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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斧与长枪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兵器,长枪适于远战,而手斧则适用于近战。小宝儿堵住门口并不急于进攻,而是等着鼠王自己找上门来。鼠王显得很有耐心,在石屋之内慢慢踱步,抽了一个冷子,张嘴直奔小宝儿腿肚子咬去。小宝儿顺起手斧,对着鼠王的头颅就是一斧,鼠王见形势不妙,连忙收住,转身朝小宝儿的伤腿一个急窜,使出一招“老和尚撞金钟”。小宝儿显然没有想到鼠王竟然如此狡诈,挑他最弱的部位进攻,他下意识的抬起脚,但仍然没有躲的利索,被鼠王一头撞了一个屁墩。鼠王见小宝儿仰在地上,发了疯似的回屋往西面跑。我觉得蹊跷,这畜生不趁着这个间隙夺路而逃,怎么又退回屋内?
不消片刻,我恍然大悟,原来尸油灯就放在西侧,之前我长枪震慑群鼠,鼠王忙于指挥,并无暇去吸食尸油。此时趁小宝儿跌倒之际,它一定不会放过如此良机。想到这里,我急得恨不能从小宝儿头顶窜进屋内。小宝儿吃了个闷亏,正气得忿忿然,单手支地站了起来,我也顺势跟了进去。待到我俩转脸向右看时,我二人已被惊得没有话说:鼠王在尸油灯下吞食了一大块尸油凝成的油脂,身子在我俩的目光之下一圈圈地增大,我俩哪见过这般阵势,早被吓得目瞪口呆。
片刻不到,鼠王的身子已然涨得如同小虎。我赶紧回过神来,心想此时不诛则必将威胁我俩的性命。我和小宝儿一齐冲向胀大的鼠王,一个挺枪一个抡斧朝它攻击。鼠王喝了尸油之后,力量又猛增了一个层次,倒转身形用粗大的尾巴横扫地面。我腿脚灵便,纵身一跃就躲过攻击,小宝儿又吃了脚上的亏,一个躲闪不及,再次被放倒。我挺起长枪照着鼠王就是一顿乱刺,鼠王虽然胀了身子,但动作却丝毫没有迟钝,左躲右闪让我枪枪走空。鼠王趁着这个机会朝我就是一个猛扑,看来经过这一段的观察,这畜生已经把我当成了首要的敌人,而根本没把小宝儿放在眼里。我和鼠王枪来爪去,对彼此都显得异常谨慎,斗了半天也没分出个高下。
我脑子里飞快的旋转,考虑要采用怎样的绝招才能结果这耗子,料想鼠王此刻心里也必然在考虑同样的办法。突然,我记起,小时听书的时候,说书先生常讲,瓦岗山上的神枪太保罗成,在情急之下,经常用一招“回马枪”来解决对手。要想构造出这样的形势,首先必须要诈败,引得对手在身后狂追,然后再赶到对手走直线的时候,下身向前,上身向后,猛然回身挺枪刺穿对手。我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石屋,在心中计算着回枪的方位。毫无疑问,石屋的石门就是最佳位置,因为石门是鼠王追我所走的必经之路,也是它逃出石屋的必经之路,只要我算计好逃走的快慢,让枪头在鼠王出门的一瞬间返身向回刺去,此战我就有极大的胜算。但另一个担心和疑虑让我无法下得了决定:小宝儿还倒在屋内,倘若我诈败逃走,鼠王不去追我,而是径直奔向小宝儿,即使我赶得再快,也无法赶回屋内救他。
一场赌博摆在我的面前:如果我不诈败,单凭我的武艺,恐怕一时半会打败不了膨胀之后的鼠王,搞不好我和小宝儿最后都将被鼠王,或者成鼠引回的援兵所击败,成了它们的口粮。如果事实真是如此,我们还不如直接死在老鹰嘴里,和林中马一同成为鹰屎 —— 死在鹰爪之下固然不太光彩,但起码也比被耗子吞食消化,成为耗子屎强出不少。
从另一个方面分析考虑,小宝儿现在已是半个废人,对鼠王构不成任何威胁,鼠王不会放着我不管,放着出洞的机会不要,去啃小宝儿,所以鼠王中计的机会还是很大的。事不宜迟,我打定主意又持枪对鼠王进行一轮攻击,鼠王辗转腾挪并没受任何伤害,继而对我还击,我在闪躲之时,右脚勾了左脚脚跟一下,一个没站住,“噗通”一声就栽倒在地。我抱住长枪,顺势来了一招“就地十八滚”,滚向石门方向。这时我的汗已大滴大滴地从额头上滴下,在我滚过的地面上留下一条清晰的汗渍,我顾不得擦汗,用眼角的余光打量鼠王的行动。鼠王再聪明,毕竟也是没经过征战,没听过评书的牲畜。有了便宜可占,它当然要直奔我扑来。我心中暗喜,起身穿过石门。出了石门,我就侧着头往前慢跑,那畜生自然是卯尽了全力跟随我而来,就在它刚刚出门,向我虎扑的一瞬间,我大腿使劲儿一蹬地,向前纵身一跃,上身一个回翻就把大枪顺了过来,照着鼠王的胸口就是一刺。
第二十二章 … 九五
我下身向前猛跃,逃过鼠王的虎扑,上身在空中回转了半周,挺铁枪奔鼠王胸口就是一刺。鼠王本以为胜券在握,在后面紧追不舍,根本没想到我还留着这一手儿,一个没留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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