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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你看上去還很年輕,已經結婚了嗎?」

她點頭,說:「還沒孩子。」

我說:「不著急的吧。」

她笑了,扭過頭看我,眼尾彎起來。她說:「還是不要了吧。」

我說:「現在丁克蠻多的。」

我不知道為什麼要和一個陌生人進行這種毫無營養,毫無意義的對話,可能因為我病了,病人都太虛弱,虛弱到沒有力氣拒絕任何一個人的陪伴,只能聽之任之。

「你為什麼來融市啊?來工作?」秀秀忽然問我。

我說:「我認識的一個人,他在融江跳河自殺了。「

秀秀一愣,隨即篤定地說:」這麼不好的事你還記得,那你肯定沒有失憶。「

我笑了。

我還記得很多其他不好的事,比如我成夜睡不著覺,疑神疑鬼,躺在宿舍里,一點風吹草動,我就以為是馮芳芳找了過來,要用石頭砸宿舍的玻璃窗,要用磚頭敲我的腦袋;走在路上,別人發出一點聲音我就覺得他們在議論我,他們的嘴角一動他們就是在笑話我,在嘲諷我;一隻黑色的小蟲變得像烏鴉那麼大,要啄我;比如我逃回家裡,馮芳芳追上門,天天塞長信給我,天天在我家門口哭天搶地,我媽把我從家裡趕了出來,我去了碼頭,我想自殺,想跳河,但我實在沒有那個勇氣,只是弄濕了鞋子和褲子;比如我得知尹良玉跳融江自殺了,我上了一艘貨船,我學會了打水手結,我的後背留下了一大塊曬傷,至今沒有痊癒,業皓文還驚訝過,說,你背上有這麼大一塊胎記。我說,跑船的時候曬傷的。他猥褻地摸我的大腿,問我,那跑船的時候別的地方有沒有被弄傷?

秀秀問我:「真的不用通知你爸媽一聲嗎?你有他們的電話號碼的吧?」

可能是我的沉默加深了秀秀的疑慮,她又開始懷疑我失憶,說:「失憶有的時候是失去部分記憶,你爸爸媽媽,你還記得的吧?」

我記得。

兩年前,我跟的貨船停在了風順碼頭,我想我可能可以回家了,我應該回家看看,我找回家,我爸媽搬走了,我打電話給他們,給我爸,我媽,我弟弟,他們全換了電話號碼。我去酒吧喝酒,一個男人給我看他錢包里他孩子的照片,他老婆和他離婚了,帶走了他們才滿月的孩子,那個孩子不是他的。我趁他醉得不省人事時,偷走了他錢包里那不屬於他的孩子的滿月照。

我記得。

我六歲生日的時候,在家吃生日飯,外公送了我一顆足球,我抱著它就下樓去玩兒了,當晚,我媽走進我的房間,我已經睡下了,她開了燈,把我喊起來,在我面前用剪刀剪破了那顆足球,我看著她手裡的剪刀,嚇得不敢說話。她說,不要玩物喪志。她問我,知不知道玩物喪志是什麼意思?她還說,這個都不知道是不可能像爸爸一樣當醫生的。我在她的監督下抄了一百遍「玩物喪志」。我弟弟長到六歲時,他過生日,我們去酒店裡吃自助餐慶祝,親戚們送足球,送籃球,送溜溜球,送滑板,他想什麼時候玩就什麼時候玩,想玩多久就玩多久,他可以去朋友家留宿,可以去香港迪斯尼夏令營,可以去美國,去歐洲,那時候我十一歲了,半夜起來偷偷摸了摸弟弟落在客廳茶几上的溜溜球,偷偷玩了幾下,我媽發現了,她抽我耳光,問我還想不想當醫生了。我說,為什么弟弟可以到處玩,可以玩這個玩那個,我就只能去補習班,學奧數,學新概念。她又打了我一個耳光,讓我閉嘴,說,小孩子懂什麼,你弟弟不是讀書的料!我都是為了你好!

我的臉很痛,牙齒也開始痛,我問她:「是不是成績好就可以了?是不是只要當上了醫生就可以了?」

她沉默了很久,說,是。

我拼命讀書,我塞給她一百分的卷子,塞給她她要的所有獎狀,所有獎盃。我拼命地玩,玩足球,玩籃球,玩桌球,玩街機,玩煙,玩酒,一個個女孩兒挨近我,我想吐,她們不是像我媽,就是想變成我媽,我靠近一個又一個男孩兒,我可以成天不回家,成天在外頭,我的成績足夠好,我給我媽賺了多少別人的艷羨眼光,往她臉上貼了多少金。我爸也很少回家,他太忙了,忙著開研討會,忙著上手術台,忙著被同僚誇獎,被病人感激。

我記得。

我從風順搭船來的融市,我找去了尹良玉家,他家房門沒上鎖,我在客廳發現了中風的馮芳芳,我送她去了醫院。

我說:「聯繫他們也是讓他們擔心,只是骨折而已,不要緊的。」

「你剛才還吐了,吐了好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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