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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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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庸是一个依山傍水的美丽城市,东为武当山脉,南为神农架原始森林,西为大巴山,而滔滔汉江则从城北流过。这真是一个地形险要而物产丰富的好地方!经过一年的经营,这个城市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高耸的城墙,繁华的街道和喜气洋洋的人们,都展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征象。

杨华当初在经营这个城市的时候,特别注意了农业和手工业的均衡发展。冯菁带来的白纸制造技术成为主要的经济支柱,大量纸张向西出口汉中直到成都,向东出口襄阳江夏一带,并远销建业。至于铅笔则不像纸张那样畅销,因习惯问题,仅流行于上庸本地和汉中一带的民间孩童。

由于军队的到来,制铁业得到了大幅度发展,周围的山里陆续发现了一些铁矿,而且还含有玄铁成份(学名叫“乌锰铁矿”)。这种铁矿特别适合于制造锋利的刀剑。不少工匠被从襄阳一带高薪高吸引过来,专门打造杨华设计的特殊兵器。同时也没有忽视农具的打造,在农业生产为主的时代,以农为本是不能忘记的。杨华和冯菁凭着记忆,与工匠反复实验,终于打造出了“双轮双铧犁”,比传统的木犁强了十倍,这对即将到来的春耕极其有用。

左慈及其一干门徒的到来,也促进了化学工业的发展。他们在冯菁的协同指导下,从最简单的制碱业和肥皂业入手,使化学工业有了萌芽,产品畅销各地。一些简单的农药也开始试产。在杨华建议下,左慈还派人在武当山顶建立了一个“测天站”,专门观测天气变化,定时发布一些对农业生产有用的天气预报。这样就更加增强了民众对道教的信赖。

上庸百业待兴,需要大量人口涌入,但同时也伴随粮食紧缺。为此,通过左慈关系,杨华与拥有大量粮食的汉中张鲁做起了官方贸易,每个月都用各种工业品交换粮食,双方互利互惠。

杨华对张鲁为何有那么多的粮食感到兴趣,曾特地访问了张鲁的施政领地汉中。自然得到了张鲁的热情接待。杨华发现,张鲁的五斗米教与左慈一派的基本政见相同,都是主张“无为而治”和“道法自然”。道家十分注重休养民力,所以张鲁治下,处处民富粮丰,仓廪充实。张鲁政权是眼下唯一幸存的政教合一的割据势力,张鲁本人就是五斗米教的教主。这实在是不可多得的研究样板。除军事稍逊之外,杨华对张鲁的内政能力十分佩服,换言之,道家思想对于指导当前国家内政是大有裨益的。

于是,杨华从汉中回来就找左慈商议,以道家思想制定各项基本法律。汉代法律本来就比较简洁。杨华也不主张像现代那样制定无穷无尽的法律。为此,他还和冯菁有过争论,他说:“现代的法律详尽得很,而且越来越多。大学四年也只能学个皮毛,所有的书籍加起来,比这个时代所学的四书五经要多十倍,而这时代每个县城审案的人只有一个县官,他除了审案还得忙别的事,谁有那闲工夫去啃那些一辈子啃不完的书本?再说,现代法律是靠一个庞大的上层建筑在支撑,民间也有一大帮律师专干此事,凭古代的经济条件,怎么养得起这么多吃闲饭的人?因此,把现代法律概念搬到古代是完全不现实的!”

杨华主张,法律不能太多,但要有可推导性,执简驭繁。这与道家的观点是一致的。什么叫可推导性?比如说,“杀人者死”,就应该推导出“杀女人也死”而不是“杀妻不必死”,那样一来刘安之流就溜不掉了。

杨华把一切法律的基本精神定为“道法自然”,“以人为本”。一切违背自然的事情,一般都是违法。比如人之自然为求生,杀人放火,践踏生命,则不自然;人之自然为生产劳作而自给自足,坑蒙拐骗,抢劫偷盗则不自然;人之自然为两情相悦,相亲相近,那么包办婚姻,强*奸拐卖都不自然。

自然里面显然存在着竞争。万类相互竞争也是自然,因此法律并不禁止竞争。但我们是人就要“以人为本”,如果竞争的结果是人身受损,饿死冻死,那就违法。人类之间的竞争,不是野兽之间的竞争,任何强势一方,都必须给弱势一方以最低生活出路。

因此,杨华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粮食、房产价格保护法”以使民众不因恶意竞争和恶意炒作而影响基本生活。

另外,由于冯菁向杨华讲了徐庶关于“儒”和“侠”的观点,也引起杨华高度重视。“儒”和“侠”之所以一直存在,也是人类社会自然发生的。因此,决不能支持什么“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之类的观点,而要加以引导。为此,他特别制定了“言论宣传法”、“正当防卫法”、“正当复仇法”、“行侠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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