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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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我眼看就要在一张张红帖子下被压成了一片散装CD了。疯子啊!你结了婚还要来害我,还我身材!还我快乐!还我青春!
一个人一生参加别人的一次婚礼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参加别人的婚礼,从来不参加自己的婚礼。每当我看见油头粉面的新郎和穿着蚊帐的新娘,我就心生恨意!我觉得我的青春被他们给偷走了。时光永无休止,而年华却随岁月流逝。一个冰岛诗人如是说。尤其是看见老情人的帖子时,回忆起以前的快乐时光,我更是觉得时光不在,菜头易老,李广难封啊!我情不自禁地想起我失败的经历:
我有生以来最引以为憾的事情就是交友不慎。我所有的朋友都要比我更容易被女孩子看出优点。女孩子或云: 老陈比菜头高啊!或云: 小吕比菜头酷啊!或云: 阿潘比菜头帅啊!(如果你们看过阿潘那个猪头人脑的样子,就明白我有多失败了。)所以在漫长的13年的岁月里,我在昆明是以伟大的大刀关圣的名头威震江湖的。当我的各种损友出去泡妞的时候,总是要带上我。我可以很容易地突破坚冰,等气氛融洽了以后,那妞就会伸出手来,娇滴滴地对我老人家说:“认识你真的很高兴,以后我们喝茶的时候会叫你来讲笑话买单的。”然后对我的那个在一边咧着嘴一脸傻笑的朋友说:“打铃啊!你真的好迷人啊!你真的好深情哟!”诸位,看到如此场景,你除了赶快买单走人,还可以干什么呢?要命的是,这种情况经常发生,我生平听得最多的一句话是:“菜头,你先走吧。”在我第1387次经历这样的事情的那一天,我终于明白了,在爱情的盛宴里,我原来只是那放在盘子里红红绿绿的、作为装饰的配菜!我是那拼盘里用萝卜雕的孔雀!我是免费品尝的晚餐前的开胃酒!
我所有的朋友都和我最好,尤其是在失恋的时候。平常他们的酒量永远不会超过我,但是一失恋,他们的酒量立马变成我的三倍。每一个午夜时分,我总是躲在床角,咬着枕头,恐惧得瑟瑟发抖。常常手机一响,就会听到一个一千几百万年都不见面的人哭着对我说:“老和啊!我又失恋了。只有你!Only you!可以了解我现在的心情,麻烦你出来陪陪我,一起喝几杯。”我一般在凌晨一两点出发,六点回家,下午四点停止呕吐。晚上在他又打电话之前不再眩晕。很多年前,我就已经没有蛔虫了。大家也知道,昆明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一年四季如春,最适合的工作就是谈恋爱。昆明的男人很善于恋爱也善于失恋,所以你们应该知道我的胃应该是怎么一个状态。想想我的一个情圣朋友,他已经达到了“万花丛中过,片叶不粘身”的级别。他对我说过:“谈四十次恋爱?老夫视之为小菜耳!”最近,他因为开始追求恋爱中那种“若即若离,患得患失”的感觉我才终于解脱了。我真心地希望我所有的朋友都能达到这种境界。阿门!
我的工作并没有那么简单,最后一项是去收场。朋友和女友分手也是很流行的事,但是如果她是一痴情人儿,我的工作量就大多了。我就像《东京爱情故事》里的永尾完治先生一样,专门是给朋友处理身后事的。最近一次是我还在昆明的时候,朋友的前女友一通急呼,我在12点准时报到。进入酒吧,一开始还好,等三瓶啤酒一下肚,她的眼泪就如同滔滔江水,喷涌而出。我当时就如同坐在雨里,后悔自己的眼镜上为什么不先安个雨刷?同时对她的景仰如同江水滔滔。女孩子真的是水做的,我相信!看她泪眼朦胧,抓着我的衣襟,狂呼:
“为什么?为什么?”我不得不对每个走过我身边的人说:“对不起,她真的不是我女朋友。是我朋友的。”我发现他们听了以后几乎要吐痰在我脸上。一个长得像牛魔王的家伙直接冲上来对我吼道:“我打死你这个勾引大嫂的狗贼!”到了最后,我使出浑身解数,扮演了《甜蜜蜜》里的豹哥角色,对她说:“没有事的,回去洗个热水澡,睡一觉。明天早上起来,推开窗子,满街都是男人。”同时上升到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证明她的离开其实是我朋友的巨大损失,而她自己简直就是天使,等她擦干眼泪,开始自信地打量身边经过的男士的时候,已经月向西沉。
无数年来,我就像是一个蹩脚的九流跑龙套的演员,一直说:“该我上场了吗?该我上场了吧!”等我上场的时候,首先发现女孩子就像是韭菜,和我年龄一样大的一茬,已经被比我大的男人先收割了。我只有找上一茬的漏网之鱼,或者等待下一茬韭菜长出来。好容易等到嫩韭菜上市了,却又发现了巨大的不能跨越的代沟。我的一个朋友有次带了一个小MM去迪吧,到了那里,就看
《我打不过你我还打不过你的狗》 第10部分(第1/4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