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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孙月涵约定,音乐课上我会教她一些简单的乐理知识,到了周末的时候我们哥仨会一起带着乐器到她家里去跟她一起练习弹唱。
周五很快就到了,在这之前,孙月涵会主动的在下课时跟周冲他们交流,相互熟悉,这是我喜欢看到的,那两个混蛋开始还嘲笑我暗恋班级校花癞□□想吃天鹅肉,现在自己跟人家说起话来也是扭扭捏捏不像个男人,还亏他们天天跟我吹自己是花间高手,什么千人迷万人追什么的,结果真遇到个漂亮妹子,也是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让我很有一种解气的感觉。
班级大选过后,我莫名其妙的当上数学委员这个苦差事,看着老杨一脸阴沉的看着我,我差点没哭出来。看向身边的孙月涵,再看看周冲、李三成他们两,发现这三人都是不怀好意的窃笑,答案鬼也能猜出,准是这三人搞得鬼。
数学委员,投出来的入选名单就有十几人,而我以四票的绝对优势“光荣”胜出,我有些纳闷,其中三票我知道是什么人投的,但是怎么会有第四票,我写的可是周冲,还有谁会写我?
孙月涵因为是班花,理所应当的文艺委员,三成也混了个体育委员,当然是我们几个“暗箱操作”捧上去的,只不过人家是欢喜,我是悲催。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
周六在我数着分秒失眠一整晚的情况下如期而至。今早即使没有闹钟叫我起床我都起得比以往什么时候都早。
和他们约好,今天我们会到孙月涵家和她一起练习曲子。之前我们本是有些犹豫的,毕竟认识不到一个星期就去女同学家对于我们这样的毛头小子算是一个比较大的挑战,还有一点,我们与林月东打过架,结下了梁子,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
不过一切的担心都是多余的,就像直到我高中毕业都再没有见过“黄毛”一次那样,孙月涵说的话总是铁一样的事实——她大哥周末绝对不可能在家。
小城镇的清晨有个好处,不仅空气很新鲜,而且随时都可以听到麻雀的叫声。我在上中学的那段时间曾对此深恶痛绝,恨不得从金庸的武侠小说中学会一招绝世武功,将这群叽叽喳喳烦个不停的小家伙们全部打死,不过现在却是有些怀念那种感觉。
城市的喧嚣,麻木了我的身体与灵魂,失去之后我才体会到青春期的生活有多么的自由与美好。
按照我与孙月涵之前的约定,我们三人各自带好各自的乐器,结伴到她家去,她会在门口等我们,地址,周五的下午她用圆珠笔写在了我的语文课本的封面内侧上,直到现在我都还保留着它,只是我拥有的不多的她留给我的东西。
将早饭提前准备好,虽然我不是什么大厨,不过煮煮米饭热热昨晚的剩菜什么的还是能做到的。破天荒的比父母还要早起,当然要好好的表现一下,自己简单的填饱了肚子,给老爸留了个便条,我便背起吉他小跑着出了院门。
踩在石板上,理所当然的又听到了吱吱作响的声音,但我今天却没有以往的烦躁感,初萌芽的情愫让我只能感受到愉悦与轻松,就连顶着一副小身板跑了那么长时间的路,也没有半分的累意。
学校转角第一个路口,我第一个到。人行道的红绿灯来回闪烁了七八次,但稀稀拉拉的只见到十几辆过往的汽车,其中大部分是出租车,看来我起来的确实有点早了。
约莫十分钟后,一个背着电子琴骑车山地车的家伙出现在我的面前,是周冲。他今天的打扮有点另类,一句话概括就是非主流。尖头白皮鞋,紧身的小脚休闲裤加蓝白格子衬衫,二八分的头发梳的流油,估计苍蝇叮在上面都要拄拐杖才能站稳。
再相比较我就显得寒掺了点,我依旧是那身二中夏季校服,不是没有别的衣服,说白了,所有的衣服都是一个味道,穿哪一件都一样。特别的,我看到周冲的左手上带了一块金光闪闪的名表,那个牌子我认识,是劳力士。
周冲不喜欢冒牌货,我敢肯定这是块真表,应该是他老爸的,今天被他偷偷带出来,炫富么?我不知道,按照我对他的了解他是懒得做这么幼稚的事的,不然我们也不会成为朋友,也许是想在女孩子面前表现一番吧,周冲最喜欢吹嘘自己的品位这倒是真的。
也许我们再大一点点,或许是能再成熟一点点,我会从他的身上感受到危机感,怎么说呢,谁会喜欢另一个男人在自己心仪的女生面前表现的比自己出色?
不过高中十五六岁的我们都还太小,他只是想耍酷,而我,只知道他是我的好哥们,仅此而已。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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