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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到处乱挠,那种痒的感觉能让你疯了过去。我这人最是心软,见不得这个,只能掏出钱去,买一包烟回来,满足这些贪得无厌的小鬼。就算是我这样的大英雄、大豪杰,有的时候,也只能为小儿女而放弃一些原则了。
到今天,我都不记得我戒烟几次了,而且,我的世界观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女孩子能撩头发、补妆、吃零食,而我们男的凭什么就得两手空空?手里没个什么东西拿着,老觉得心里空落落的。而一烟在手,胜过眉笔百万,气定神闲,这就是中国哲学里最深奥的“定于一”的道理,意思就是天下靠的就是一根烟,就能安定了。虽然我天天在电脑面前,青烟袅袅上升,黑发根根凋落,白发日渐多,黑发日渐少,一年四季烧烟草,浑身上下是烟洞,但是,这种安定、安宁的感觉是其他东西所无法给予的。所以,我还将抽烟,也会将戒烟进行下去。这就是所谓的一个人的战争,其乐若何?
最后要说的,是那只大象。他现在在河边,戴着墨镜,睡在吊床上,手里拿的是一根哈瓦那雪茄,比我都狠!
第一十章
?这两天坛子里的气氛有点凝固了,刚好听说魔鬼教官要结婚的消息,所以我把手里的东西先放一放,写篇帖子恭喜他结婚的大喜事。不管世界如何纷纭变幻,人们依然在顽强地生活。运动虽然在天天不同地搞着,但是王贵还是爱上了李香香。一想到魔鬼教官要结婚了,我就止不住地想笑,因为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母亲》。我幻想着魔鬼教官留着锅盖头,穿着蓝色中山装,双手放在膝盖上,和他老婆一脸龇牙咧嘴的幸福,在镜头前拍结婚照。
玩笑归玩笑,其实我个人对敢于结婚的人,总是充满了崇敬和景仰的心情的。因为我觉得别人能结婚,敢和另外一个人生活在一起,是完全不可以想像的事。打小起,我就属于进化还没有完全的那一种: 喜欢像头野生动物一样,先画个圈子,标明了自己的领地,谁要是事先不声明就闯了进来,我一定做咆哮如雷状,用爪子抓着地,吐口水。成年以后,家里要是来了亲戚小住几天,我都还是觉得不自在,老觉得有人影在面前晃悠,自己眼晕。
所以要让一女人直接进了我家,搬进来一大堆鸡零狗碎,书桌上全是化妆品,阳台上全是万国国旗,厨房里凭空多出十几口锅,把我拾掇得人模狗样穿西装打领带,我肯定会死于精神崩溃的。况且,请神容易送神难,家里多了这么一个人,还不是想让她消失就一定消失得了的。每天你都可以看见她,她在刷牙,她在化妆,她在吃零食,她在看 TV……她就这么在你面前晃呀晃的,问你各种怪问题,要你做各种你不愿意做的事。想找个不是这样的,有吗?我寻思了半天,终于明白,原来我需要的不是一般的女朋友,而是《一千零一夜》里的阿拉丁神灯,拍一下手出现,拍两下手消失。
想到这一层,我悲哀地倒在沙发里。要是真有一天我结了婚,估计我和我媳妇两个人整天都在客厅里争先恐后地拍巴掌,口里念念有词:“消失!快让他/她给我消失!”
我到今天也没有弄明白,为什么非常喜欢一个人就得一定让她住到你自己家来,还得把整个床分一半给她?我很爱我的父母,但是打四岁起就没跟他们在一块儿睡了。我老爷子烦了我,就叫我滚,我也真的卷了铺盖出门了。我觉得这是一种比较优秀的人际关系,大家有点像非洲草原上的狮子和大象,隔了河喝水,目光里是彼此之间默默的尊重。但是,我想烂了头,也没有想通,为什么媳妇一定就得进家门?我挺羡慕我的一哥们儿的,他和他老婆打早恋那会儿就分别住两边的家里。现在结了婚,放着自己170平米的复式房子不住,分别住在自己父母家里,每天你送过来,我再送回去,比他妈恋爱的时候还更让人恶心。虽然恶心,我吐啊吐的也就习惯了,还觉得这样挺好。
朋友老婆这样的妙人儿估计是没有了,但是如果等他们生了一女儿,我是不是也得慎重地考虑一回当孙中山的可能?这样的邪念也就是一闪而过,一个声音在我脑海里升起:“老牛吃嫩草,真禽兽也!”让自己的朋友当岳父,这样的想法真是混蛋已极。说到了女儿的事,我老梦见自己的女儿。我现在很清醒,没在发高烧。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经常在梦中反复梦见我打着一把伞,去一小学门口接孩子。在梦里我没问为什么,我连老婆都没有,接哪门子的女儿啊?我反正觉得很正常,下班了,下着雨,去接孩子。到了学校门口,我一眼就把她给认出来了: 小模样儿,穿着件黄色的小雨衣,站在那里,刘海让雨水给弄成一绺一绺的了,还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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