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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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大部分时间都在接吻——自吻。
在学校里,一个接过吻的男生的身价会大增,而被吻的女生则身价大跌。那女孩气吁吁地责问罗天诚干吗要说出去,罗天诚一脸逼真的诧异让听他说的人也大吃一惊。有个人偷偷告诉那女孩,她气极难耐,找到罗天诚大吵一架,罗天诚这才知道他的小妹有这个特长。
罗天诚愈发觉得那女孩没意思,一来她喜欢的只是哲学,却不喜欢罗天诚这类哲学家——这没什么好奇怪的,一个爱吃苹果的人,没有规定非要让他也喜欢吃苹果树。而且她喜欢哲学,但不喜欢谈哲学,罗天诚觉得她太肤浅,空有一张脸蛋,没有Susan的内涵。男人挑女友绝不会像买菜那么随便,恨世上没有人汇集了西施的面容,梦露的身材,林激因的气质,雅典娜的智慧——不对,雅典娜的智慧是要不得的,哪个女孩子有了这种智慧,男人耍的一切花格都没用了。
小妹最后还是拥有了半个雅典娜的智慧,决意和罗天诚分手。罗天诚也爽气,安慰道歉几句,放手比放屁还快。
开头几天,罗天诚觉得不适应,但罗天诚比林雨翔有学习欲望,捧书读了几天,适应期过去后,又觉得还是一个人简单一点好。
那小妹倒是真的像隐居了,偶尔有重见天日的时候,那时的她沉默冷峻得怕人。
和罗天诚不慎撞见也像陌路一样,目不斜视。
林雨翔就太平多了。他的爱意就像原生动物的伪足,随处可以萌生,随时又可以收回到身体内。操控自如的快乐是罗天诚所没有的。
林雨翔另一方面被逼在抓学业,家里的作业每天都要做到半夜,白天在学校里接受素质教育,晚上在家里大搞应试教育。人的精力一少,爱意就少。林雨翔宁愿这样按兵不动。
文学社这里,林雨翔已经逃了几次。上回那篇参加全国征文比赛的大作已经凑出了交了上去,杏无音讯。
一天他收到他表哥的信。他大哥现就读于一所名牌大学中文系,高二时,他就把唐寅的招牌抢掉,自封“江南第一大风流才子”,自夸“妙文无人可及,才华无与伦比”。高考如有神助,竟进了一所许多高中生看了都会垂涎的高校。进中文系后狂傲自诩是中国第一文章巨人,结果发现系里的其他人更狂做,“第一”都排不上名次,那里都从负数开始数了。和他同一寝室的一位“诗仙”,狂做有方,诗才横溢,在床头贴一幅自勉,写道“文思如尿崩,谁与我争峰”,吓得众生俯首认输。
这自勉在中文系被传为佳话,很不能推为本系口号。中文系在大学里是颇被看不起的,同是语言类,外文系的就吃香多了。但那自勉给中文系争了脸,一次一个自诩“无所不译”的外文系高材生参观中文系寝室,硬是被这自勉里的“尿崩”给卡住了,寻遍所学词汇,仍不得其解,叹中文的丰富。只好根据意义,硬译成“Failtocorn。dtheurethrabyselfthenunnateforalongtime”,显冗长累赘,倒是中文系的学生,不请英语,但根据“海里”一词,生造出一个“se-wring”,引得外文系自叹弗如。值得林雨翔自豪的是,那“sea-wring”就是他大哥发明的。 …
正文 第二章(2)
这些奇闻轶事自然是林大哥亲口告诉的,真假难辨。林大哥在中文系学习两年,最大的体会是现在搞文学的,又狂又黄,黄是没有办法的,黄种人嘛,哪有不黄的道理。最要命的是狂,知识是无止境的,狂语也是无止境的,一堆狂人凑一起就完了,各自卖狂,都说什么:“曹聚仁是谁?我呸!不及老子一根汗毛!”“陈寅格算个鸟?还不是多识几个字,有本才子的学识吗?”“我念初一时,读的书就比钱钟书多!”林大哥小狂见大狂,功力不够,隐退下来细读书,倒颇得教授赏识。林雨翔前两年念书时,和他大哥每两个礼拜通一次信;
上了毕业班后,他大哥终于有了女朋友,据说可爱不凡,长得像范晓受,所以他大哥疼爱有加,把读书的精力放在读女人身上——这是女人像书的另一个原因。历来博学之人,大多奇丑。要不是实在没有女孩子问津,谁会静下心来读书。
林大哥的相貌距奇丑仅一步之遥。那范晓受仰慕他的才华,忽略外表,和林大哥厮守。他高兴之余把这事告诉了林雨翔,林雨翔把这事告诉了自己父母。林父林母惊奇得像看见滞销货被卖出去了,纷纷贡献智慧,写信过去提建议。林父还童心大发,一句话道破了男人的心声,说“抓住时机,主动出台,煮完生米,就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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