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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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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步子迈得大,却不知短木桩怎做长车轴……

你的权利超过你所求,向上向下无限扩张,

天堂地狱,都有你的领地……

你的权力向下伸,在地狱,与一切有产者相会,

开个秘密会议,在地球中心,

向上伸,穿越无限的星座,成扩张的扇形。

……灯塔之光扫过之处,皆是你的产业,

可它,就像天空的金星,一闪即逝。

地球的轴心常变,你那黑黑的中心锥体晃晃悠悠,

归根结底,就象蜡烛光的影子。7

没有你的许可,没人能在你的土地下开矿,或是修建悬空建筑物。既然地面上下35英尺的范围都归你控制,为什么管不了地面上下35 000英尺?8 1个世纪以前,这是个无法检验的问题,那时只有为数很少的冒险家乘着热气球在天上飞。可没过多久,人们开始有机会空中旅行了。

飞机要想到处飞,必然会穿越无数的空域柱。如果你当真以为“灯塔之光扫过之处,皆是你的产业”,那么,未经许可穿越私人空域柱,就构成了非法侵入罪。每一位土地所有者都可以为飞机穿越空域提出赔偿要求。如果法律真的这样规定,飞机压根儿没法从地面起飞,空中旅行这个市场得不到开发,更无从想象飞行带来的所有进步。

在航空时代之初,一些土地所有者提出了“空中收费站”的法律请求,法学家们在处理方式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许,飞机可以顺着河流飞,至于飞机在跑道上滑翔时不得不穿越的狭长土地,则支付使用费。9 要不然,就由政府收回土地的暂时通行权(铁路和高速公路的情况就是这样),向土地所有者支付赔偿,而后由航空公司偿还。连儿童读物都关心这个问题。1910年出版的《汤姆·史威夫特和他的飞艇》,其作者想象飞艇飞越城市。10 两年之后出版的《汤姆·史威夫特和他了不起的探照灯》,英雄径直飞到了老对头的屋顶上:

“嗨,安迪!”汤姆大声叫道,缓缓从天空飘过……

“从这里滚开!”那家伙吼道,“你非法闯入我家的空域,我要叫警察逮捕你。滚远点儿。”11

美国及时调整了所有权光柱(lighthouse beam of ownership)的司法含义,转移了困局。人们或许拥有“上达天堂的空域”,但依据1926年的《商业航空法》,天堂在夜里止于1 000英尺高,白天止于500英尺高,远远低于飞机的巡航高度。1936年,一家联邦上诉法院驳回了对飞越空域犯了侵入罪的起诉,并在判词中写道:“我们不会把这种空想出来的产权概念硬塞进美国的法律。”12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北卡罗来纳州的一名养鸡场业主请求禁止飞越养鸡场空域的军事训练,最高法院最终裁断,“灯塔光束”一说“不容于当代世界。诚如国会所述,天空是公共的通道。若非如此,每一次横贯大陆的飞行,都会为经营者招致数不尽的侵权起诉。常识厌恶这个想法。承认空域私有的主张,会妨碍公共交通,严重扰乱公共利益的控制与发展,将私有权凌驾于公众享有的正当权利之上。”13

空中收费站(2)

法院和立法者这一回做得对。依靠法律许可,我们消除了(或称为拨乱反正了)所谓分散“私有财产”权设立的门槛,使之适合于一项极具潜力的新兴技术。政府和刚刚诞生的商业航空运营商无需向私人土地所有者支付赔偿,因为他们并未拿走后者的任何东西。这类产权调整,你应当并不陌生。从历史的观点来看,私有权并非固定不变。哪怕是最坚定的私有制度,也总是在不断调整权利,解决围绕新资源所发生的冲突。

从汤姆·史威夫特到谷歌图书搜索

空域争论可不是什么陈年历史轶事。互联网祖师级人物劳伦斯·莱斯格在《自由文化》开篇就引用了调整空域所有权的故事。14 当今对数码资料库的争论,反复回响着类似飞机飞越空域的难题。谷歌想把成千上百万本受版权保护和无版权作品收入进自己的在线数据库“谷歌图书搜索”,方便资料检索,这将成为人类历史上最了不起的图书目录。为保护作者利益,谷歌仅对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做简短摘录,这些摘录足以帮助你做出要不要购买或借阅该图书的决定。然而,作家协会还是对谷歌提起了诉讼,声称其数码副本侵犯了会员的著作权。15 这种要求就好像是前文说的那个站在屋顶上的浑球,冲着飞越自家空域柱的汤姆·史威夫特大吼大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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