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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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杨看了会书,突然想到昨天那封情书,因为曹易的关系,黎敏那女生他见过很多次,长得还可以,就是有点呆呆的,不像是会给男生写情书的人。
他打开信封,里面就一张小纸片,还不是信纸,是便利贴,歪歪扭扭的写了四个字,我喜欢你。那字看着就像是小学生写的,也没有署名,乐杨自作多情的认为这封信是曹易用左手写给他的情书。
“篮球比赛那事,你跟姓曹的提过没?”郑晓新从来不叫曹易全名,原因很简单,他不喜欢他,话太少,人又冷,在一起总有一种疏离感,是他最不擅长对付的类型。虽然有时候乐杨话也不多,但一旦抽起疯来,绝对比他那得了老年痴呆的外婆还话唠。
郑晓新天生爱玩,脑容量低,乐杨这种频繁抽风且死心眼的人很对他胃口,加上两人又是在同一个院子里长大的,几乎是光屁股的交情,感情自然不比一般人。
“提了,不过他不肯参加。”
“那怎么办,我可不当后卫了,我天生就不擅长应付全局。”
“事情还没定呢,到时候再说。”
看似随意的一句话,从他乐杨嘴里出来,却让郑晓新汗毛直竖,想到当年那场旷日持久的你追我跑的劣质戏码,他第一次对姓曹的表示同情。
乐杨总说他没头脑,可比起他,郑晓新觉得他才是真正的没头脑,要不怎么总喜欢追着人家“不高兴”玩呢,而且曹易这么独的一个人,会选择跟他做朋友,那绝对不是偶然。
这事还得追溯到他们上初二那会。那年期中考试,张玥华不知道从哪里搞了张市排名表过来,把排前面的那些将来可能是他升学障碍的人,一个一个的分析给她那宝贝大外甥听。尤其是紧挨着他的那个,三分之差,乐杨只要稍微努力一点,就能超过了。
那次考试乐杨考了全校第一,正处于自满状态,压根连那人的名字都没记住。然后就到了那年的期末考,他自我感觉发挥的很好,再去看排名,发现前面那人也发挥的很好,这回他记住了他的名字,姓曹名易,是个男生。再后来,当经过期中、期末、联考和模拟考,那人始终以一分两分的优势压倒他时,乐杨终于感觉这回遇到克星了。
听说那人是他们隔壁区一所中学的,乐杨萌生了要去一睹英雄风采的念头,试想如果你去参加拍卖,每样你看上的东西都被别人以高于你口袋里一两块钱的优势买走,你会不想知道那人是谁,长了几只眼几张嘴吗。
用郑晓新的话说是还想抽他。抽人就算了,乐杨没那么小的肚量,自己技不如人,怨天尤人没用。话虽这么说,可郑晓新觉得他其实是憋着气的,年少轻狂,心气高点正常,何况他刚被他的初恋女友给甩了。郑晓新至今都搞不懂乐杨是怎么看上那个凶残的小太妹的,还是说评学兼优的乖乖男就是容易被这种叛逆的表象所吸引?
不过那女的凶残归凶残,两人至今已分手多年,却依然保持着良好的朋友关系,这让郑晓新很惊讶。
也可能是乐杨顾着他的面子,毕竟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他同父同母的亲妹妹郑晓珊!
他觉得是自己害了乐杨,就算不是他亲自害的,也跟他们家的基因有关,所以话不多说,兄弟的忙他不帮谁帮。
某天放学后两人没回家,直接一脚蹬到了曹易所在的中学门口,曹易这成绩,估计在学校里也算是风云人物,应该不难打听。两人刚想拉个人问问,却见旁边几个外校的女生,一脸花痴状的在门口打听曹易的行踪。两人顿时觉得好囧,呆在原地互瞪了半天眼,谁也没敢上前,灰溜溜的跑了回来。
这事后来被郑晓珊知道了,男的去看男的是很神经,不过能把眼高于顶的乐杨压迫成这样,那个叫什么曹易的,她表示也很想见见。
这里不得不说下郑晓珊这个奇葩,她的人生就像一句广告词,永远不走寻常路,刚当小太妹的时候,染了一头四仰八叉的黄毛,衣服也不好好穿,颜色怎么多怎么往身上套,常常一双高筒彩虹棉袜,搭配一条绿色背带裤,屎黄t恤,用郑晓新的话说,活像卢旺达火山公园里的山地大猩猩。这种装扮在现在看来是脑残非主流,典型的城乡结合部风,可那时她却觉得自己高贵无比,乐杨这种人在她眼里就是碌碌无为的凡人一个,庸俗市侩,这也是当初她为什么甩了他的原因。
当后来越来越多的少男少女在“高贵”这条路上一去不复返时,郑晓珊已经升级为小太妹2。0版,头发染了回来,烟熏妆,脖子上挂条狗皮项圈子,万年不离手的一根烟,燃尽了也没见她抽几口,衣服裤子像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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