌厅唱卡拉OK也得自己掏钱的,当个钟点工也不错哦。于是,每星期的最后三个夜晚,莫语欣成了“秋水云庐”的一名歌者,这种感觉真的很让她过瘾。

白天,她还是身穿职业装,文雅内敛的“竟成”公司业务员,但一到周末的晚上,她就变成了另一个身穿礼服、浓装艳抹的歌者,她释放所有的热情和郁闷,唱歌喝酒。最爱蔡琴的歌,几乎每一支都会唱。有一次,和陈明芳两个人在家听碟,明芳曾问过她,“为什么喜欢蔡琴的歌?你还只有二十四岁,怎么像个饱经风霜的老女人?”她听了不过耸了耸肩而已,谁规定年轻人就不能听沧桑的歌!

语欣冷眼旁观,来“秋水云庐”喝酒听歌的,基本都是中年男子,难怪会喜欢听她唱这样的歌曲。渐渐地,她发现有些人竟是专门为了听她唱歌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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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毓民坐在离莫语欣不远处的角落里吞云吐雾,他是这家酒吧真正的老板,正是他提议让马经理去找莫语欣签约的。他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为什么会对这个女孩子产生这样特别的感觉,尤其是在听语欣唱歌之后,一种久已不曾产生的冲动折磨着他,让他想把这个女孩子紧紧地搂在怀里。

买下这家酒吧已经有些时日了,但沈毓民却很少来这里,不是他不想来,而是他实在没时间。对于沈毓民来说,“秋水云庐”属玩票性质。他和他的妻子骆菊影掌管着上海“明锐”汽车销售配饰公司,而在H市他还经营着“明锐”的一个汽车配件公司。经常奔波于上海和H市之间,他难得有机会来“秋水云庐”坐坐。

一连三个夜晚,沈毓民都坐在那个角落里,这让马经理非常不安,他想是不是自己哪里做错了。以前老板很少来,为什么最近却来得勤了?但是很显然,沈毓民并没来找他什么碴,或许,老板是太累了,只是来这里休息放松一下吧。想到这一点,马经理的心情轻松了许多。

语欣喝得飘飘然的,不是酒醉,而是身心的彻底放松。沉浸在激情的乐音里,她的眼中无泪,内心却莫名的泪浪奔涌。正当她准备打开第二瓶红酒时,有个高大的男人伸手阻止了她,她听见他说:“别喝了,再喝你就醉了!”

语欣用眼角的余光瞟了他一眼,看得出,这是个正经男人,高大挺拔,两道浓黑的剑眉为他添了不少的威严,身材略有些发胖,但整体形象还不错。只是,谁要他来管她的闲事呢?

还是一言不发地打开酒瓶给自己倒了一小杯,一饮而尽之后,语欣头也不回地走了。

沈毓民无可奈何地对着这个倔强女孩的背影摇了摇头,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是在生他自己的气,莫名其妙地,跟她说那些话干嘛?她爱喝多少就喝多少,谁让他管闲事来着,活该要遭人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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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着几个星期,莫语欣都看见那个男人坐在昏暗的角落里,眯着眼睛若有所思,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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