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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侄子孝文帝留下来的庞大帝国官僚层,不可能全部换掉,还得靠他们干活,那么朱棣是很不放心的,他只能重用伺候的自己的阉奴们,如此他才放心一些。因为太监是给自己端茶、送饭、倒马桶出来的,能有什么气节可言?无非是皇帝身旁的一条狗。
狗是自己豢养长大的,总比地里耕田的牛、路上拉货的驴更好使。
成祖朱棣一朝,最有名的太监是那位七下西洋的郑和。《明通鉴》说:“建文帝之出亡也,有言其在海外者,上命和踪迹之,且借以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原来是为了寻找那位还没死去的孝文帝。孝文帝仁厚,在士人中声誉很好。这样诡秘的事,他能让那些文武大臣去办吗?没准那些人心中对孝文帝还抱以同情,那么只能派自己的心腹太监了。成祖朝同郑和齐名的还有一位出使西域的太监侯显。
永乐三年(1405年),朱棣又派太监山寿率军出云州——太监统军,自唐代鱼朝恩开始,到明代成了常例。《明通鉴》写道:“自上(成祖)即位后,中官出使,岁以为常,此又典兵之始云。”宦官,在政府的官员序列中,没他的位置,无论统兵还是治民,只能从行伍或科举中选拔,可是宦官一旦成为皇帝的私人代表,那么就不在乎“名不正言不顺”了。皇帝既然让他干,那他就什么都可以干。既然可以出使外藩,统帅军队,那么开矿牟利、监造工程、管理东厂、西厂的特务组织,还有什么干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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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不重用太监还能重用谁(2)
皇帝一开始重用太监,往往是办一些不好摆在桌面上的事情。那些朝廷法度规定的事情,如平叛御敌,如管理百姓等等,可以让文武官员去干,可是去找皇帝私人的死对头,去帮皇帝个人聚敛财富,去监视手握重兵的将帅,或者替皇帝到某个青楼里找个美女,只能派和自己朝夕相处过的太监。一个超大规模的集团公司,其分支机构很多,那些常驻在外地的分公司、办事处经理,一年才回总部述职一次。董事长总是担心这些人私下里把公司的财富据为己有,表面上他还得依靠这些人开拓市场,可私下里他更相信自己的秘书和司机,找个机会便让秘书下去巡查分公司的经营情况。而替董事长办一些需要保密的个人事情不能让职能部门的人去干,只能靠秘书或司机代劳。
太监之祸,这些皇帝不是不知道。但有一条,太监哪怕再无耻,再没有气节,首先他没有子女,他可能假借皇帝作威作福,贪污腐化,可这种行为对皇帝来说是“小节”,有时皇帝还担心手下的人太有操守了,不贪金钱可能所图者大,这么多官员,保不定有想做皇帝的,这些人做了皇帝能传之子孙。——因此有比太监更大的诱惑。
而太监再折腾又能折腾到哪里去?而且如朱棣这样的马上皇帝,相信自己能控制住太监。永乐一朝,太监虽然有权,但不能为乱。——重用太监而不乱的前提是:皇帝必须能干、果断、勤勉。碰上了熹宗这种只会做木匠活而不理朝政的荒唐皇帝,这就靠不住了,从小伴他长大的太监魏忠贤要揽权就很容易了。朱元璋以为太监没文化,就不能乱政。错了,他自己没多少文化不照样做了皇帝吗?魏忠贤识字不多,照样能做秉笔太监,有了权力,识字不识字不是顶重要的事情。
宣宗一朝号称明之盛世,可宣宗朝太监之祸也很厉害。宣德六年(1431年),宣宗诛杀太监袁琦,并将他的同党十几人一起处死。这袁琦自幼伺候宣宗,感情不可谓不深,但他仰仗恩宠肆意妄为,派宫廷里的内侍,以采办为名,到处掠夺官府和民间的财富,搞得天怒人怨。这宣宗算个明白人,不杀袁琦这民怨难平。可等杀了袁琦不久,又赐予司礼太监金瑛、范洪免死,诏书极尽褒美之词。为什么宣宗要搞这样的两手呢?史书里讲:“上即罪琦等,以此示赏罚之公。于是中官之宠任者如故。”也就是说,皇帝没办法离开这些可以替他办私事的亲信太监,他杀了袁琦只是这个太监太过分了。那么这样一手硬一手软,自然使后面的太监琢磨,如何能避免袁琦那样招杀身之祸,而如金瑛等人那样,搞到皇帝的免死诏书。这样的话,杀死再多的乱政太监,也很难避免太监继续乱政。
许多皇朝便重复了重用太监——诛杀这些太监——再重用另一拨太监的恶性循环,直到亡国。皇帝何尝不知道用太监如饮鸩止渴,但他不重用太监能重用谁?重用别人他更不放心。
刘瑾当权时的监察官员(1)
正德皇帝明武宗登基后,权柄操于大太监刘瑾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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