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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几十年前的事儿了。”程恪说。“反正就是真死了,也没人知道,大晚上的,”陈庆说,“那时又没监控,那会儿街上打死了人也就那样,好几起死了人的案子现在都没破呢。”这个程恪倒是知道,而且其中一起还是个灭门惨案,老妈每次提起来都会阿弥陀佛。“那是江予夺把你捞起来的?”程恪问。“嗯,”陈庆点头,“那会儿刚入秋,还不是特别冷,他就睡桥边,看见了。”程恪没说话,刚入秋的晚上,不是特别冷也挺冷的了,一个十岁的小孩儿,睡在桥边。“我那时就特别佩服他两点,”陈庆竖起两根手指,“一是镇定,那帮人把老子沉塘以后还在边儿上看我冒泡呢,换个人肯定又喊又叫要不就是跑了,他是从岸边悄悄下水潜过去的,愣是没让人发现。”程恪看着他点了点头。“二,”陈庆晃了晃两根手指,夹起一块排骨放到嘴里,“他真他妈能憋气啊!我操,这辈子我见过的最能憋的就是他了。”“那你不也挺能憋的吗?”程恪说。“不,他在水底下把石头给解开了,然后把我顶到水面上,”陈庆说,“我能喘气儿,在水面上能扑腾,他一直在下头,跟他妈放风筝一样把我往下游扯了能有几百米才上的岸。”“一般溺水的人容易乱抓,这样他也安全一些,”程恪说,只是一想到那时的江予夺只有十岁,就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而且这样他也不会被岸上的人发现吧?”“你说对了,”陈庆指了指他,“聪明,难怪三哥喜欢你,他那时就特别小心了,怕有人发现他。”程恪轻轻叹了口气。“我从那次起,就认定这个老大了,”陈庆说,“三哥是我见过的最有范儿的老大。”“为什么叫他三哥?”程恪问。“他姓江嘛,三工江,懂吧,跟二马冯一样,”陈庆说,“我就叫他三哥了,街面儿上混,总得有个名号。”程恪笑了笑。陈庆酒量一般,喝了点儿红酒也能兴奋起来,说了不少江予夺小时候的事儿,他怎么跟人斗狠,怎么去了卢茜那儿干活,怎么帮了一个又一个小兄弟。但不得不说,陈庆并不是个完整的傻子,他嘴很严,哪怕是在说兴奋了的状态下,江予夺遇到他之前的那些事,他依然是一个字儿都没有提。“那时这片儿挺乱的,打架的,收保护费的,”陈庆啧啧着,“群魔乱舞,百家争鸣,朝花夕拾……三哥也没说自己是老大,但就是谁也不敢惹他,论单挑,没有人是他对手。”“嗯。”程恪点点头,能听得出来陈庆对江予夺是五体投地。“那时还有个说法,传得还挺神,”陈庆笑得嘎嘎的,“他们说,老三没有痛觉神经,不怕疼。”“真的吗?”程恪问。“屁呢,不过他很能忍疼是真的,非常能忍。”陈庆说。也许不仅仅是能忍,有时候疼痛是会被忽略的。一桌菜基本都被陈庆吃了,程恪看着把最后一口菜汤都喝光的陈庆,有些想不通他是怎么能保持劈柴一般的身段的。“行了,我今天也说了不少了,”陈庆抹抹嘴,“三哥说了,这阵儿你有什么事儿就找我,他估计不好意思见你,毕竟弄伤你了。”“没事儿。”程恪说。“我走了,”陈庆拿出手机,“加个好友,我把地址发给你,你明天把车帮我开过去吧,九点之前啊,晚了我会被领班骂成渣子。”“嗯。”程恪拿起手机,跟陈庆加了好友,看了看陈庆发过来的地址,“汽车美容店啊?我说你怎么成天换着车开呢。”陈庆笑了起来:“你要想开个什么车过瘾就跟我说,我跟客户都熟,借用个一天两天都没问题的。”“我没有开车的瘾。”程恪笑笑。“我走了,”陈庆起身穿上外套往门口走,“有句话我还得说一下。”“嗯。”程恪应着。“三哥不是神经病,”陈庆说,“他要真是神经病,这片儿的人还能这么怕他么?”“嗯。”程恪点了点头。“好好休息,”陈庆打开门,又指了指眼角,“那个伤你注意着点儿,如果有什么不对的你跟我说,我妈在医院有熟人,带你去看看。”“好的。”程恪说。陈庆走的时候依旧是一甩门,震得窗户都跟着响。程恪叹了口气,站在桌子旁边,愣了一会儿之后拿了个最大号的垃圾袋,把餐盒什么的都扫了进去,然后有些后悔,要没用盘子把菜再装出来,这会儿就算收拾完了。瞎讲究什么呢,还得洗碗。他慢吞吞地把盘子收拾到厨房水池里,看来应该买个洗碗机了。但就算要买个洗碗机,也不能马上解决眼前这几个盘子。程恪从早上起就提不起什么劲,这会儿听着陈庆没什么重点地说了一晚上江予夺,只觉得更乱更没头绪更提不起劲了。他看了一会儿,把盘子扔进了垃圾袋里。行了,收拾完了。反正盘子还有多的,而且平时也就吃个方便面,根本用不上。程恪洗了个澡,肩膀上已经结痂的伤口被水一冲,又有些刺痛,他往上面随便喷了点儿酒精,回到客厅沙发上坐下。漫漫长夜,如何打发。他拿起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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