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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孺子可教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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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自我介绍,他们就拿着东西一起冲往食堂。

虽然同样是去吃饭的,但是真正在学堂吃饭的只有赵行、齐显和他三人。

郑光远、夏千里和吕大胜他们家都在城里,晚上不住学堂,吃饭也是自己带的。

吃饭的地方实际就是一间小屋子,里面垒的土灶,放着大锅,空余的地方摆上桌椅就是饭桌了。

做饭的人是门童小吴,他一个人身兼数任,不仅要看门、还要做饭刷碗、给夫子跑腿。

“一人两个馒头一碗菜,不可浪费,如果吃不完可以拿回去留到晚上吃,如果我看到有人扔东西,那就别怪我告知夫子了。”

小吴是个身高体壮的大汉,他此刻满脸严肃的看着三人还真有些凶。

齐显被吓得脖子都缩了起来,赵行年纪最大,他听完立马保证:“小吴哥您放心,我们肯定不浪费粮食!”

夫子的饭是小吴专门送去的,所以食堂就他们几个人。

吕大胜的饭菜十分丰盛,两个荤菜一道素菜,配了两个大馒头,看上去色香味俱全。

郑光远和夏千里的凑一起有一荤两素,不过两人都带了稀饭,看上去也不错。

吃饭时吕大胜看到了丑蛋的饭菜,顿时有些嫌弃,把自己的饭菜往他那边推了推,扬起下巴有些骄傲的说:“看在你比我小的份上,我这个给你吃一些!”

丑蛋拒绝。

开玩笑!虽然他馋,可他要脸。

再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这一筷子下去,从此以后他见到这胖子都要矮人一头了。

那可不行!

他们的菜其实还不错,丑蛋家里早上拿来拜师的肉干中午和豆角茄子一块炖了,虽然味道一般,但胜在馒头是用白面做的,味道十分香甜。

这样的饭菜搁他们王家已经十分不错了,丑蛋根本没有嫌弃的心思,吃的开怀。

吕大胜心宽体胖,被拒绝撇撇嘴低头吃了起来。

吃完饭几人一起休息,丑蛋也趁机把学堂里的情况了解了一些。

周夫子是两年前突然来的白山县开学堂,大家对他的情况了解的并不深。

也正是因此,学堂里面的学生也不多,科举的好苗子几乎都奔着如海学堂的名声去了那里。

剩下的那些都是没有基础或者家穷的。

就算如此剩下的人也不少,但周夫子也不是来人就收,他自有一套挑人的原则,这谁也不知道。

他们学堂因为夫子没有成亲的缘故,就只有小吴在帮忙处理杂事,周夫子除了授课其他的杂务一窍不通。

而学堂里的这几个人,吕家是白山县的大地主,之所以家境不错还来这里念书,是因为那边的夫子见了吕大胜之后嫌他愚钝,怕他连最基本的童生都考不上坏了学堂的名声,不肯收他。

吕父一怒之下这才送到了上善学堂。

而郑光远和夏千里,则是因为开蒙太晚,基础太差进不去如海学堂,只能来了这里。

赵行和齐显两人就简单多了,和丑蛋家里一样原因十分淳朴,这里的束修比城里其他地方便宜···

六人虽然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来到这里念书,但读书却有一个共同目标。

那就是科举。

几人互相聊到了未时,周夫子便过来授课了。

先是抽查了上午学的内容后,才开始教他们怎么握笔。

“写字时,握笔的姿势十分重要,如果用力不对,字写的稍微多一些就十分吃力,不出几年手腕就会吃不消,到时候再拿笔可就难了。所以你们一定要注意利用‘按、压、钩、顶、抵’的方式将笔固定,确保五根手指各司其职····”

周夫子拿起毛笔向他们演示,丑蛋听的无比认真。

读书识字对他来说没有一丝困难,难的地方就在于写字。

上辈子用习惯了硬笔,这软绵绵的毛笔到了他的手里就不听使唤。

偏偏科举上面第一重要的就是字了。

上辈子他在博物馆里看到的状元试卷,字写的跟印刷出来的似的,足以证明字的重要性。

毕竟考试的时候阅卷人第一眼先看到的就是字。

如果字写的不堪入目,那么你的卷子写的再好,阅卷人也没耐心再看下去。

所以这字,是必须写好的。

除了赵行之外,他们的年纪还小,周夫子并没有急着让他们下笔,只让他们先学会握笔的姿势,然后蘸水写在桌案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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