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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死命睁大了万分惊恐的双眼,可是却一动都不能动。他身体里的血液在一点点流失,整个人迅速变成了一具白色的干尸。 嘭一声,他向后摔倒在了雪地上,直挺挺的,僵硬如冰。 吸完血后的公子一脸餍足,眼中闪着兴奋的光。 尸体会吸引附近的狼群过来捕食,为了让刘大成功异变,他需要将尸体藏到一个不容易被发现的地方。 所以他拖着刘大的尸体去往山顶,用积雪将他覆盖,只露出其中一根手指,指向苍穹。 根据刘大的说法,他被吸干了血,可他其实并没有死透。他的意识断断续续,之后发生的事情他都隐约知情。 随后他异变成妖,意识便不再受他控制,饥肠辘辘,仿佛自出生到现在就没有吃过饭。脑子里面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杀人吸血,只有血才能填补他饥饿的欲望。 雪山上面没有人,距离最近的山村就是山泉村。刘大一路跑下山来,先是解决了帽儿和帽儿他爹,随后又趁众人忙着去烧尸体的时候,溜进了林书宇的家中。 按照他的说法,林无情身上有种奇特的香气,让他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吸血的欲望。明明他夜里才刚吸过帽儿和帽儿他爹的血,短时间内不该再感到饥饿才对。可是一嗅到林无情的味道,他就克制不住想要再次捕猎的冲动。 沈喻灵蹙起了眉。血妖需要吸血,就像人类需要吃饭。可以填饱肚子的食物种类繁多,林无情当属比较可口的那一类型。即是如此,他和林书宇的处境便十分危险。 沈喻灵提步要走,被白无常拦了下来,他脸上噙着满目慈祥的笑意,可散发出来的气息却是十足阴寒。“天神,小仙这里有一物件,可助天神捉此血妖。” 沈喻灵顿住脚步,问道:“何物?” 白无常从宽大的纱质袖子里面掏出一根银簪,簪头雕刻为两颗并蒂柿子的模样,寓意好事成双。 “天神只需将此物扎进那血妖的百会穴,便能将其制服。” 沈喻灵将银簪放在掌中,眼前突然晃过林书宇那头乌黑浓密的长发。此物若是盘在他的头上,当不负为簪。 “谢了。”沈喻灵将银簪揣进怀中,纵身而去。 山泉村内,他数次轻敲林书宇家的门,无人前来应门。他还当是前日突然出现,捆了这家小子,吓怕了他,惹得他不敢前来开门了。 他轻轻捏了一个诀将门打开,屋内没有半点动静,再一细看,就连碗筷行装都消失不见了。 沈喻灵心头一惊,反身追出门去,恰巧迎面撞上一位老年村民,经过打听才知,林书宇已经领着林无情离开山泉村了。 “唉,都是因为这吸人血的妖怪,吓得大家跑得跑,散得散,这村子是越发没个村子的样儿了。”老人家叹了口气,无线唏嘘。 沈喻灵向他询问:“老者,您可知道他们往哪儿去了?” 老人家猜测道:“我看他们背着大包小包去了北边,许是往镇子上去了吧。” 沈喻灵抱拳相谢,离了老者的视线,一个诀便来到镇上。 距离山泉村最近的镇子名叫长寿镇,因镇子里面多长寿老人而得名。可是最近不知什么原因,也来了许多年轻人,有长住的,有短住的,导致镇子上的客栈无论好坏,生意都红火得吓人。 不仅如此,镇子上来来往往的人也比从前多了许多,热闹非凡。为了不引起骚乱,沈喻灵在一条僻静无人的小巷里面现身,朝空中抖动了一下右手的食指,便有一只流光溢彩的半透明灵碟振动翅膀,飞向空中。 不多时,灵碟捎回消息,告知沈喻灵已经发现了林书宇和林无情的踪迹,就在距离这里两条街外的太平酒楼。 林书宇前脚刚进太平酒楼后院的厢房,沈喻灵后脚就跟了过来。他从拐角处探出半个身子,瞧见林书宇拿着一个茶壶出去接水了,一个闪身进了他的房间。 林无情正在房间里面收拾东西,两双短粗萝卜腿一扭一扭,走得飞快。沈喻灵脚步如猫,轻得细不可闻。林无情丝毫没有注意到有人偷偷溜进了他的房间,还在漫不经心地哼着欢快的小曲儿。 然而下一秒,他的小曲儿就哼不出来了。因为房门洞开,有阳光照射进来,打在沈喻灵的背上,投出一片高大的阴影。那阴影渐渐笼罩在林无情的身上,让他脊背一阵发凉。 他下意识以为是妖,小手悄无声息地探向袋子深处,抽出了一把菜刀。回身,猛地将刀丢向来人。 菜刀在距离沈喻灵不到二十厘米的位置停了下来,突然间调转方向,垂直砸落在地。 林无情瞪大了圆滚滚的双眼,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

《被抛弃后拥有了三种属性+番外》 第15页(第1/1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