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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说着的孙庭彦脸上浮起了病态的红晕,陶醉地用手盖住了脸庞。华律师不可置否地说:“没看出来,你还是个痴汉么。”“我不是痴汉,我只是想保管他的东西。”孙庭彦从指缝里露出一只通红的眼睛。他说道:“只有我有这个资格,我是他的经纪人,他最信任的人,他生前接触的最后一个人…”“你看上去不是很好,要喝点水么?”“不必,你就直截了当地把季同的东西给我吧。”“这不可能。”华律师坐在办公桌后面,虽然刚刚说了“要不要喝点水”,却仍旧纹丝不动的坐在凳子上面,没有一点起身给自己朋友倒水的样子。他听完孙庭彦为了让他心软而泄露出来的一丝阴暗想法,对此发表的评价是:“我的建议是,你需要去看一看心理医生,你现在的状态已经很不对劲了。”“我从来没有这么清醒过!”孙庭彦大声反驳道,他睁着布满血丝的眼睛,冷声询道:“你到底愿不愿意?”“我的答案从来没有改变过,而且,下次我会请前台拒绝你的拜访。”华律师冷酷的说道。“我知道了。”孙庭彦点点头,看起来很冷静。“那么,我们拍卖场见了。”他拿起大衣,从容地离开了办公室。季同愈发看不懂他了,刚刚明明一副不死不休的决绝模样,可是一旦得到拒绝的回答后,瞬间就扭转了主意,仿佛一点毅力都没有,对他的遗物也是可有可无的,和他表现出的痴汉形象完全对不上啊。他又看了一眼华律师,觉得自己这个律师还是挺不错的,不过又想到这个律师也是孙庭彦给他介绍的,两个人是朋友的话就不奇怪了。不过这一对朋友的相处方式看起来确实挺奇怪的。这么想着,他跟上孙庭彦。 拍卖孙廷彦从事务所出来,开着车直接去了自己家。季同以前是去过他家的,只知道是一个小小的,不过布置得很温馨的小屋子,几十平,对于一个单身男人绰绰有余了,客厅,厨房,卧室,卫生间,有些乱糟糟的,很有单身汉的风格。季同上次来,只是在客厅稍微坐了坐,等孙廷彦换了一身衣服就一起离开了。这一次过来,依旧只是在客厅里坐着,看着他的经纪人走到卧室里半天不出来,季同忍不住站起来晃了晃,然后在客厅里走走停停地参观起来。以为家里只有一个人的孙廷彦并没有关上卧室的门,季同就免不了地扫到了他卧室里的一些陈设。然后,他就愣住了。和整个家装不协调的是,孙廷彦的卧室里有很多看起来旧旧的小东西,有的看起来还颇为眼熟。季同看到了一个他在拍戏的时候用过的垫子——当时拍古装戏的时候他从马上摔了下来,不严重只是擦伤,季同就没有退出剧组,不过坐在椅子上的时候很疼,于是孙廷彦就给他搞了一个蓝色的垫子,又厚又软,坐起来很舒服。因为很喜欢垫子的配色,季同在拍完戏的时候还想着把垫子带回家,他拜托孙廷彦给他捎着,但是对方杀青宴以后告诉他垫子不见了,可能是被谁拿走了。季同当时以为是哪个场务见到垫子好看就把它顺走了,还可惜了一阵。不过现在,这个被经纪人称为“不见了”的垫子光明正大地摆在床旁边的单人沙发上,有轻微的磨损,不过能看出来使用者已经尽量珍惜地用了。拍那场戏已经是几年前的事情了,而这个垫子甚至没怎么褪色。孙廷彦埋头在电脑前,飞快地处理着一些事情,键盘霹雳啪里的响。季同仗着他看不到自己,飘到了他的卧室。在卧室里,季同看到了更多自己用过的东西。甚至孙廷彦现在手里拿的马克杯,也是他有一次去星巴克买咖啡时候店员赠送给他的,他当时用了一两次,就不知道丢在那个地方了——当时是连轴转,忙的晕头转向的,杯子落在哪里他也没印象。只见孙廷彦举起杯子,习惯性地转了一下,把嘴唇凑过去喝了口水,看到他嘴唇接触的地方,季同再一次愣了一下。他自己有个习惯,就是用马克杯的时候,手持着杯柄,喝的时候要稍微转一下手腕,用正对着杯柄的位置喝水。这个姿势有些别扭,所以很少见人和他一样的。不过,孙廷彦正是用他的杯子,在他一贯的地方喝水——只不过对方确实是不习惯这个姿势,所以根本就没有捏着杯柄,而是直接把白瓷杯子握在了手里。等到孙廷彦终于处理好了事情打开衣柜的时候,季同已经不为里头一大堆眼熟的衣服而吃惊了。不过,衣柜里面的十几件颇为不菲的定制西装还是出乎了他的意料。这牌子的西装他也定过几件,是一个意大利的的老牌制衣店,已经有很长一段历史了。因为那边做衣服速度太龟毛,态度又差的不行,额数又很难搞到,明星们都以有这家的衣服为荣。季同有段时间跟风,才有了几件;过了一段时间娱乐圈又开始以穿另一家的衣服为风尚,为了不被时尚杂志嘲笑为土包子,季同就又转换了买衣服的目标。而孙庭彦这么一大排这个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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