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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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听见来抓肉团子的大坏狼是狼族太子,抓也不是抓,是救。他当成家人的肉团子不是一般的走失儿童,是狼王的贵客,肉团子的把拔不是普通人类,是狼王次子的未婚妻,所以,肉团子理论上算作狼王的小孙儿,是狼族的小小王子。
他不怪肉团子骗他,其实和可恶的狼族关系如此亲近。他心疼想哭,是因为即将与新捡来的家人分别,以狼族和兔族的关系,或许是永别。
金宝宝伤心极了。
他觉得自己是受了诅咒,不然不会注定一再失去家人。
金宝宝更加痛恨狼族。
要不是这狗屁狼王太子突然闯来,肉团子还会在他的洞里,和继续住一起。
肉团子不一定非要走啊!
可以和他把拔一起留下嘛,他也会把肉团子的把拔当家人,不嫌弃他误入歧途给狼做未婚妻,只要他能和狼断绝关系。
狼有什么好?凶残嗜血,专门吃肉,说不定哪天就把他们父子两个囫囵吞掉呢!想嫁人,嫁谁都比嫁给狼好,如果肉团子的把拔愿意带着肉团子留下给他作伴,他可以把他介绍给白萝卜大王花斑兔大叔,水萝卜能手金毛兔婶婶也行……唔……兔子不喜欢,金花鼠,仓鼠,小白鼠……还有好多老鼠给他选。
或者、或者……
把肉团子留给他。反正都要嫁人了,还可以再生,那时候,肉团子可能就显得多余,被狼嫌弃虐待,太可怜了。他会对肉团子好,给肉团子种稻子种麦子,种不出来可以去老鼠那里偷,还可以咬牙跺脚狠下心给肉团子抓鸡逮猪做肉吃,一定把肉团子喂饱饱,喂胖胖,比肉团子还肉团子。
可恶的肉团子!
只顾和把拔亲热,都把他抛到脑后忘个一干二净,等会儿和把拔走掉,也不会想起他,不会舍不得他吧?
可恶,亏他待他这么好,分给他那么多萝卜白菜吃,那些都是他最爱吃的东西,平时别的兔子求他都不会给呢!
要知道肉团子这么狼心狗肺,当初捡回家时,不如吃掉他。
谁说兔子不吃肉?逼急了啥肉都吃!
抹掉决堤的眼泪,金宝宝难过又生气,撒丫子往自己的地洞蹦跶。
他要远离伤心地,眼不见为净,不离别就不伤心。
“兔兔,兔兔……”
“不、不要叫我,再也不理你了,你跟你把拔滚蛋吧!”
金宝宝捂面要狂蹦,可蹲起好半天,半步都挪不动。
“讨厌!放开人家尾巴啦!嘤嘤嘤嘤……你和大坏狼一样坏,兔子尾巴不能拽的!”
“兔兔,和小天天跟把拔走,好不好?去小黑家里玩,小黑可好可好啦,不是大坏狼,是好狼。”
“滚开啦,要去你去,我金宝宝死都不要进狼窝!”
“兔兔,和小天天走啦!”
“不要就是不要!要我和狼住在一起,不如让我去死!”
“呜呜呜……兔兔,和小天天走啦,小天天再也不闹着要吃肉了,小天天陪你吃萝卜,萝卜最好吃,你不要生气不要和小天天分开啦!”
“骗人!你说萝卜不好吃,闻见萝卜就想吐。”
“小天天说胡话,小天天最爱吃萝卜了。呜呜呜……把拔,你来劝兔兔啦,让兔兔和咱们一起走,一起住啦!”
“宝宝,你是叫宝宝吧?天天说你收留他,对他特别好,他很喜欢你,你又是一个人,不如和我们一起走。我知道你讨厌狼,我们不会在狼王宫久住,太子大婚完,我们就会回自己家。你可以和天天吃一起睡一起,一起上学一起交新朋友,好不好?”
“不、不好,我、我一天都不要在狼窝里待。”
金宝宝当白馒头是自己家人,于是,炸毛大叔也就是他的家人。炸毛大叔是白馒头的把拔,下意识的,他也当炸毛大叔是把拔。
而且,炸毛大叔抚摸他头顶的手,那么温柔那么温暖,真的和记忆里爸爸的感觉很像。害他心里暖暖的,软软的,拒绝都难以出口,非得咬紧牙关才行。
“要不……我们回家时过来接你?”
金宝宝心中一动,才要犹豫,白馒头哭叫起来。
“不要啦不要啦,小天天一天都不要和兔兔分开,呜呜呜……兔兔,你现在就和小天天一起走啦!”
抱住金宝宝不撒手。
噼里啪啦,金宝宝软糯的兔儿心肝碎了,抱住白馒头一起哭。
“呜呜呜……哇哇哇……”
两个孩子的哭声绝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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