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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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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杜鲁门常说,他饭前总是先来点“掺烈性威士忌的 H2O”)。

随着手稿章节的形成,他们开始在杜鲁门的办公室里逐页逐页地进行长 时间的审读。杜鲁门办公室很大,配有几把皮椅、一面国旗,挂着杰克逊和

杰斐逊的头像,一面墙上摆放着书籍。窗子朝西,城市的万般景致和堪萨斯 远处的山丘尽收眼底。某工作人员大声朗读稿子时,杜鲁门坐着仔细倾听着。

“几乎每一段都要征得他的首肯和意见。总体构想是记录下当事人的记忆, 使传记富于自传色彩。”威廉斯在一篇题为“我是杜鲁门的捉刀人”的文章

中追忆说。文章标题有些浮夸和欠准确,其实他只是若干被雇用的人当中的 小角色,介入写作的过程相对较短。

渐渐地,迪安?艾奇逊、约翰?斯奈德、布莱德雷将军和其他杜鲁门内 阁成员以及他白宫的各色工作人员纷纷前往堪萨斯城参加审读会。

这位一生都早起赴办公室工作的人此时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活模式。随着 县府大楼的钟鸣声,北特拉华大街那栋房子的灯光通常在 5 点半天还未亮时

就拉亮了。不久,一辆行驶的小车将他订的《堪萨斯城时报》掷入铁棚栏内, 他拉开大门栓,身着衬衫走下回廊的台阶把报纸从地上拾起来。

7 点钟他再度从大门出来,身着西服,还戴顶帽子,手执一根拐杖。他 走出栅栏门外后转身再将门锁上,确信锁牢后便开始其半个小时的步行。他

所经过的大都是他记忆中的邻里和街道,均写入了他的回忆录。街对面依旧 矗立着维多利亚风格的诺兰屋,主人还是他的诺兰表姐妹——埃塞尔和内

利。绕过北特拉华大街的街角朝左是枫叶街,再往东是远离广场的非商业区, 他在此处还能路过那座他第一次在主日学校见到贝丝的红砖长老会教堂(“她

有一头金色卷发,她的眼睛至今还是最漂亮的。”他的回忆录里这样写道)。 位于广场边上的克林顿杂货铺而今已是赫尔兹伯格珠宝店,但看上去与他当

年勤恳地在那儿当小工的情景没太大差别(“??擦地板,打扫门口的人行 道,在克林顿先生到来之前把一切都收拾的停停当当”)。

县府大楼,他的县府大楼(他那代人依旧称它“新”县府大楼)一如往

昔在广场上占据着最显要的位置,全城建筑物中唯有它的白色圆顶最早染上 晨曦的光芒。观光者常问他的办公室在几层,哪个是他的窗户(“这些密苏

里县政府的法官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法官,因为县政府是行政单位,而非司法 机构??”)。

杜鲁门离开家乡赴华盛顿后的 20 年中,该城发生了巨大变迁,至今仍在 发展变化。由新建筑物组成的新区仿佛一夜之间就钻了出来,交通愈来愈拥 挤。人口已达

4 万,比杜鲁门年幼时增加了 5 倍。渐渐地,独立城演变成堪 萨斯城的郊区。然而旧区、广场和他孩提时的街道邻里却旧貌依然,他对这 一切都十分迷恋。

起得早的人们争相与他打招呼,在他快步沿人行道前行时上前自我介 绍,与他握手。“我一贯尽力与人为善,”杜鲁门在日记中说,“他们当然

不知道我起早的原因是为了缕清思绪,为一天的工作做准备。”碰上不认识 的人,他总能说出此人的亲戚或他的祖辈,他为自己的记忆而颇感高兴。“我

走上枫叶大街,朝左拐朝城中心走去,和几个人聊了几句,又朝南直奔普莱 曾特大街。”某天的日记继续记叙着一天早上的活动。

过了列克星敦大街的红绿灯,我遇上了一个叫弗兰克?A?雷 诺兹的小伙子,他自称是约翰?斯特罗瑟的女婿。我们聊了几分钟,

使我想起斯特罗瑟家——那是县里最好的老户人家之一。

从我在华盛顿镇做监路工头起直到作为密苏里州的参议员赴 华盛顿,约翰一直是蓝镇(属独立城)的民主党选区头目。他是个

了不起的人——但说不准他的年龄。他是我父辈时代的人,不过总 愿意和年轻人呆在一起以保持心理年轻。约翰是个优秀的律师,而 且很正直。

斯特罗瑟家还出了几个有出息的人:堪萨斯城民主党的台柱萨 姆;第二代法官杜瓦尔等。我刚离开斯特罗瑟的女婿,一辆车在马

路对面停下,从里面跳出个人,走过来握住我的手说:“你肯定认 不出我了——你最后一次看到我是很早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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