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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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汉不吃眼前亏,不对,是好女不吃眼前亏。阿丑当即跪地道歉,心中却恨死了古代动辄下跪的礼仪。你们不知道我们这些穷人,本身就营养不良膝盖没肉,跪下更是硌得慌吗:“对不起,这位公子,草民并非有意,还望公子大人有大量!”声音沙哑,语气诚恳却不卑不亢。
那公子也没有爆发他语调中隐隐含着的愠怒,只淡淡地说:“眼神不好,脑子倒是清楚。翌辰,你说如何?”
另一男声响起,语气十分散漫随和,带着一点玩世不恭:“则轩,不过是个小乞丐,你怎么就计较上了?”
方才没有注意,原来这公子还有同伴?阿丑微微抬头,一抹杏色袍角映入眼帘,金丝暗纹绣着三爪金龙。三爪金龙非等闲人可用,方才那蓝衣公子都只是波涛暗纹,如此说来,这个人,比蓝衣公子身份还要尊贵,三爪,不是郡王就是亲王世子了。
一番权衡利弊,那个蓝衣公子似乎不是好说话的,而这杏衣公子,听语气明显亲切随意许多,身份又更高贵,谁是救星,顷刻见分晓。
阿丑又是一个扣头,方向大半对着那杏衣公子而去:“草民并非有意冲撞,还请两位公子恕罪。”
关于草民这个自称,实在是阿丑想不到其他更合适的。若是说一句民女、奴家或者妾身之类如此柔化的自称,再看看那张骇人的脸,连她自己都觉得可怕。
不过,这个杏衣公子,会像他表面上看起来那样随和,劝蓝衣公子饶恕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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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出自《王孟英医案绎注》,清·王士雄著
'2'红苕:红薯
006 危险
夏翌辰看着伏在地上朝他扣头、衣衫褴褛的阿丑,带着笑意的眼神迷蒙悠远:“抬起头来!”
阿丑有些担忧,但还是微微抬头,却又不直视马上两人。
她仅仅是余光一瞥,便为那杏色衣袍的男子惊艳不已。皮肤白皙,轮廓深邃得要将人吸进去一般。桃花眼精致漂亮,眼神含着淡淡笑意,秋水迷蒙间叫你分辨不出真假。俊眉虽然好看,却隐隐带着威毅的神态。英挺的鼻梁是整张脸最完美的点缀,那一弯微含笑意的唇角勾起,令你因他的随和放下心防。
如此俊美无俦的男子,理应是叫人赏心悦目心生向往的,然而无端端勾起了阿丑心中的惧怕。
祸水,不对,是妖孽,还是不对。阿丑顿觉自己词穷,无法描绘出那一种更像是直觉的感觉,总之结论就是——这个人很危险。
夏翌辰看到血块伤疤纵横交错、连五官都不分明的那张脸时,没有如常人那般展现出惊骇和厌恶,就似看天空看云朵似的轻松随和:“你叫什么名字?”
阿丑有心留意夏翌辰的态度,自然察觉到了他非凡的心理承受能力,不由自主在心中给他打了一个高分。
只是……
“贱名恐污了公子耳朵,何况与惊马无关。”阿丑不卑不亢地婉拒了他的询问。
俞则轩似乎不满意这丑陋乞丐的态度:“翌辰,今儿街上乌龟真不少啊!”话里满满的讽刺和鄙夷,和拐着弯骂人是王八的意思,想必反应慢的真乌龟都能马上听出来。
夏翌辰似乎没有听见他的话,依旧是方才轻松随和的神情。
正当此时,一缕不同寻常的风声响起。阿丑对武功一无所知,因此直至看见两位贵公子的随从侍卫都闻声而动,才意识到——有人埋伏在附近,正等着刺杀这两人!
完了,方才还腹诽这个人很危险,还真乌鸦嘴给说中了!且不言自己会不会成为这场刺杀的炮灰,光荣被拿去饮剑或者当人肉靶子。刚才自己在这里和那个蓝衣公子纠结半天,也有了拖延时间帮助刺客的嫌疑呀!这两人要是把自己当成刺客同伙上刑逼供,老虎凳撬指甲甚至炮烙什么的,可是比死在秦爷手上还难看!
不过片刻时间,阿丑有了自己的盘算,暗暗退到一个不显眼的角落里,观察着双方交手。
只见刺客虽多,但那两位不怕死的贵公子却还在马上从容谈笑,任由侍卫和暗卫去解决麻烦,阿丑不禁瞪大了双眼:这是,没把刺杀放在眼里吗?
一炷香,胜负渐分,刺客明显落了败势。阿丑躲闪中被附近的剑气所伤,左手手腕血流不止。本是不小心受伤,此时她也有心借此验证她的体质问题,索性就由他痛去。
放下左手手腕,抬头时,猛然瞧见夏翌辰迷蒙的桃花眼正看着她。
夏翌辰松了松右手护腕,透过刀光剑影,察觉到
《丑医妃携瞎眼王爷逃荒后赚翻了笔趣阁》 第3部分(第1/4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